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 公司负责人姓名 | 杜传志 |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 石汝欣 |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 孙少波 |
公司负责人杜传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石汝欣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孙少波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 总资产(元) | 10,430,691,756.14 | 8,657,153,557.92 | 20.48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6,330,888,240.96 | 4,851,773,079.01 | 30.48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2.407 | 1.997 | 20.53 |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591,677,492.30 | 131.74 |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225 | 99.12 | |
| 报告期 (7-9月)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36,433,984.92 | 398,178,126.72 | 47.56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52 | 0.159 | 26.83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51 | 0.157 | 24.39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52 | 0.159 | 26.83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179 | 8.019 | 增加0.089个百分点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124 | 7.951 | 增加0.044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1-9月)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0,917.30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4,530,693.35 |
| 所得税影响额 | -1,135,402.66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7,869.99 |
| 合计 | 3,388,338.00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145,609 |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
| 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 | 990,625,744 | 人民币普通股 | |
| 兖矿集团有限公司 | 108,514,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 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72,199,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 中国建设银行-长城品牌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62,314,557 | 人民币普通股 | |
| 中交投资有限公司 | 30,460,390 | 人民币普通股 | |
| 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29,917,513 | 人民币普通股 | |
| 山东东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28,056,458 | 人民币普通股 | |
| 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25,824,787 | 人民币普通股 | |
| 上海潞安投资有限公司 | 20,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 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9,006,455 | 人民币普通股 |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011年1-9月份,公司完成货物吞吐量15,344万吨,同比增长7%。从货种分类上看,完成煤炭及制品吞吐量2,314万吨,同比增长5%;完成金属矿石吞吐量10,255万吨,同比增长7%。从内外贸货物分类上看,完成外贸货物吞吐量10,697万吨,同比增长5%;完成内贸货物吞吐量4,647万吨,同比增长13%。
2011年1-9月,公司实现利润总额为52,768.28万元,同比增长15.36%;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9,817.81万元,同比增长22.96%;实现基本每股收益0.159元,同比增长11.19%。如不考虑公司2011年3月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影响,公司实现基本每股收益0.176元/股,增长22.96%。
主要报表项目变动分析:
单位:元
| 资产负债表项目 | 2011年9月30日 | 2010年12月31日 | 增减变化 | 变化率 |
| ①货币资金 | 1,275,856,135.89 | 336,207,477.90 | 939,648,657.99 | 279.48% |
| ②长期股权投资 | 550,852,491.39 | 307,714,796.27 | 243,137,695.12 | 79.01% |
| ③在建工程 | 569,278,354.72 | 345,244,829.31 | 224,033,525.41 | 64.89% |
| ④资本公积 | 1,774,144,892.60 | 729,651,077.51 | 1,044,493,815.09 | 143.15% |
变化原因说明:
①货币资金较年初增加,主要系公司2011年3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所致。
②长期股权投资较年初增加,主要系年内增持岚山万盛24%股权及投资东平铁路公司、枣临铁路公司所致。
③在建工程较年初增加,主要系年内投资石臼港区南区焦炭码头及岚山8#、12#泊位改建工程所致。
④资本公积较年初增加,主要系公司2011年3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导致的资本公积增加所致。
单位:元
| 利润表项目 | 2011年1-9月 | 2010年1-9月 | 增减变化 | 变化率 |
| ①管理费用 | 78,500,295.17 | 58,858,591.43 | 19,641,703.74 | 33.37% |
| ②投资收益 | 41,643,588.44 | 24,479,130.21 | 17,164,458.23 | 70.12% |
变化原因说明:
①管理费用同比增加,主要是收购土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导致无形资产摊销、计提土地使用税增加所致。
②投资收益同比增加,主要是由于本报告期内增持岚山万盛24%股权以及岚山万盛、中联水泥效益大幅提高所致。
单位:元
| 现金流量表项目 | 2011年1-9月 | 2010年1-9月 | 增减变化 | 变化率 |
| ①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 591,677,492.30 | 255,322,520.06 | 336,354,972.24 | 131.74% |
| ②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 1,045,595,439.57 | 458,417,582.82 | 587,177,856.75 | 128.09% |
变化原因说明:
①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主要系报告期内吞吐量增加,营业收入增长所致。
②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主要系公司2011年3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于2010年12月15日发布了《关于调整2011年主要货种港口基本费率的公告》(临2010-047号),公司将于2011年1月1日零时起调整2011年主要货种的港口基本费率,调价范围涉及铁矿石、煤炭、钢材等部分货种,基本费率上调幅度区间为3.5%~10.8%。调整后,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将相应提高。本报告期内,上述调价事项实际执行情况良好。
(2)2008年12月,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决定出资参与组建东平铁路有限公司(简称东平铁路公司)和枣临铁路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枣临铁路公司)。截止2011年6月底,公司向东平铁路公司累计出资15,512万元;公司向枣临铁路公司累计出资3,410万元。本报告期,公司根据枣临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汇缴资本金的函》向其汇缴资本金400万元,期末枣临铁路公司验资及工商变更手续尚未办理完毕。
(3)日照岚山万盛港业有限责任公司本报告期实现净利润3,243.12万元,本公司持有其50%的股权,按权益法核算享受的投资收益为1,621.56万元。
(4)日照中联港口水泥有限公司本报告期实现净利润为181.29万元,本公司持有其30%的股权,按权益法核算应享受的投资收益为54.39万元。
(5)东平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实现亏损为490.94万元,本公司持有其24%的股权,按权益法核算应承担的投资亏损为117.82万元。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于2010年10月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资产注入计划的公告》(临2010-038)。为切实履行控股股东资产注入承诺,增强公司港口主业的市场竞争力,经2011年6月21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公告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等事项。根据中介机构出具的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收购股权及相关资产的审计、评估结果,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相关内容等进行了补充,经2011年8月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公告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等事项。2011年8月24日,公司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议案。
截止本报告期末,该事项正在积极推进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尚需得到中国证监会的审核,能否过会尚存在不确定性。本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进展情况并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执行任何利润分配或现金分红方案。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杜传志
2011年10月14日
证券代码:600017 股票简称:日照港 编号:临2011-041
债券代码:126007 债券简称:07日照债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1年10月9日,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电子邮件、传真的方式向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出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和资料。2011年10月14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11人,实际参会董事11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11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二、 11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日照港石臼港区南区焦炭码头工程后方陆域形成及堆场道路工程施工合同的议案》。
经过公开招投标,公司关联方——山东港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港湾”)中标并拟承建日照港石臼港区南区焦炭码头工程后方陆域形成及堆场道路工程施工项目,本公司拟与山东港湾签署相关工程施工合同构成了公司与控股股东——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于2011年10月10日对山东港湾中标我公司的工程项目事项进行了公告(详见公司临2011-040号公告)。
三、 11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会议同意聘任范守猛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聘期三年。
特此公告。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十月十七日
附:证券事务代表范守猛简历
范守猛,男,1982年11月生,籍贯黑龙江虎林,会计师、经济师。中共党员。历任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主管。现任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主管。其本人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00017 股票简称:日照港 编号:临2011-042
债券代码:126007 债券简称:07日照债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1年10月9日,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电子邮件、传真的方式向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出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和资料。2011年10月14日,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监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7人。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信息披露相关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保证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日照港石臼港区南区焦炭码头工程后方陆域形成及堆场道路工程施工合同的议案》。
特此公告。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一年十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017 股票简称:日照港 编号:临2011-043
债券代码:126007 债券简称:07日照债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已于2011年4月完成。公司201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按照相关规定,安信证券对公司的持续督导期至2012年12月31日止。
2011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的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方案。近期,公司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担任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并与中信证券签署了《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保荐工作的协议》,约定由中信证券承接安信证券对公司201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后续持续督导工作,中信证券指派保荐代表人樊海东先生、王超男女士担任保荐代表人,持续督导期至2012年12 月31日止。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已与安信证券签署了《关于终止保荐业务关系的协议》。
特此公告。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一年十月十七日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