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推动《网络零售管理条例》尽早出台
2011-10-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记者 秦菲菲 ○编辑 衡道庆
⊙记者 秦菲菲 ○编辑 衡道庆
在淘宝商城与中小卖家的纠纷暂时平息之后,如何加快网络零售法律管理体系建设被提上议程。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19日在例行发布会上表示,要推动《网络零售管理条例》尽早出台,形成第三方交易平台市场准入退出制度,促进网络零售市场的健康持续发展。
日前,淘宝商城调整新收费规则,大幅提高了技术服务年费和违约保证金水平。此举引起大批中小商家不满,以围攻淘宝商城大卖家的方式向淘宝商城抗议。在各方共同努力下,此事已得到比较好的处置。淘宝商城通过17日下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公布了具体的解决措施。事情正朝着理性、积极的方向发展。
沈丹阳指出,商务部希望有关方面除了做好淘宝商城的善后工作外,还要加强对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业务指导和服务。应充分听取相关利益者的意见,要平等协商、保持相关措施的连续性、稳定性和可预见性。
“这次事情发生的原因主要是目前我国网络管理的法律基础薄弱,网络零售领域法律缺失、监管体系不完善。”身丹阳说,因此,应该加快网络零售法律管理体系建设,当前要推动《网络零售管理条例》尽早出台,形成第三方交易平台市场准入退出制度,完善市场规则,明确网络零售市场各参与主体的权利、责任、义务关系,进一步明确有关部门管理职责,促进网络零售市场的健康持续发展。
随着电子商务行业的快速发展,完善法律法规、规范行业行为显得格外重要。商务部19日全文公布了《“十二五”电子商务发展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到2015年,中国规模以上企业应用电子商务比率将达80%以上,应用电子商务完成进出口贸易额将占中国当年进出口贸易总额的10%以上,网络零售额相当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9%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