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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延养老险试点出台无时间表
    2011-10-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记者 赵铃 ○编辑 于勇

      ⊙记者 赵铃 ○编辑 于勇

      

      “个人税延型养老保险试点”的进展牵动着金融市场的心弦。近日,有媒体报道称该试点有望于年内、最快于本月获批,但据本报记者从监管部门及保险公司了解到的信息显示,该试点何时推出并无具体时间表,预计年内推出的可能性甚微。

      “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试点”是国务院关于推进上海“两个中心”建设意见中促进保险业发展的一个重头项目。顾名思义是指投保人在税前列支保费,在领取保险金时再缴纳个人所得税。由于在购买保险和领取保险金的时候,投保人处于不同的生命阶段,其边际税率有非常大的区别,对于投保人有一定的税收优惠。由于涉及财税问题,“个人税延型养老保险试点”的执行并非由保险监管部门一方拍板决定。记者从监管方面最新获悉,在前期通过上海市政府相关部门的论证并上报保监会后,目前该试点方案正在征询财政部及国税总局等相关部委的意见。

      而从保险公司了解到的情况也显示,目前试点并无实质性进展。“我们没有接到关于试点即将获批的通知,公司的相关准备工作已经暂停一段时间了。”多家参与此试点的保险公司负责人直言不讳。

      试点无实质进展,一方面是审核流程复杂,另一方面在于,受个税起征点调整的影响,原先草拟的《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实施细则》要做相应调整。这是因为,试点是建立在个税制度基础上展开的研究,个税起征点的调整导致试点的测算基数发生改变,相关方案及产品就需要重新测算。

      需要重新测算之处包括:缴费限额及税延模式等,这也是市场人士最为关心的。因为限额的多少将直接影响投保人感兴趣的程度。另一方面,依此限额的数据,也能大致推算出每年因该试点新增的保费规模水平。

      备受关注的缴费限额方面,最初讨论的限额为每人每月500元,但从之后多次闭门会议的讨论来看,试点险企较为认可的是每人每月600元。甚至还有试点的保险公司期盼,“个税起征点调整后,试点的缴费限额能在之前讨论的600元基础上,再提高一点。”但最终的缴费限额方案仍未敲定,在确定具体标准之前还要听取财政部、国税总局等监管方的意见。

      至于税延模式,此前业内讨论时提出了三种模式:税基减免、税基递延、税额递延。知情人士分析称,三种模式,论税收优惠程度来说,是递减的;但从可操作性上来说,是递增的。据记者采访了解,虽然试点的保险公司在税延模式上已做好多手准备,但为争取扩大试点的覆盖面,同时体现试点的效果,第二种“税基递延”的模式备受试点保险公司的推崇。

      事实上,历经四年的筹备后,试点保险公司在产品及技术上的准备已经到位,惟等政策东风吹来。不过,即便没在试点名单之内的保险公司,也都在积极地做着产品研发、系统升级的准备,力争参与下一批试点。

      市场人士企盼试点能尽快破冰,因为试点一旦实施并在全国推广,将直接带动保费增长驶入快车道,拉动个人购买养老险需求的同时,也是拉动内需的一个催化剂。正因此,“个人税延型养老保险试点”被投行业视为影响保险股中长期走势的重要催化剂,资本市场已多次对此做出积极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