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59 证券简称:新天科技 公告编号:2011-007
河南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费战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留庆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晓芳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611,180,126.77 | 178,385,141.83 | 242.62%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 543,645,125.89 | 118,815,593.15 | 357.55%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7.18 | 2.10 | 241.90% |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739,318.38 | -71.60%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01 | -80.00% | ||||
报告期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总收入(元) | 69,868,371.95 | 43.93% | 155,926,585.99 | 46.10%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8,734,337.25 | 34.72% | 37,511,156.65 | 40.40%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0 | 20.00% | 0.64 | 33.33%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30 | 20.00% | 0.64 | 33.33%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6.79% | -23.19% | 20.77% | -25.07%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6.22% | -15.72% | 18.73% | -24.11%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单位: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2,522.50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3,413,750.00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823,792.16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97,511.42 | |
所得税影响额 | -649,879.66 | |
合计 | 3,682,651.42 | -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8,340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柯勤勇 | 379,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郭蔓华 | 156,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中融增强24号 | 118,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吴晓峰 | 96,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刘学勤 | 94,096 | 人民币普通股 |
杨振南 | 9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肖镛达 | 85,440 | 人民币普通股 |
杨品刚 | 79,790 | 人民币普通股 |
曾华顺 | 77,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许楚平 | 74,999 | 人民币普通股 |
2.3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 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费战波 | 33,047,040 | 0 | 0 | 33,047,040 | 首发承诺 | 2014年08月31日 |
费占军 | 9,260,940 | 0 | 0 | 9,260,940 | 首发承诺 | 2014年08月31日 |
王钧 | 4,866,420 | 0 | 0 | 4,866,420 | 首发承诺 | 2012年08月31日 |
邬群艳 | 1,820,000 | 0 | 0 | 1,820,000 | 首发承诺 | 2012年08月31日 |
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 | 1,560,000 | 0 | 0 | 1,560,000 | 首发承诺 | 2012年08月31日 |
泰豪晟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1,560,000 | 0 | 0 | 1,560,000 | 首发承诺 | 2012年08月31日 |
上海正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1,560,000 | 0 | 0 | 1,560,000 | 首发承诺 | 2012年08月31日 |
郑永锋 | 780,000 | 0 | 0 | 780,000 | 首发承诺 | 2012年08月31日 |
林安秀 | 422,760 | 0 | 0 | 422,760 | 首发承诺 | 2012年08月31日 |
李留庆 | 416,000 | 0 | 0 | 416,000 | 首发承诺 | 2012年08月31日 |
李健 | 325,000 | 0 | 0 | 325,000 | 首发承诺 | 2014年08月31日 |
宋红亮 | 281,840 | 0 | 0 | 281,840 | 首发承诺 | 2012年08月31日 |
袁金龙 | 260,000 | 0 | 0 | 260,000 | 首发承诺 | 2012年08月31日 |
魏东林 | 260,000 | 0 | 0 | 260,000 | 首发承诺 | 2012年08月31日 |
李建伟 | 260,000 | 0 | 0 | 260,000 | 首发承诺 | 2012年08月31日 |
中国建设银行-工银瑞信信用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950,000 | 0 | 0 | 950,000 | 网下新股配售规定 | 2011年12月01日 |
山西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950,000 | 0 | 0 | 950,000 | 网下新股配售规定 | 2011年12月01日 |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950,000 | 0 | 0 | 950,000 | 网下新股配售规定 | 2011年12月01日 |
东北证券-建行-东北证券3号主题投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950,000 | 0 | 0 | 950,000 | 网下新股配售规定 | 2011年12月01日 |
合计 | 60,480,000 | 0 | 0 | 60,480,000 | - | - |
§3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_资产负债表变动项目分析
1、货帀资金:期末余额较年初增长392.17%,主要是本期发行新股募集资金;
2、应收票据:期末余额较年初增长125%,主要是本期公司销售额增加以及收取的银行承兑汇票增加;
3、应收账款:期末余额较年初增长43.23%,主要是本期公司销售额增加导致应收账款增加;
4、预付账款:期末余额较年初增长377.24%,主要是本期预付购买土地款;
5、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较年初增长146.99%,主要是业务量增加导致投标保证金增加及业务员出差借款增加所致;
6、存货:期末余额较年初增长109.01%,主要是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储备的材料、产成品规模相应的增加;
7、应交税费:期末余额较年初增长71.91%,主要是本期利润总额增加,提取的应缴所得税尚未缴纳;
8、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较年初增长259.08%,主要是本期提取尚未支付的费用;
9、实收资本:期末余额较年初增长33.52%,主要是本期发行新股所致;
10、资本公积:期末余额较年初增长1325.68%,主要是本期发行新股溢价收入;
11、未分配利润:期末余额较年初增长125.8%,主要是本期实现的净利润所致;
二、利润表变动项目分析
1、营业收入:本年1-9月份较上年同期增长46.1%,主要是市场开拓较好,营业规模扩大,营业收入增加;
2、营业成本:本年1-9月份较上年同期增长43.3%,主要是随着营业收入增加,相应营业成本增加;
3、营业税金及附加:本年1-9月份较上年同期增长54.04%,主要是营业收入增加,相应的税金及附加增加;
4、销售费用:本年1-9月份较上年同期增长93.37%,主要是营业收入增加,相应的销售费用增加以及扩大销售队伍增加销售费用;
5、管理费用:本年1-9月份较上年同期增长57.32%,主要是随着公司营业规模的扩大,管理费用相应增加;
6、财务费用:本年1-9月份较上年同期增长2743.05%,主要是定期存款利息增加所致;
7、营业外支出:本年1-9月份较上年同期减少90.28%,主要是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比上年减少;
8、所得税:本年1-9月份较上年同期增长41.67%,主要是利润总额增加,相应提取的所得税增加;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分析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长32%,主要是销售规模扩大,导致的收到现金增加;
2、收到的税费返还较上年同期减少65.86%,主要是国家增值税即征即退原退税政策到期,新政策实施细则尚未确定,本年度退税尚未进行;
3、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长455.74%,主要是政府补助增加所;
4、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长32.87%,主要是采购增长导致付款增加;
5、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长85.86%,主要是员工平均工资增长,以及随着公司规模扩大,员工人数增加导致工资总额增加;
6、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长69.57%,主要是随着公司的业务拓展,相应的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增加导致付现费用增加;
7、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长2242.87%,主要是本期公司购买土地付款2479万元;
8、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较同期增长1095.43%,主要是本期发行新股募集资金所致;
9、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100%,主要是本期没有分配股利所致;
3.2 业务回顾和展望
一、报告期内总体经营情况
2011 年第三季度,在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广大员工的共同努力下,通过加强公司科学管理,进一步加大研发、市场开拓力度,不断强化公司在行业内的领先优势。同时受国家节能减排、环保政策的支持以及公司自身品牌及市场认可度逐步提高,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市场规模不断扩大,整体经营业绩持续性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986.84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43.93%;营业利润1984.98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47.93%;利润总额2169.81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34.59%;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873.43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34.72%。
二、报告期内各项经营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董事会的工作布署,重点围绕公司市场建设、内部管理、团队建设等方面,扎实地做好每一项工作,不断完善内控体系建设,加大市场开发投入力度,加强自主研发实力,提升品牌的综合竞争力,使公司各项工作按照既定的轨道有序进行。
三、未来发展规划
公司立足于智能计量仪表产业,牢记“成为世界智能表行业的领导者”的使命,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自主研发,不断创新”为根本,以公司的技术优势、经验优势、品牌优势为基础,同时优化产品结构,加大生产设备投入及生产技能培训,保持公司在国内行业内技术领先、质量领先地位。紧跟市场需求,加大行业用户推广,建立高效的销售组织,引导行业的良性发展,继续保持和扩大国内市场占有率。保持智能水表及热量表在国内市场中的领先地位。同时,公司将加大原始创新投入,积极引进高端、复合型人才和内部人才培养,以“有多大能力,就提供多大舞台”为用人理念,以“宽容、开放、创新”为风气,建立完善的培养、引进、培训、学习、交流、提高的机制。改善财务结构,充分挖掘市场潜力,实现公司业务快速发展,为股东提供更高回报。
§4 重要事项
4.1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了避免未来可能存在的同业竞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费战波、费占军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1)本人将不在中国境内外投资、收购、兼并与新天科技现有主要业务有直接竞争的公司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2)若新天科技今后从事新的业务领域,则本人控制的公司或其他组织将不在中国境内外以控股方式,或以参股但拥有实质控制权的方式从事与新天科技新的业务领域相同或相似的业务活动。
(3)如若本人控制的单位出现与新天科技有直接竞争的经营业务情况时,新天科技可以提出采取优先收购或委托经营的方式将相竞争的业务集中到新天科技经营。
(4)本人承诺不以新天科技实际控制人的地位谋求不正当利益,进而损害新天科技其他股东的权益。
(5)如因本人控制的公司或其他组织违反上述声明与承诺而导致新天科技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则本人同意向新天科技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费战波、费占军均遵守了上述承诺,未违反上述承诺。
2、公司股票上市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1)本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费战波、费占军及其关联方李健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上述承诺期限届满后,在费战波或费占军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其关联方李健,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费战波和费占军申报离职后半年内,其关联方李健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2)本公司3家法人股东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泰豪晟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正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及邬群艳、郑永锋、李留庆、袁金龙、李建伟、魏东林、王钧、林安秀、宋红亮9位自然人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3)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费战波、费占军、王钧、袁金龙、魏东林、李留庆、宋红亮、郑永锋、林安秀、李建伟承诺:将遵守《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份行为的相关规定,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若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若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报告期内,上述股东均遵守了所做的承诺,未发现违反上述承诺情况。
4.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适用 √ 不适用
4.3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实现扭亏为盈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4.5 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6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7 按深交所相关指引规定应披露的报告期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河南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费战波
二0一一年十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