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 公司负责人姓名 | 钱建林 |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 钱建林 |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 余东文 |
公司负责人钱建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钱建林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余东文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 总资产(元) | 7,833,540,499.74 | 6,170,640,218.34 | 26.95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2,175,793,444.21 | 2,035,707,891.22 | 6.88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10.51 | 9.83 | 6.92 |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516,970,463.40 | -374.81 |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2.50 | -374.81 | |
| 报告期 (7-9月)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1-9月)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77,715,311.94 | 187,114,909.00 | 43.17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8 | 0.90 | 43.17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4 | 0.74 | 61.65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38 | 0.90 | 43.17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64 | 8.89 | 增加0.67个百分点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29 | 7.28 | 增加0.50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1-9月) | 说明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33,061.64 |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5,165,422.57 | 已收到退税,正式批文还没有取得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41,172,522.46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1,299,176.00 |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1,670,000.00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733,586.20 | |
| 所得税影响额 | -6,749,198.01 |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6,103,205.17 | |
| 合计 | 33,854,193.29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23,479 |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 亨通集团有限公司 | 54,661,433 | 人民币普通股 |
| 毛慧苏 | 7,279,840 | 人民币普通股 |
| 同德证券投资基金 | 5,104,866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农业银行-中邮核心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4,950,206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农业银行-中邮核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4,678,020 | 人民币普通股 |
| 交通银行-博时新兴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2,999,908 | 人民币普通股 |
|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团体分红-018L-FH001沪 | 2,863,355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农业银行-景顺长城资源垄断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2,666,171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05L-FH002沪 | 2,623,442 | 人民币普通股 |
| 交通银行-华夏蓝筹核心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2,622,311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期末应收账款205507.73万元,较年初增加65113.08万元,比年初数增长46.38%,主要是销售收入增长、发货周期延长及国家宏观经济调控政策等原因导致。
2、期末其他应收款20195.48万元,较年初增加10882.15万元,比年初数增长116.84%,主要是本年度投标保证金所致。
3、期末存货187487.38万元,较年初增加46472.38万元,比年初数增长32.96%,主要是本年度销售收入增长较快,导致存货增加。
4、期末长期股权投资19115.99万元,较年初增加8155.99万元,比年初数增长73.78%,主要是本年度增加非控股企业江苏奥维信亨通光学科技有限公司投资所致。
5、期末在建工程65845.56万元,较年初增加33856.95万元,比年初数增长105.84%,主要是本年度亨通高压、研发大楼、光纤光缆扩产、光棒扩产等项目投入所致。
6、期末短期借款338774.70万元,较年初增加149274.70万元,比年初数增长78.77%,主要本年度销售增加和项目投资增加,导致银行融资大幅增加。
7、期末预收账款439.50万元,较年初减少10670.69万元,比年初数下降了96.04%,主要是受国家宏观经济调控影响,收取客户的预收款减少。
8、期末应交税费-5449.71万元,较年初减少5210.13万元,比年初数下降了2174.65%,主要是设备投资大幅增加和出口退税额增加所致。
9、期末其他应付款33846.68万元,较年初增加26430.43万元,比年初数增长356.39%,主要是公司欠付集团款项所致。
10、期末管理费用26983.44万元,较年初增加8260.65万元,比年初数增长44.12%,主要研发投入增加和人工工资增加所致。
11、期末财务费用12584.32万元,较年初增3844.90万元,比年初数增长43.99%,主要是本年度借款大增,导致利息大增。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201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审核情况,为了保证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工作的顺利进行,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于2011年8月31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2011年9月16日召开的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对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进行修订,并已于2011年9月1日、2011年9月17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网站(http://www.sse.com.cn)上进行了披露。公司将按照有关程序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报,并最终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本次非公开发行将对公司产生较大的影响,敬请投资者留意。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根据2010年12月29日中国证监会以证监许可[2010]1925号文《关于核准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核准,亨通集团承诺如下:
1、此次交易中,标的公司自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所产生的收益由亨通光电享有;所发生的亏损,由亨通集团与崔根海等六位自然人自接到亨通光电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按各自所持标的公司股权比例以现金方式向上市公司补足。
重组完成后三年内,亨通集团及崔根海等六位自然人承诺对标的公司实际盈利数未达到评估报告中收益法采用的盈利预测数之差额部分,按所持标的公司股权比例以现金方式对亨通光电做出足额补偿。
重组完成后三年内,亨通光电每年对标的资产的土地使用权进行一次减值测试;若标的公司的土地使用权存在减值情况,亨通集团及崔根海等六位自然人承诺按所持标的公司股权比例以现金方式对亨通光电进行全额补偿。
目前该承诺事项正在履行中。
2、为了支持上市公司的发展,亨通集团承诺将其名下的"亨通光电"商标(商标注册号为1730345,核定使用商品第9类)及"HTGD"商标(商标注册号为1694450,核定使用商品第9类)的使用权无偿转让给亨通光电。该转让将在亨通光电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生效。
亨通集团商标转让申请已于2011年1月24日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2011年2月17日已正式受理,目前该转让手续尚在办理中。
3、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亨通集团及崔根海等六位自然人承诺:本次发行完成后,亨通集团及崔根海等六位自然人通过本次交易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
该承诺事项目前正在履行中,亨通集团及崔根海等六位自然人未出现违背该承诺的行为。
4、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2011年1月28日,公司发布资产重组实施结果公告,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为彻底消除目前及将来可能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同业竞争,亨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与上市公司就避免同业竞争的持续性安排已作出如下承诺"……在不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的前提下,立即按照公允价格、以合理方式将北京亨通转让给上市公司,以彻底消除同业竞争问题……"
根据承诺,目前北京亨通的房屋的产权证正在办理中,公司准备在2011年年报公告后立即启动该承诺事项的收购事宜,以彻底消除同业竞争。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以2011年1月21日公司总股本207,082,505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共计分配41,416,501元。【如以2010年12月31日总股本16,612万股为基数计算,则为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4932元(含税),共计分配41,416,501元。】
2011年4月12日,经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2011年5月24日,公司公告了《2010年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确定股权登记日为2011年5月30日,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11年6月3日,以2011年1月21日公司总股本207,082,505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共计分配41,416,501元。【如以2010年12月31日总股本16,612万股为基数计算,则为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4932元(含税),共计分配41,416,501元。】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钱建林
2011年10月18日
证券代码:600487 股票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2011-025号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1年10月17日在吴江市经济开发区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1年10月7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电话通知等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高安敏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参与表决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以现场投票和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
1、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2、关于公司完善内部控制专项活动工作方案的议案;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完善内部控制治理专项活动工作方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3、关于聘任薛梦驰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的议案。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的管理力量,提升公司技术管理水平,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经公司总经理钱建林先生提名:
聘任薛梦驰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聘期为自聘任后至本届董事会期满。
薛梦驰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一一年十月十八日
附件:薛梦驰同志简历
薛梦驰,男, 1972年12月出生,高级工程师,硕士生导师。1999年至2011年7月,曾任大唐电信光缆厂质量部经理及副总工程师、成都大唐线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等职。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