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资子公司广州原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股票简称:广州控股 股票代码:600098 临2011-30号
广州发展实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属下
全资子公司广州原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司为属下全资子公司广州原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原实投资公司”)银行借款提供相关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广州原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大厦楼28楼
注册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大厦楼30楼3001房
注册资本:人民币4,8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戴加火
主要财务状况:截止2011年9月30日,原实投资公司总资产4,712.06万元人民币,负债1.14万元人民币,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4,710.92万元人民币。
三、本次公司为原实投资公司提供担保情况:
根据原实投资公司负责投资建设“珠江电厂煤场环保技术改造工程”的资金需求,原实投资公司向中国银行广州珠江支行申请21,000万元人民币借款,借款期限8年,分期提款,借款利率为实际提款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施行的五年期以上贷款基准利率,按年浮动。上述借款需由公司提供担保,保证期间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经对公司及属下子公司(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下同)担保情况进行审查,公司为属下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71,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次担保)。除本次担保外,公司存在以下担保:
1、根据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公司为广州发展航运有限公司在中国长江航运集团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总公司、中国长江航运集团青山船厂订造两艘5.7万载重吨散货船向中信银行广州分行申请项目贷款提供最高额度为5亿元人民币的连带保证责任。2010年12月8日中海发展致函公司,由其向公司提供最高额人民币2.5亿元信用反担保,以履行收购发展航运公司50%股权的股东责任。
2、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决议,按照《上海期货交易所指定交割油库协议书》要求提供担保的条款,公司属下全资子公司广州发展油品投资有限公司为广州发展碧辟油品有限公司参与期货储存交割等业务有关的一切责任,继续按60%持股比例承担相应的连带担保责任。上述协议于2011年6月30日到期后双方无异议,自动延期两年,因此广州发展油品投资有限公司所承担的连带担保责任随之延期两年。
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属下子公司未发生其他对外担保事项,公司没有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目录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发展实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一日
股票简称:广州控股 股票代码:600098 临2011-31号
广州发展实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增持本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接本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下简称“发展集团”)通知,发展集团通过在二级市场买入的方式,于2011年10月20日增持本公司股份1,821,577股。本次增持前,发展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1,380,639,77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7.047%。本次增持后,发展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1,382,461,35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7.136%。
发展集团后续增持计划:发展集团拟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2个月内,从二级市场上增持(含已增持的股份)不超过已发行股份数2%的本公司股份。
发展集团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不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
特此公告。
广州发展实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