为全资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 :601992 证券简称:金隅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1-17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
为全资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鹿泉金隅鼎鑫水泥有限公司 (下称“金隅鼎鑫”)
● 本次担保金额及为其担保累计金额:
单位:万元人民币
序号 | 被担保人名称 | 本次担保金额 | 累计为其担保金额 | 备注 |
1 | 金隅鼎鑫 | 3000 | 32400 |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对外担保累计金额:截止2011年9月30日,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384,750万元,其中本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248,600万元,控股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担保115,000万元,无对外担保情形。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1年10月14日,本公司接到银行返还的保证合同文本,根据本公司董事会二届十三次会议决议,本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金隅鼎鑫提供如下担保:
2011年10月12日,本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下称“交通银行河北省分行”)签署《保证合同》,本公司将为金隅鼎鑫与交通银行河北省分行于2011年10月12日签署的叁仟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12个月,到期日为2012年10月13日。本公司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鹿泉金隅鼎鑫水泥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住所为鹿泉市宜安镇东焦村,法定代表人为周成耀,经营范围为水泥、熟料生产、销售,石灰石开采、销售,经营本单位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制公司经营的或禁止经营的除外,为本单位提供D级以下采矿爆破作业,编织袋生产、销售。
该公司财务状况为: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10年12月31日 | 2011年9月30日 | ||||||
资产 | 负债 | 净资产 | 净利润 | 资产 | 负债 | 净资产 | 净利润 |
319,488 | 157,598 | 161,890 | 37,839 | 334,551 | 138,225 | 196,326 | 34,821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2011年10月12日,本公司与交通银行河北省分行签署《保证合同》,本公司将为金隅鼎鑫与交通银行河北省分行于2011年10月12日签署的三仟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公司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保证担保的范围为主合同项下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及其它费用。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二届十三次会议于2011年7月15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为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拟为以下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
序号 | 被担保人名称 | 债权人名称 | 担保金额 (万元) | 担保方式 |
1 | 鹿泉金隅鼎鑫水泥有限公司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 | 11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 | 天津振兴水泥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天津森淼支行 | 7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公司董事会二届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于2011年7月1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香港联交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和公司网站。
五、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至2011年9月30日,本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391,400万元,其中本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248,600万元,控股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担保115,000万元,无对外担保情形。
本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目录
本公司董事会二届十三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