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出台大小兴安岭
林区接替产业指导意见
林区接替产业指导意见
2011-10-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记者 秦菲菲 ○编辑 艾家静
⊙记者 秦菲菲 ○编辑 艾家静
国家发改委19日发布《关于组织实施大小兴安岭林区接替产业专项的指导意见》,明确将对绿色食品产业、北药产业、林木精深加工业、生态文化旅游业、商贸服务业、代木能源等,以及《林区规划》确定的重点接替产业集聚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提供专项支持。
意见明确了支持重点的细项,在绿色食品产业方面,将按照规模化、绿色化、种植(养殖)加工一体化的发展方向,建设我国北方绿色生态食品、特色畜禽产品生产基地;北药产业方面,明确重点发展刺五加、五味子、防风、龙胆草和鹿、蜂等北方林区独具特色中药材的标准化、规模化种植养殖,建设北药原料供应基地;生态文化旅游业方面,将依托林区生态资源,少数民族民俗文化资源,以及中俄、中蒙边境景观、界江界河等资源,建设生态文化旅游目的地。重点支持《东北地区旅游业发展规划》中大小兴安岭林区精品旅游线路上的景区景点建设,包括游客服务中心、集散中心、观光道路、观光平台、环卫、安全救助、停车场、引导标识等设施建设。景区外部设施建设不在本专项支持范围。专项支持重点还包括林木精深加工业、商贸服务业、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和代木能源。
意见表示将对上述项目给予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