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要闻
  • 3:焦点
  • 4:特别报道
  • 5:产经新闻
  • 6:财经海外
  • 7:观点·专栏
  • 8:公司
  • 9:公司纵深
  • 10:公司前沿
  • 11:上证研究院·宏观新视野
  • 12:特别报道
  • A1:市 场
  • A2:市场·新闻
  • A3:市场·机构
  • A4:市场·动向
  • A5:资金·期货
  • A6:信息披露
  • A7:市场·观察
  • A8:市场·调查
  • B1:披 露
  • B2:股市行情
  • B3:市场数据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T1:汽车封面
  • T2:汽车公司
  • T3:汽车热点
  • T4:汽车动态
  • T5:钱沿封面
  • T6:钱沿视点
  • T7:钱沿聚焦
  • T8:钱沿广角
  •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中信银行为汇丰晋信
    货币市场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 华夏回报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  
    2011年10月20日   按日期查找
    B21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21版:信息披露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中信银行为汇丰晋信
    货币市场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华夏回报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中信银行为汇丰晋信
    货币市场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2011-10-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中信银行为汇丰晋信

    货币市场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1年10月2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汇丰晋信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简称汇丰晋信货币市场基金
    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代码540011
    B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代码541011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管理人名称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汇丰晋信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
    代理销售起始日2011年10月20日

    (1)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2)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银行”)。

    2、代销机构网点

    投资者可在中信银行的各指定网点进行汇丰晋信货币市场基金的开户、认购及其他业务,具体办理程序应遵循中信银行的相关规定。

    3、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1)中信银行

    公司网站:bank.ecitic.com

    中信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58

    (2)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网站:www.hsbcjt.cn

    客户服务电话:021-38789998

    4、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公司新增中信银行为汇丰晋信货币市场基金代销机构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等相关基金法律文件。

    (2)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敬请投资人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公司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特此公告。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1年10月20日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中国银行为汇丰晋信

    货币市场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1年10月2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汇丰晋信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简称汇丰晋信货币市场基金
    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代码540011
    B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代码541011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管理人名称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汇丰晋信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
    代理销售起始日2011年10月20日

    (1)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

    2、代销机构网点

    投资者可在中国银行的各指定网点进行汇丰晋信货币市场基金的开户、认购及其他业务,具体办理程序应遵循中国银行的相关规定。

    3、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1)中国银行

    公司网站:www.boc.cn

    中国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66

    (2)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网站:www.hsbcjt.cn

    客户服务电话:021-38789998

    4、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公司新增中国银行为汇丰晋信货币市场基金代销机构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等相关基金法律文件。

    (2)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敬请投资人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公司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特此公告。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1年10月20日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平安银行为汇丰晋信

    货币市场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1年10月2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汇丰晋信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简称汇丰晋信货币市场基金
    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代码540011
    B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代码541011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管理人名称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汇丰晋信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
    代理销售起始日2011年10月20日

    (1)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2)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银行”)。

    2、代销机构网点

    投资者可在平安银行的各指定网点进行汇丰晋信货币市场基金的开户、认购及其他业务,具体办理程序应遵循平安银行的相关规定。

    3、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1)平安银行

    公司网站:http://bank.pingan.com/

    平安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11-3

    (2)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网站:www.hsbcjt.cn

    客户服务电话:021-38789998

    4、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公司新增平安银行为汇丰晋信货币市场基金代销机构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等相关基金法律文件。

    (2)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敬请投资人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公司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特此公告。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