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傅梅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伟英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439,366,731.73 | 1,211,009,241.08 | 18.86%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 1,243,094,803.54 | 1,187,824,029.47 | 4.65%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11.00 | 21.03 | -47.69% |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66,033,167.15 | -426.65%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58 | -221.79% | ||||
报告期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总收入(元) | 100,303,070.74 | 7.25% | 269,474,835.57 | 11.16%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42,665,496.24 | 71.35% | 123,046,774.07 | 44.92%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8 | 31.03% | 1.09 | 9.00%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38 | 31.03% | 1.09 | 9.00%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40% | -65.35% | 10.00% | -73.63%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32% | -66.29% | 8.92% | -74.19%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6,079,605.00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9,101.38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1,934,046.90 | 本公司发行从关联方处无偿取得的电视剧所产生的收益(按发行收入-发行成本-营业税费-按收入比例分摊的期间费用计算)确认为非经常性收益。 |
所得税影响额 | -4,505,788.35 | |
少数股东权益 | 247287.94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 13,269,676.99 | -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4,941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张永圻 | 1,307,429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银行-嘉实价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930,498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工商银行-景顺长城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873,726 | 人民币普通股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嘉实优质企业股票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 844,157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银行-嘉实服务增值行业证券投资基金 | 825,407 | 人民币普通股 |
裕隆证券投资基金 | 78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蔺晓熠 | 775,008 | 人民币普通股 |
邵金妹 | 759,785 | 人民币普通股 |
博时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 | 741,134 | 人民币普通股 |
刘海英 | 740,036 | 人民币普通股 |
2.3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 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杭州大策投资有限公司 | 14,400,000 | 0 | 14,400,000 | 28,800,000 | 首发承诺 | 2013年10月26日 |
傅梅城 | 20,150,784 | 0 | 20,150,784 | 40,301,568 | 首发承诺 | 2013年10月26日 |
浙江浙商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4,242,000 | 0 | 4,242,000 | 8,484,000 | 首发承诺 | 2012年8月26日 |
上海六禾投资有限公司 | 2,118,000 | 0 | 2,118,000 | 4,236,000 | 首发承诺 | 2012年8月26日 |
刘冠军 | 211,824 | 0 | 211,824 | 423,648 | 首发承诺 | 2011年10月26日 |
邹静之 | 211,824 | 0 | 211,824 | 423,648 | 首发承诺 | 2011年10月26日 |
赵彩芳 | 247,104 | 0 | 247,104 | 494,208 | 首发承诺 | 2013年10月26日 |
程圣德 | 254,160 | 0 | 254,160 | 508,320 | 首发承诺 | 2011年10月26日 |
金骞 | 254,160 | 0 | 254,160 | 508,320 | 首发承诺 | 2011年10月26日 |
张伟英 | 169,344 | 0 | 169,344 | 338,688 | 首发承诺 | 2011年10月26日 |
陈宇舟 | 100,800 | 0 | 100,800 | 201,600 | 首发承诺 | 2011年10月26日 |
网下配售流通股东 | 2,824,000 | 2,824,000 | 0 | 0 | 网下配售 | 2011年1月26日 |
合计 | 45,184,000 | 2,824,000 | 42,360,000 | 84,720,000 | - | - |
§3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利润表项目
(1)营业收入: 1月-9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6,947.48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1.16%,营业收入变化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分产品或服务 | 2011年1-9月营业收入 | 2010年1-9月营业收入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电视剧销售 | 25494.85 | 23976.26 | 6.33% |
电影销售 | 139.25 | 266.28 | -47.71% |
电影院 | 5.96 | - | - |
广告销售 | 1302 | - | - |
其他业务收入 | 5.42 | - | - |
合计 | 26947.48 | 24242.54 | 11.16% |
电视剧收入:
项目 | 2011年1-9月 | 2010年1-9月 | 变动 |
报告期新增发行数量 | 12 | 12 | 0 |
报告期实现发行收入数量 | 45 | 32 | 13 |
当期实现收入 | 24515.4 | 23976.26 | 2.25% |
注:2011年1-9月电视剧发行收入不含佳韵社数据。
1月-9月主要实现收入的电视剧分别为《京城四少》、《花环夫人》、《金枝欲孽》、《爱上查美乐》、《命运交响曲》、《施公奇案II》等。
(2)营业成本: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为8,795.66 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1.61%,主要是因为发行单价提高,毛利率相应增长导致营业成本下降。
(3)销售费用: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为906.82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9.72%,主要是因为本期与上年同期相比,广告宣传费用下降。
(4)管理费用: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为1,482.39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7.28%,主要是因为公司业务规模扩大,导致人员工资、办公、房租及差旅费等费用增长。
(5)财务费用: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为-1,394.67万元。主要是因为公司上市后银行存款增加带来的银行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6)资产减值损失: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减值损失为623.99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20.45%。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减值损失主要是因为公司业务规模扩大,应收帐款增加,导致计提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7)投资收益: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为-63.71 万元,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金球影业对外投资的浙江时代金球影业投资有限公司尚处于影院投资期,产生亏损。
(8)营业外收入: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为1,608.91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83.98%,主要是因为公司报告期内的相关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9)所得税费用:报告期内,公司所得税费用为4,173.52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4.60%,主要是因为公司报告期内利润总额增加所致。
(10)净利润: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为12,400.40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6.05%,主要是因为公司毛利率增加,单部影视剧盈利能力增强所致。
(二)资产负债表项目
(1)货币资金:报告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为79,664.59 万元,比上年期末减少17.79%,主要是因为公司对外投资、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所致。
(2)应收账款: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为12,856.21 万元,比上年期末增加250.91%,主要是受电视剧发行周期和时点影响,三季度发行款增加所致。
(3)应收利息:报告期末,公司应收利息为802.64 万元,比上年期末增加460.76%,主要是因为公司定期存款系2010年末存入,本期产生应收银行利息较多所致。
(4)其他应收款:报告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为460.00 万元,比上年期末增加239.83%,主要是因为公司支付的电视节展位费、房租、装修费等费用尚未取得发票。
(5)预付账款:报告期末,公司预付帐款为22,235.15 万元,比上年期末增加132.38%,主要是因为公司电视剧投资增加所致。
(6)长期股权投资:报告期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为4,784.34 万元,比上年期末增加145.60%,主要是因为公司对外投资增加所致。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金球影业以自有资金人民币2,000 万元支付时代金球第二期投资款;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大策广告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900 万元投资参股上海蓝橙18%的股权。
(7)固定资产:报告期末,公司固定资产为633.02 万元,比上年期末增加48.27%,主要是因为公司日常经营管理需要,运输工具增加所致。
(8)商誉:报告期末,公司商誉为10,293.23 万元,系公司收购西安佳韵社数字娱乐发行有限公司股权,企业合并而确认的商誉。
(9)递延所得税资产:报告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为109.28 万元,比上年期末增加87.24%,主要是因为公司坏账准备增加引起的递延所得税费用增加所致。
(10)应交税费:报告期末,公司应交税费1781.28,比上年期末增加295.92%,是因为公司利润增加导致应交所得税增加和公司合并范围发生变化所致。
(11)应付账款:报告期末,公司应付账款为1,074.43,比上年期末增加157.87%,主要是因为公司合并范围发生变化所致。
(12)预收账款:报告期末,公司预收账款为4,019.14 万元,比上年期末增加351.97%,主要是因为公司取得《抬头见喜》、《钟馗传说》、《情义两心知》等剧等剧预售款所致。
(13)应付职工薪酬:报告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较上年期末减少89.14万元,主要是因为期初计提的年终奖本期已支付所致。
(14)其他应付款:报告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为5296.23 万元,比上年期末增加1018.35%,主要是因为公司对外投资款尚未支付完毕。
3.2 业务回顾和展望
一、报告期内总体业务情况回顾
报告期公司围绕 2011年的年度经营计划有序开展工作,稳步发展,经营状况良好,收入产生仍然主要来自于电视剧产品的销售。2011年1月-9月公司共发行电视剧45部1393集,实现营业收入269,474,835.57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1.16%;利润总额为165,739,168.83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5.68%;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123,046,774.07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4.92%。其中首次发行并产生收入的电视剧12部304集,实现营业收入223,590,577.23元,报告期内开始首次发行并产生收入的电视剧2部50集,实现收入62,189,500.00元。公司与上年同期相比营业收入有较大幅度增长的原因主要是公司上市后利用包括资金优势在内的各种优势资源加强资源整合、扩大经营规模,同时所有计划中需制作完成并产生收入的产品都按计划完成并取得了良好的销售业绩。
报告期内除继续加强精品电视剧的制作、发行外,在产业布局方面也有了一定的进展,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4000万元通过股权受让及增资的方式投资获得西安佳韵社数字娱乐发行有限公司55%的股权,截止本报告出具日,用于增资的5000万元及股权受让款4500万元(股权受让款总额的50%)已根据合同约定全额支付。
2011年8月底,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大策广告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900万元投资参股上海蓝橙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蓝橙”),获得该公司18%的股权。上海蓝橙是一家通过互联网零售渠道向消费者大众旅行、休闲、服装用品的公司。公司拟通过股权合作这种较为紧密的合作方式,利用合作方各自的行业优势和产业平台,以影视剧内容为基础,就影视剧植入广告和影视剧衍生产品等多方面进行深入的合作与拓展。
募集资金使用上,公司严格依照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计划进行实施,对于超募资金,公司已对部分超募资金进行了合理使用并履行了相关披露义务,对于剩余超募资金,公司将继续审慎的进行使用计划研究,尽可能有效的提高超募资金的使用效果。
二、业务发展的展望
1、年度业务发展展望
1)根据2011年电视剧制作计划,公司已按计划完成部分产品的制作并进行了相关发行,《施公案》、《天涯明月刀》、《国家命运》、《利剑》、《傻妞归来》、《决战前》、《钟馗传说》、《薛平贵与王宝钏》等剧仍处于制作阶段,预计将在第四季度或2012年陆续制作完成。
2)投拍剧《抬头见喜》已取得发行许可证,预计第四季度将进行首次发行并产生收入,同时,根据计划公司引进剧也将有2部左右进入首次发行。
3)公司将按计划稳步推进电影及电影院线业务的开展,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有效的完成年度计划。
4)在重点抓好新剧的传统媒体发行的同时,加大力度强化新剧、旧剧的新媒体发行,提高全媒体营销能力,挖掘旧剧的持续盈利能力,力争旧剧资源的赢利最大化。将进一步扩大市场占有率和公司剧目的品牌影响力。
5)公司将凭借已有的优势,借助募集资金到位带来的资金优势,通过多种有效的方式引进人才、整合资源、延伸产业链。
6)加强海外、港台、内地等联络处的布局,以利于快捷整合各类行业资源,推动业务快速发展,同时获得更多信息资源。
2、实施未来经营目标和发展战略所面临的风险因素及对策
1)政策监管风险
目前,国家对具有意识形态特殊属性的影视行业的监督、管理较为严格,国家对电视剧制作、进口、发行等环节实行许可制度,并禁止出租、出借、出卖、转让或变相转让电视剧各类许可证。
对公司而言:一方面,如果国家严格的行业准入和监管政策将来进一步放宽,广播电影电视行业的竞争将会更加激烈,外资企业及进口电影、电视剧对国内广播电影电视行业的冲击亦有可能加大。另一方面,国家从资格准入到内容审查,对广播电影电视行业的监管贯穿于行业的整个业务流程之中,如果在影视制作过程中违反了相关监管规定,将受到国家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通报批评、限期整顿、没收所得、罚款等处罚,情节严重的还将被吊销相关许可证及市场禁入。
对公司影视作品而言:一是剧本未获备案的可能,公司筹拍阶段面临的损失主要是前期筹备费用,若剧本未获备案,对公司的不利影响很小;二是公司已经摄制完成的作品,存在未获内容审查通过继而被报废处理的可能,公司的损失是该作品的全部制作成本;三是禁止发行或放(播)映的可能,即公司影视作品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或《电视剧发行许可证》后被禁止发行或放(播)映,作品将存在报废处理的可能,同时公司还可能遭受行政处罚,公司除承担全部制作成本的损失外,还可能面临因行政处罚带来的损失。
2)影视剧适销性的风险
影视剧作为一种大众文化消费,与日常的物质消费不同,没有一般物质产品的有形判断标准,对作品的好坏判断主要基于消费者的主观体验和独立判断,而且消费者的主观体验和判断标准会随社会文化环境变化而变化,并具备很强的一次性特征。这种变化和特征不仅要求影视产品必须吻合广大消费者的主观喜好,而且在吻合的基础上必须不断创新,以引领文化潮流,吸引广大消费者。影视剧的创作者对消费大众的主观喜好和判断标准的认知也是一种主观判断,只有创作者取得与多数消费者一致的主观判断,影视剧才能获得广大消费者喜爱,才能取得良好的票房或收视率,形成市场需求。
公司一方面尽量扩大影视题材的来源(包括但不限于外部购买剧本、委托编剧创作等),另一方面公司建立了一整套题材、剧本和剧组人员筛选制度,充分利用集体决策制度和创作团队多年的从业经验,从思想性、艺术性、娱乐性、观赏性相结合的角度尽可能地去提高影视剧的适销性。但由于不能确保创作团队主观判断与广大消费者主观判断的完全一致性,因此,公司影视剧产品的市场需求具有一定的未知性,影视剧的投资回报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3)侵权盗版的风险
盗版对影视行业而言是一种客观存在,只可限制,很难杜绝。随着VCD/DVD刻录技术、摄影技术等影音技术和网络传播技术的迅速发展,影视盗版产品不仅价格低廉,且容易获得,对部分消费者而言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因此,影视作品的侵权盗版现象呈愈演愈烈之势。对影视作品的制作发行单位而言,影视盗版带来的是电视剧收视率及销售收入、电影票房收入、音像版权收入和网络版权收入等经营业绩下降而导致的经济损失。
近年来,我国政府有关部门致力于建立较为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加大打击盗版的执法力度,有效遏制了侵权盗版的蔓延之势,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由于打击盗版侵权、规范市场秩序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公司在一定时期内仍将面临盗版侵害的风险。
4)业务扩展至电影制作发行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公司主要业务扩展至电影制作发行业务虽然拥有丰富电视剧拍摄制作及管理经验的先天优势、一定的人才资源聚集优势、很强的题材把控能力等优势,但仍可能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公司初涉电影业务,在电影发行经验方面与业内领先企业之间存在一定的差距,可能使公司不能准确把握电影发行的最佳策略,从而影响影片经济效益的最大化。
5)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公司目前主要从事电视剧的制作和发行。我国电视剧市场经过十多年来的迅猛发展,市场化程度较高。从近几年的情况看,市场对电视剧的需求一直在增加,各电视台的播出和交易数量持续增长。随着政策的逐步放宽和市场的进一步发展,越来越多的民营影视制片公司大量涌现,根据国家广电总局公布的数据,持有2010年度《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的机构有132家,持有2010年度《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有4,057家。尽管市场规模较大,但由于大量实力弱小的制作公司的出现,市场制作水平良莠不齐,电视剧市场整体上仍然呈现“整体供需状况供不应求”的特征,有相当一部分产品无法实现销售。但同时精品电视剧出现求大于供的特殊局面。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精品剧、电视大片的制作,公司产品在市场上供不应求,但仍然无法完全避免整个行业市场竞争加大可能产生的系统性风险。
6)知识产权纠纷的风险
对影视制作行业而言,著作权是最重要的知识产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五条规定,“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按照与制片者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中的剧本、音乐等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的作者有权单独行使其著作权。”公司影视作品存在多方主张知识产权权利的情形,为了避免出现主张权利的纠纷,公司与各合作单位或个人等权利方签订合约、约定了详细的权利范围。如果发生上述纠纷、涉及法律诉讼,除可能直接影响公司经济利益外,还可能影响公司的行业形象,最终对公司业务开展带来不利影响。尽管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知识产权纠纷引起的诉讼,但公司无法确保未来不发生此类情形。公司影视作品还存在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潜在风险。
7)制作成本不断上升的风险
近几年来,剧本费用、演职人员劳务报酬、场景、道具、租赁费用等电视剧相关制作费用不断提价,而且许多影视公司为了制作精品大片提升作品质量,赢得高收视率,加大投入并延长制作周期,使得影视公司制作成本不断上升。另一方面,由于电视剧市场竞争比较激烈、电视台具备较强的话语权,除少数精品大片电视剧能获得理想的发行价格外,多数普通电视剧的购片价格滞涨、甚至下跌。加之盗版的存在,电视剧的音像销售收入也难取得大的突破,影视制作公司向下转移电视剧制作成本存在一定的难度。因此公司存在着制作成本不断上升的风险。
8)生产计划执行的风险
公司每年下半年制定下一年度电视剧、电影的总体制作发行计划,对具体的影视作品而言,生产计划能否按期完成存在不确定性。在前期筹备阶段,题材剧本的修改与定稿、主管部门的审批、主创阵容的确定、资金的及时到位等因素对计划安排产生较大影响;在影视拍摄阶段,主创人员的配合程度、拍摄的自然条件、剧组的管理等因素对拍摄的进度、质量、投资预算控制都可能产生较大影响;上述各因素中任何一个因素,均有可能影响具体影视作品的顺利完成,从而影响公司总体的制作发行计划。为此,公司在影视作品制作发行的各个环节均制定并执行严格的管理流程,以确保公司自身的工作效率。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生产计划未按期完成的情况。但由于该行业的诸多外部不可控因素的影响,公司仍然存在不能顺利完成制作发行计划的可能。
9)联合投资制作的控制风险
联合投资制作现已成为影视投资制作的主要形式之一,具有集合社会资金,整合创作、市场资源以及分散投资风险的优点。在联合摄制中,通常约定投资额较大的一方作为执行制片方,全权负责一切具体制作、拍摄及监督事宜,其他各方可以根据合同约定具有对影视摄制过程的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和建议权等。
公司作为执行制片方的联合投资制作与公司单独摄制一样,不存在控制风险。合作对方作为执行制片方的联合摄制时,公司虽然可以根据合同充分行使联合投资制作方的权利,但摄制的具体工作均由执行制片方完成,具体执行工作的好坏对影视作品的出品以及发行成败具有重大的影响。如果执行制片方的具体摄制工作不能达到联合投资制作各方的共同预期要求,导致影视作品发行失败,则损失由各方共同承担,因而公司存在着联合投资制作的控制风险。
10)安全生产的风险
影视制作行业的安全生产风险主要有两类,一是演职人员的安全事故风险;二是摄制材料的毁损风险。
安全事故风险主要存在于影视作品的拍摄过程中。安全事故风险依影视题材不同而不同,一般而言,涉及特效特技的战争、武侠等题材的影视剧拍摄过程中安全事故风险较大,现实、言情等题材的风险则很小。安全事故的发生不仅会造成影视拍摄的停工、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还会因演职人员受伤或遇难引发相应的支付赔偿。
在影视剧的拍摄和制作过程中,素材带等摄制材料弥足珍贵。如果在拍摄制作过程中因自然因素或人为因素发生摄制材料的毁损、丢失,会影响到摄制的正常进行或造成返工。公司自成立以来未发生演职人员安全事故或摄制材料毁损地情况,但无法保证未来不发生任何此类安全事故。
11)经营管理人才与专业创作人才不足的风险
影视作品的制作是一个十分复杂的过程,整个过程无论作品的摄制还是剧组的管理都需要有相当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工作经验。通常而言,要完成影视作品的摄制,须组建由制片部门、导演部门、摄像部门、录音部门和美术部门构成的剧组,各部门岗位均需专业人士方能胜任。而更为重要的是如何适当地对各部门进行协调管理,使得剧组的每个成员各司其职,以最高的效率制作出最好的影视作品。在影视作品制作所需的诸多资源中,人力资源是最宝贵的、最重要的战略性资源,是创造影视精品的主体。拥有多少人才和如何使用人才决定了能在多大程度上提高影视作品的质量和产量。影视制作企业之间的竞争,表面体现为市场竞争,实际则是影视制作专业经营管理人才和创作人才的竞争。目前,影视制作企业数量众多,对影视制作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创作人才的争夺非常激烈。公司自成立之初就着手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创作人才队伍的建设,目前已经聚集了刘冠军(笔名刘恒)、邹静之、麦家等一大批优秀的行业人才。但随着公司规模的快速扩张,如果出现人才流失状况,或不能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加盟,公司的业务经营可能会因此受到不利影响。
1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风险
虽然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市场状况和市场前景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并为扩大经营规模做好了相应的准备工作,具备了相应的能力,但项目具体实施时仍然可能面临人才瓶颈、市场开拓低于预期等诸多不确定性因素,从而影响规模扩张预期的经济效益。
13)应收账款金额较大的风险
公司影视作品的发行时间与期末应收账款余额的大小有较强的关系。如果期末影视作品的发行量较大,一般会形成较大金额的应收账款,因此,各会计期末应收账款余额的变化较大,具备较强的波动性,使得公司资金管理的难度加大,也使得公司资金短缺的风险加大。一方面公司通过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尽可能快地收回资金;另一方面,公司通过预售影视作品、吸收联合投资方资金等方式平滑应收账款带来的资金波动。
虽然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较大,但由于公司的销售客户主要为各大电视台,普遍信用良好,应收账款的坏账风险较低,公司报告期内没发生坏账损失。
14)存货占比较高的风险
存货占总资产比例较高系影视制作企业的行业特征,公司也不例外。对影视制作企业而言,其产品——影视作品的生产过程中可以不需要购置形成固定资产的生产设备、土地、厂房等,投入的资金主要用于剧本创作服务、演职人员劳务及相关支出、摄制耗材、道具、服装、化妆用品等的采购,以及专用设施、设备和场景的经营租赁等。影视制作企业的连续生产就是资金和存货的不断转换,如果是正常的扩大生产,则伴随着资金和存货的轮换增加。因此,公司只要在持续摄制影视作品,存货必然成为资产的主要构成部分。
综上所述,公司资金的最主要用途就是用于连续摄制影视作品,即形成较大金额的存货。公司与目前大多数国内影视制作企业一样,单个影视作品投资占影视作品总投资的比例较高。如果公司影视作品完成后,未能通过主管部门的审查或发行失败,公司则面临较大的投资风险,单个影视作品占比越高,失败的影响越大。从公司报告期内的生产经营情况来看,尚未发生完成的影视作品未通过审查或发行失败的情形。随着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规模的扩大,存货资产占比较高特别是单个影视作品占比较高的风险会相应降低。
15)经营活动净现金流量波动的风险
对影视制作企业而言,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具备以下两大特性:一是经营活动现金流入的周期性,即影视作品从启动投资开始拍摄到实现销售收入并回笼资金往往需要1年以上的周期,普遍存在跨期现象;二是经营活动现金流入流出的非均衡性,在影视作品的摄制和发行过程中,资金流出持续全部过程直至发行结束,而影视作品发行结束后资金的回笼往往在某几个时点发生,呈明显的间歇性,从而导致了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和流出的非均衡性。
§4 重要事项
4.1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作出的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了避免同业竞争,更好地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傅梅城、赵依芳夫妇于2009年10月15日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如下:“本人及本人的控股企业目前没有经营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相同或同类的业务。在本人拥有公司实际控制权期间,本人及本人的控股企业将不在中国境内外以任何形式从事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或者主要产品相竞争或者构成竞争威胁的业务活动,包括在中国境内外投资、收购、兼并或受托经营管理与公司主营业务或者主要产品相同或者相似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若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将来开拓新的业务领域,公司享有优先权,本人及本人投资控股的公司、企业将不再发展同类业务。”
大策投资于2009年10月15日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如下:“在本公司持有贵公司股份期间内,本公司及本公司的控股企业将不在中国境内外以任何形式从事与贵公司及贵公司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或者主要产品相竞争或者构成竞争威胁的业务活动,包括在中国境内外投资、收购、兼并或受托经营管理与贵公司主营业务或者主要产品相同或者相似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若贵公司及贵公司控股子公司将来开拓新的业务领域,贵公司及贵公司控股子公司享有优先权,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企业将不再发展同类业务。”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作出的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为了规范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司实际控制人傅梅城、赵依芳以及公司股东大策投资分别出具《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和《关于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规定的承诺》。
2009年10月15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傅梅城、赵依芳出具《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将尽可能避免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公司与贵公司及贵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将严格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遵照一般市场交易规则依法进行,不损害贵公司及贵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利益。如违反承诺给贵公司及贵公司控股子公司造成损失的,将承担赔偿责任。”
2009年10月15日,公司股东大策投资出具《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在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贵公司股份期间,将尽可能避免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与贵公司及贵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将严格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遵照一般市场交易规则依法进行,不损害贵公司及贵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利益。如违反承诺给贵公司及贵公司控股子公司造成损失的,将承担赔偿责任。”
2009年10月15日,大策投资出具《关于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规定的承诺》,承诺如下:“(1)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制的关联企业在与股份公司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中,将严格限制占用股份公司资金。(2)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关联企业不得要求股份公司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也不得要求股份公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3)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关联企业不谋求以下列方式将股份公司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关联企业使用,包括:a、有偿或无偿地拆借股份公司的资金给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关联企业使用;b、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关联企业提供委托贷款;c、委托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关联企业进行投资活动;d、为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关联企业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e、代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关联企业偿还债务;f、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方式。”
2009年10月15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傅梅城、赵依芳夫妇分别出具《关于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规定的承诺》,承诺如下:“(1)本人、近亲属及本人所控制的关联企业在与股份公司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中,将严格限制占用股份公司资金。(2)本人、近亲属及本人控制的关联企业不得要求股份公司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也不得要求股份公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3)本人、近亲属及本人控制的关联企业不谋求以下列方式将股份公司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本人、近亲属及本人控制的关联企业使用,包括:a、有偿或无偿地拆借股份公司的资金给本人、近亲属及本人控制的关联企业使用;b、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本人、近亲属及本人控制的关联企业提供委托贷款;c、委托本人、近亲属及本人控制的关联企业进行投资活动;d、为本人、近亲属及本人控制的关联企业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e、代本人、近亲属及本人控制的关联企业偿还债务;f、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方式。”
(三)公司股票首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限售安排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首次发行前股东傅梅城、大策投资、赵彩芳、傅小纹分别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首次发行前其他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作为公司在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前六个月内的新增股东浙商创投、上海六禾分别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自华策影视增资扩股办理完工商登记之日(2009年8月6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华策影视的股份,也不由华策影视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首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傅梅城、程圣德、赵彩芳、金骞、张伟英、傅小纹、余海燕、陈越孟还分别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4.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91,017.71 | 本季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167.39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1,997.38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季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季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补充营运资金 | 否 | 32,000.00 | 32,000.00 | 3,167.39 | 31,997.38 | 99.99% | 2012年12月31日 | 776.51 | 是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32,000.00 | 32,000.00 | 3,167.39 | 31,997.38 | - | - | 776.51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收购西安佳韵社数字娱乐发行有限公司股权 | 否 | 14,000.00 | 14,000.00 | 9,500.00 | 9,500.00 | 67.86% | 2011年08月01日 | 126.41 | 不适用 | 否 | |||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 | -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14,000.00 | 14,000.00 | 9,500.00 | 9,500.00 | - | - | 126.41 | - | - | |||
合计 | - | 46,000.00 | 46,000.00 | 12,667.39 | 41,497.38 | - | - | 902.92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无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适用 | ||||||||||||
公司超募资金为59017.71万元。2011 年5月30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16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收购西安佳韵社数字娱乐发行有限公司55%股权的议案》,决定使用超募资金14,000万元以收购股权及增资的方式控股西安佳韵社数字娱乐发行有限公司,截至2011年9月30日公司已支付9,500万元。 截至2011年9月30日,公司超募资金余额为49,517.71万元。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适用 | ||||||||||||
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资金161,063,540.69元,该部分资金已于2011年1月10日从募集资金账户中置换出。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按计划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及定期存单。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4.3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2010 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具体情况如下:公司2011年3月31日召开的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0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公司以现有总股本56,480,000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6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实际每10股派5.4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共计转增股本56,480,000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1年4月14日,除权除息日为:2011年4月15日。本次权益分派已于2011年4月15日完成。
2、公司2011年9月6日召开的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1年上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公司以现有总股本11296万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3388.8万元(含税);同时以现有总股本11296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7股,共计转增股本7907.2万股。截止本报告出具日本次权益分派还未完成。
4.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实现扭亏为盈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4.5 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6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7 按深交所相关指引规定应披露的报告期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法定代表人:
傅梅城
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10月18日
证券代码:300133 证券简称:华策影视 公告编号:2011-041
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