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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明确将研究开征环境保护税
    2011-10-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记者 秦菲菲 ○编辑 刘玉凤

      《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发布

      ⊙记者 秦菲菲 ○编辑 刘玉凤

      

      在五年一度的全国环保大会即将召开之际,国务院20日发布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实施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经济政策,积极推进环境税费改革,研究开征环境保护税;加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具体措施,大力发展环保产业,把环境保护列入各级财政年度预算并逐步增加投入和其他财税优惠措施。

      陆续出台的各项环保政策,无疑将使“环保”两字成为四季度搜索热词。根据意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依然是接下来的环保重点。环境部日前公布的上半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查核算结果显示,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量和氨氮排放量实现同比下降,而氮氧化物排放量不降反升,同比增长6.17%。

      为实现减排目标,意见要求完善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鼓励各地区实施特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加强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处理处置设施、污水再生利用设施和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建设。

      意见特别针对氮氧化物排放高的现状,提出要对造纸、印染和化工行业实行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总量控制;电力行业实行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控制,继续加强燃煤电厂脱硫,全面推行燃煤电厂脱硝,新建燃煤机组应同步建设脱硫脱硝设施;对钢铁行业实行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强化水泥、石化、煤化工等行业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治理;严格落实燃煤电厂烟气脱硫电价政策,制定脱硝电价政策;对可再生能源发电、余热发电和垃圾焚烧发电实行优先上网等政策支持;对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实行差别电价,对污水处理、污泥无害化处理设施、非电力行业脱硫脱硝和垃圾处理设施等鼓励类企业实行政策优惠。

      意见明确指出要加大环保产业政策扶持力度,扩大环保产业市场需求。实施环保先进适用技术研发应用、重大环保技术装备及产品产业化示范工程。对生产符合下一阶段标准车用燃油的企业,在消费税政策上予以优惠。制定和完善环境保护综合名录。对“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研究调整进出口关税政策。

      一直以来困扰环保行业发展的资金来源问题也受到了重点关注。意见明确指出,鼓励多渠道建立环保产业发展基金,拓宽环保产业发展融资渠道;要把环境保护列入各级财政年度预算并逐步增加投入,适时增加同级环保能力建设经费安排;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债券用于环境保护项目,加大对符合环保要求和信贷原则的企业和项目的信贷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