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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1-10-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黄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秦莉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2011.9.302010.12.31增减幅度(%)
    总资产(元)2,426,215,980.222,510,128,118.54-3.3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2,382,182,499.502,448,858,232.18-2.72%
    股本(股)300,000,000.00300,000,000.00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7.948.16-2.70%
     2011年7-9月比上年同期增减(%)2011年1-9月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32,222,173.642.36%140,506,798.93-35.5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2,966,400.71-23.67%53,386,237.69-27.1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22,050,919.21-3,625.77%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0735-3,600.0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1-50.00%0.18-4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1-50.00%0.18-4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12%-0.10%2.17%-5.9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12%-0.10%2.14%-6.00%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金额附注(如适用)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1,260,800.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505,924.00 
    所得税影响额-113,061.40 
    合计641,814.60-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18,556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种类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05L-FH002深3,837,583人民币普通股
    孟庆如2,250,246人民币普通股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治核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1,755,742人民币普通股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国弘精选1期1,432,720人民币普通股
    孟凌霜1,419,594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建设银行-华宝兴业多策略增长证券投资基金1,050,255人民币普通股
    夏震超992,200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结构化新股投资集合信托4909,820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05L-CT001深861,959人民币普通股
    邱丽敏608,624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原因分析:

    (1)应收票据期末数比期初数减少82.30%,其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已到期票据兑付及背书转让导致应收票据减少所致。

    (2)应收利息期末数比期初数减少52.49%,其主要原因是报告期以定期存单方式存放的超募资金到期解付利息所致。

    (3)其他应收款期末数比期初数增加93.31%,其主要原因是参加展会预付款增加及项目投标保证金增加所致。

    (4)存货期末数比期初数增加39.48%,其主要原因是公司根据市场销售预计、订单意向进行库存商品的销售备货;为有利于安排生产计划并争取价格优惠,公司对重要原材料进行大宗采购所致。

    (5)在建工程期末数比期初数增加165.70%,其主要原因是募投项目投入增加所致。

    (6)无形资产期末数比期初数增加33.07%,其主要原因是新增土地使用权所致。

    (7)应付账款期末数比期初数增加31.85%,其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存货增长,应付账款随之增长所致。

    (8)预收款项期末数比期初数增加73.02%,其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海外销售采取先款后货方式预收账款增加所致。

    (9)应付职工薪酬期末数比期初数减少88.27%,其主要原因是国庆假期前提前发放9月份工资所致。

    (10)应交税费期末数比期初数减少111.47%,其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增值税进项留抵较大所致。

    (11)其他应付款期末数比期初数减少43.88%,其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支付上年的其他往来款项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变动原因分析:

    (1)营业收入报告期发生数比上年同期数减少35.56%,其主要原因是由于红外热像仪行业特性,公司产品销售订单在报告期内实现的金额减少所致。

    (2)营业成本报告期发生数比上年同期数减少32.12%,其主要原因是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3)营业税金及附加报告期发生数比上年同期数减少88.52%,其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应交增值税减少导致城建税等附加税费的减少所致。

    (4)财务费用报告期发生数比上年同期数减少5348.08%,其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增加,同时公司去年同期需支付银行贷款利息支出,而报告期无此项支出所致。

    (5)资产减值损失报告期发生数比上年同期数减少176.02%,其主要原因是公司应收账款逐步收回,前期已计提坏账准备转回所致。

    (6)营业外收入报告期发生数比上年同期数增加15135.65%,其主要原因是公司获得政府上市奖励所致。

    (7)营业外支出报告期发生数比上年同期数增加761.56%,其主要原因是公司发生一笔捐赠支出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原因分析:

    (1)经营活动现金流入量发生数比上年同期数增加48.21%,其主要原因是公司收回前期应收账款所致。

    (2)经营活动现金流出量发生数比上年同期数增加61.99%,其主要原因是公司增加了原材料采购量导致本报告期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增加,同时工资性支出增加、缴纳去年末增值税所致。

    (3)投资活动现金流出量发生数比上年同期数增加95.41%,其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募集资金项目投入增加所致。

    (4)筹资活动现金流入量发生数比上年同期数减少98.30%,其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有银行贷款借入,而本报告期无银行贷款;上年同期公司有上市募集资金流入,而本报告期无此项目所致。本报告期筹资活动现金流入为以定期存单方式存放的超募资金到期解付的利息。

    (5)筹资活动现金流出量发生数比上年同期数减少62.17%,其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有银行贷款归还及支付贷款利息,而本报告期无银行贷款所致。本报告期筹资活动现金流出为公司2011年度的权益分派。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4 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等有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以下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承诺人承诺内容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发行时所作承诺公司控股股东高德电气、实际控制人黄立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报告期严格履行
    公司股东深圳晓扬、张燕、王玉、黄建忠、马钦臣、赵降龙、张海涛、范五亭、孙洁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作为公司董事的自然人股东黄立、张燕、王玉和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自然人股东黄建忠、马钦臣、赵降龙、张海涛、范五亭、孙洁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其他承诺(含追加承诺)公司控股股东高德电气、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黄立向公司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报告期严格履行
    公司自然人股东张燕、王玉、黄建忠、马钦臣、赵降龙、张海涛、范五亭、孙洁在与高德电气签订的《股份赠与协议书》中承诺,在受赠股份后未满5年,不得转让受赠股份,受赠股份后满5年未满8年的,转让总额不得超过受赠股份的50%。

    3.4 对2011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1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幅度小于50%
    2011年度净利润同比变动幅度的预计范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幅度为:0.00%~~30.00%
    2010年度经营业绩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40,031,348.90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预计第四季度可实现的订单减少,从而导致全年业绩低于上年同期。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5.2 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表

    接待时间接待地点接待方式接待对象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2011年07月07日公司实地调研瑞银证券、长江证券、浙商证券、中国人寿资产管理公司公司生产经营及未来发展战略
    2011年08月25日公司实地调研中信建投证券、长城证券、泽熙投资公司生产经营及未来发展战略
    2011年08月31日公司实地调研华泰联合证券、广东斯达克投资、华富基金、上海混沌道然资产管理、财富证券、渤海证券等公司生产经营及未来发展战略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立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414 证券简称:高德红外 公告编号:2011-028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9月30日以电话、传真、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2011年10月17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7人,实际参加表决7人,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黄立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了《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

    2、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资金现状和资金使用计划,为满足公司对营运资金的需求,降低资金成本,从而提升盈利能力,公司董事会同意用超募资金15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购置原材料。

    就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监事会、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414 证券简称:高德红外 公告编号:2011-030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9月30日以电话、传真、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2011年10月1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举行。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耀强先生召集、主持,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对营运资金的需求,降低资金成本,从而提升盈利能力,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5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一年十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414 证券简称:高德红外 公告编号:2011-031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505号”文核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7,5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6元,募集资金1,95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98,721,422.43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851,278,577.57元,较原计划募集资金额474,600,000元超额募集1,376,678,577.57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0年7月9日出具了中瑞岳华验字[2010]第171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

    根据财政部《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做好2010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10]25 号)的规定,公司对发行费用进行了重新确认,将公司2010年7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发生的4,370,867.40元广告费、路演费、上市酒会费等费用调整计入了当期损益,并于2011年3月11日从流动资金转入募集资金4,370,867.40元。最终公司确定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55,649,444.97元。较原计划募集资金额474,600,000元超额募集1,381,049,444.97元。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一致同意使用超募资金28000万元分别用于偿还贷款20000万元和补充流动资金8000万元。详见于 2010 年 8月 2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的公告》。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9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详见于 2011年 3月 29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二、本次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和使用计划

    根据公司的资金现状和资金使用计划,为满足公司对营运资金的需求,降低资金成本,从而提升盈利能力,本次公司拟用超募资金15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购置原材料。

    三、相关承诺

    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同时公司承诺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剩余超募资金的使用,公司将根据发展规划进行妥善安排,并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相关政策、法规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在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后及时披露。

    四、本次超募资金使用决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5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

    五、相关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利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有效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利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求,降低资金成本,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9 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业务规则的规定。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5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

    2、监事会意见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求,降低资金成本,同时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5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高德红外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已经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因此高德红外已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高德红外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在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超额部分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性投资。

    华泰联合证券认为:高德红外本次以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计划具有必要性、合理性,符合实际经营情况,并做出了必要的承诺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规定。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有助于提高高德红外的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增加经营效益,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没有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华泰联合证券同意高德红外使用超募资金15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八日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414 证券简称:高德红外 公告编号:2011-029

      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