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89 股票简称:中金黄金 公告编号:2011-030
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金黄金)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1年10月2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会议有效审议表决,全票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北金厂峪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收购迁西县金顶山矿业有限公司资产及增资扩股的议案》。同意河北金厂峪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厂峪公司)收购迁西县金顶山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顶山公司)采矿权和采区固定资产(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同意金顶山公司对金厂峪公司进行增资扩股。
一、交易双方基本情况
(一)金厂峪公司
金厂峪公司为于2009 年1 月18 日经迁西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核准注册的有限公司,现时持有注册号为130227100000514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住所为迁西县金厂峪镇,法定代表人为冀炳信,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人民币3,982.70 万元,公司类型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经营范围为金矿采选、金冶炼、铁矿石采选、矿山机械修理。中金黄金控股比例100%。
(二)金顶山公司
金顶山公司为于2003年3月27日经迁西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核准注册的有限公司,现时持有注册号为1302271000002244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住所为迁西县金厂峪镇,法定代表人为李波,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人民币180万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为金矿采选、金冶炼、铁矿石采选、矿山机械修理。金顶山公司的股东为自然人李波、李峰,分别以货币资金出资人民币90万元,各持有50%的股权。
二、标的资产的评估情况
标的资产主要为金顶山公司所持桑家峪金矿的采矿权,以及与桑家峪金矿生产经营相关的井巷工程、设备、设施、用于生产生活的办公用房、简易房、住房等。
(一)采矿权评估情况
北京海地人矿业权评估事务所对金顶山公司桑家峪金矿采矿权进行了评估,并出具海地人矿评报字[2011]第061号,总第1791号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2011年5月31日。
采矿权范围内截止评估基准日保有资源储量矿石量为66.29万吨;评估利用资源储量矿石量为62.06万吨,金金属量3335.01公斤,平均地质品位5.37克/吨;评估价值为12559.49万元人民币。
(二)资产评估情况
北京中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金顶山公司桑家峪金矿采区固定资产在2011年5月31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工作,并出具了中锋评字(2011)第117号评估报告。
截至评估基准日2011年5月31日,纳入评估范围的迁西县金顶山矿业有限公司部分资产—桑家峪金矿采区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1,593.96万元,评估价值为2,008.98万元,增值415.02万元,增值率为26.04%。
标的资产以2011年5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评估价值共计14,568.47万元。其中:采矿权的评估值为12559.49万元,实物资产的评估值为2008.98万元。以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值为依据,经双方协商确定标的资产的收购价款为14,520.29万元。
上述收购完成后,经与金顶山公司协商,公司同意金顶山公司对金厂峪公司以投入现金方式进行增资扩股,并达到参股20%的目的。截至2011年5月31日,金厂峪公司注册资本为3,982.70万元,根据北京中锋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锋评字(2011)第116号评估报告,金厂峪公司的评估净资产为19,681.17万元,因此金顶山公司应增资现金人民币货币4,920.29 万元,其中:955.675万元增加注册资本金,其余部分3,924.62万元增加金厂峪公司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金厂峪公司的注册资本由3,982.70万元增加至4,978.37万元。金厂峪公司的股东由中金黄金独资变更为: 中金黄金出资3,982.7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0%;金顶山公司出资995.67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
特此公告。
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