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王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匡志宏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屈哲锋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 总资产(元) | 2,042,527,935.86 | 1,013,937,190.53 | 101.45%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 1,528,433,454.19 | 606,927,027.34 | 151.83%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3.43 | 1.52 | 125.66% | |||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48,272,650.88 | -138.12% |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33 | -114.04% | ||||
| 报告期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营业总收入(元) | 221,951,445.39 | 34.36% | 521,603,914.99 | 27.74%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45,459,371.85 | 13.74% | 84,523,209.65 | 18.53% |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0 | 0.00% | 0.20 | 11.11% |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0 | 0.00% | 0.20 | 11.11% |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02% | -62.50% | 7.59% | -49.32% |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98% | -60.33% | 7.09% | -47.77% |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80,661.64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7,656,374.98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390,663.92 | |
| 所得税影响额 | -718,860.47 |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40,747.75 | |
| 合计 | 5,506,936.70 | -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18,877 |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 交通银行-国泰金鹰增长证券投资基金 | 2,805,018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农业银行-国泰金牛创新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2,379,673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农业银行-景顺长城能源基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574,221 | 人民币普通股 |
| 青岛国信实业有限公司 | 1,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 1,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全国社保基金四零二组合 | 982,255 | 人民币普通股 |
| 杭州德汇投资有限公司 | 86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建设银行-国泰中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832,883 | 人民币普通股 |
| 郑洪祥 | 736,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全国社保基金六零二组合 | 615,867 | 人民币普通股 |
2.3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 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 浙江睿洋科技有限公司 | 113,523,200 | 0 | 0 | 113,523,200 | 首发承诺 | 2014-4-15 |
| 浙江普渡科技有限公司 | 59,741,600 | 0 | 0 | 59,741,600 | 首发承诺 | 2014-4-15 |
| 杭州凯健科技有限公司 | 9,758,400 | 0 | 0 | 9,758,400 | 首发承诺 | 2014-4-15 |
| 杭州凯洲科技有限公司 | 16,289,600 | 0 | 0 | 16,289,600 | 首发承诺 | 2014-4-15 |
| RICH GOAL HOLDINGS LIMITED | 65,796,800 | 0 | 0 | 65,796,800 | 首发承诺 | 2014-4-15 |
| GOLD DELIGHT LIMITED | 4,079,200 | 0 | 0 | 4,079,200 | 首发承诺 | 2014-4-15 |
| ISLAND HONOUR LIMITED | 19,188,800 | 0 | 0 | 19,188,800 | 首发承诺 | 2014-4-15 |
| MOST ACHIEVE LIMITED | 5,327,600 | 0 | 0 | 5,327,600 | 首发承诺 | 2014-4-15 |
| WELL ADVANTAGE LIMITED | 11,870,800 | 0 | 0 | 11,870,800 | 首发承诺 | 2014-4-15 |
| JOY UP HOLDINGS LIMITED | 7,918,400 | 0 | 0 | 7,918,400 | 首发承诺 | 2014-4-15 |
| TRADE SINO LIMITED | 1,062,800 | 0 | 0 | 1,062,800 | 首发承诺 | 2014-4-15 |
| VISION WISE HOLDINGS LIMITED | 8,761,200 | 0 | 0 | 8,761,200 | 首发承诺 | 2014-4-15 |
| ROSELAND HOLDINGS LIMITED | 2,964,800 | 0 | 0 | 2,964,800 | 首发承诺 | 2014-4-15 |
| 杭州灵峰赛伯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451,600 | 0 | 0 | 6,451,600 | 首发承诺 | 2012-10-28 |
| 绍兴龙山赛伯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6,451,600 | 0 | 0 | 6,451,600 | 首发承诺 | 2012-10-28 |
| 杭州赛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29,032,400 | 0 | 0 | 29,032,400 | 首发承诺 | 2012-10-28 |
| 华软投资 (北京)有限公司 | 1,612,800 | 0 | 0 | 1,612,800 | 首发承诺 | 2012-10-28 |
| 北京中凡华软投资有限公司 | 8,064,400 | 0 | 0 | 8,064,400 | 首发承诺 | 2012-10-28 |
| 天津和光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9,558,800 | 0 | 0 | 9,558,800 | 首发承诺 | 2014-4-15 |
| 天津和君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3,465,200 | 0 | 0 | 3,465,200 | 首发承诺 | 2014-4-15 |
| 江苏新业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3,600,000 | 0 | 0 | 3,600,000 | 首发承诺 | 2014-4-15 |
| 杭州恒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360,000 | 0 | 0 | 1,360,000 | 首发承诺 | 2014-4-15 |
| 青岛泰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1,200,000 | 0 | 0 | 1,200,000 | 首发承诺 | 2014-4-15 |
| 浙江瓯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2,920,000 | 0 | 0 | 2,920,000 | 首发承诺 | 2014-4-15 |
| 网下配售股份 | 9,000,000 | 9,000,000 | 0 | 0 | 网下配售规定 | 2011-7-15 |
| 合计 | 409,000,000 | 9,000,000 | 0 | 400,000,000 | - | - |
§3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货币资金期末较期初增加了311.33%,主要系公司IPO募集资金使银行存款增加所致。
(2)应收票据期末较期初增加了152.33%,主要系以银行承兑汇票方式回笼的货款增加所致。
(3)应收账款期末较期初增加了31.80%,主要系销售增长、质保金规模扩大及并购北京吉天仪器有限公司带入等因素所致。
(4)预付款项期末较期初增加了178.93%,主要系预付项目材料款、工程款的增加以及预付的物联网项目土地款所致。
(5)其他应收款期末较期初增加了36.71%,主要系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及业务备用金等增加所致。
(6)存货期末较期初增加了57.11%,主要系因产销规模大幅扩大,存货备库量大幅增加及并购北京吉天仪器有限公司带入所致。
(7)在建工程期末较期初增加了2752.26%,主要系生产厂房改造及实验室装修投入等所致。
(8)长期待摊费用期末较期初增加了138.55%,主要系并购北京吉天仪器有限公司带入所致。
(9)商誉期末较期初增加了17,655.75万元,主要系溢价收购非同一控制下的北京吉天仪器有限公司所致。
(10)短期借款期末较期初减少了54.76%,主要系本期归还了银行借款所致。
(11)应交税费期末较期初增加了36.26%,主要系并购北京吉天仪器有限公司相应带入的应交税金所致。
(12)其他应付款期末较期初增加了2533.00%,主要系并购北京吉天仪器有限公司应在未来三年内分期支付的股权转让款所致。
(13)资本公积期末较期初增加了1189.58%,主要系本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产生的股本溢价所致。
(14)未分配利润期末较期初增加了68.62%,主要系本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转入所致。
(15)少数股东权益期末较期初增加了219.74%,主要系本公司与其他少数股东共同投资设立子公司无锡中科光电技术有限公司,由此产生的少数股东权益所致。
(16)营业成本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加了31.64%,主要系本期销售增长所致。
(17)营业税金及附加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加了377.23%,主要系外资企业税收政策发生变化,本公司及子公司杭州大地安科环境仪器有限公司自2010年12月份开始缴纳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所致。
(18)财务费用本期比上年同期减少了31.09%,主要系本期归还部分贷款致使利息支出减少及上市募集的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所致。
(19)资产减值损失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加了37.82%,主要系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计提额增加所致。
(20)营业外收入本期比上年同期减少了43.64%,主要系国家税务总局尚未出台即征即退软件增值税优惠政策实施细则,公司在报告期内尚未实际收到2011年的退税所致。
(21)营业外支出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加了87.94%,主要系捐赠及赞助等所致,公司向浙江大学教育基金会捐赠人民币100万成立“浙江大学教育基金会环境与资源学院聚光教育基金”,且在未来4年中每年再向“浙江大学教育基金会环境与资源学院聚光教育基金”捐赠人民币100万元,共计400万元。
(22)其他综合收益本期比上年同期减少了-98.70%,主要系上年同期公司购买子公司杭州大地安科的少数股权所产生的直接记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801.21万元,而本期仅有少数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所致。
(2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比上年同期减少了138.12%,主要系因公司业务快速扩张,产销规模进一步扩大,存货备库量增加、新产品研发投入增长以及以银行承兑汇票方式回笼的货款增加等因素所致。
(24)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比上年同期减少了60.70%,主要系公司厂房基建、物联网项目土地款、收购北京吉天仪器有限公司等因素所致。
(25)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加1431.16%,主要系公司收到IPO募集的资金所致。
3.2 业务回顾和展望
报告期内,公司在抓紧实施募投项目的同时,根据市场情况,积极调整生产和销售结构,实现了营业收入、利润的持续增长。报告期公司收购了北京吉天仪器有限公司,实现了仪表行业自主创新企业的强强联合,为公司进入实验室分析仪器行业奠定了坚实基础。报告期公司营业收入实现22,195.14万元,同比增长34.3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542.83万元,同比增长13.67%;2011年1月-9月,公司累计实现营业收入52,160.39万元,同比增长27.7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439.36万元,同比增长16.47%。
公司秉承自主创新的发展方向,继续加大研发投入。截至2011年9月30日,公司已取得专利144项,其中发明专利44项,实用新型98项,外观设计2项。报告期内,公司新增专利17项,其中发明专利新增3项,实用新型新增14项。正在申请专利共103项,其中发明专利79项,实用新型专利24项。已取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94项。报告期内新增计算机软件著作权11项。
截至2011年9月30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拥有注册商标总计12项,向国家商标局申请但尚未核准的商标共1项。
展望四季度,公司将在进一步拓展现有产品和市场的基础上,不断开发新产品、新的应用领域和整体解决方案。公司生产经营仍将呈现持续发展的态势。在完成了对北京吉天仪器有限公司的整体收购后,公司除加强对实验室仪器行业的整合外,将加强对国内外其他相关行业的调研,寻找适当的目标企业收购整合。同时,公司正在对发展战略、组织体系和能力建设以及内部审计体系进行调整,保证公司健康、持续的发展,从而实现成为一个伟大公司的发展愿景。
§4 重要事项
4.1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一)公司股票上市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控股股东睿洋科技、普渡科技,发起人股东RICH GOAL HOLDINGS LIMITED、ISLAND HONOUR LIMITED、WELL ADVANTAGE LIMITED、VISION WISE HOLDINGS LIMITED、JOY UP HOLDINGS LIMITED、MOST ACHIEVE LIMITED、GOLD DELIGHT LIMITED、ROSELAND HOLDINGS LIMITED、TRADE SINO LIMITED、凯洲科技、凯健科技、天津和光、天津和君、江苏新业科技、杭州恒赢投资、浙江瓯信创业投资、青岛泰屹投资,实际控制人王健、姚纳新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聚光科技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并获正式受理之日前6个月内新增股东杭州赛智、绍兴龙山赛伯乐、杭州灵峰赛伯乐、北京中凡华软、华软投资(北京)承诺:“自持有公司股份之日起(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的2009年10月28日为基准日)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同时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转让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股份总额的50%。”
除上述股份锁定外,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及其关联自然人王健、姚纳新、朱敏、陈斌、王广宇、陈人、彭华、田昆仑、匡志宏、李凯、姚尧土、徐郁清(YUQING XU)还承诺:“在本人及本人关联方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报告期内,上述各方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二)持有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以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做出的重要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1)持有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做出的重要承诺
1、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为避免同业竞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健、姚纳新,主要股东睿洋科技、普渡科技、杭州赛智、RICH GOAL出具了《非竞争承诺函》,做出了以下承诺:
“在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公司(或本人)及本公司(或本人)控股子公司、拥有权益的附属公司及参股公司均未生产、开发任何与股份公司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未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股份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未参与投资于任何与股份公司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
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公司(或本人)及本公司(或本人)控股子公司、拥有权益的附属公司及参股公司将不生产、开发任何与股份公司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股份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不参与投资于任何与股份公司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
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如股份公司进一步拓展其产品和业务范围,本公司(或本人)及本公司(或本人)控股子公司、拥有权益的附属公司及参股公司将不与股份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若与股份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产生竞争,本公司(或本人)及本公司(或本人)控股子公司、拥有权益的附属公司及参股公司将以停止生产或经营相竞争的业务或产品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股份公司经营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的方式避免同业竞争。
如本承诺函被证明是不真实的或未被遵守,本公司(或本人)将向股份公司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2、有关股份锁定的承诺
同(一)。
3、其他承诺
①关于技术无纠纷的承诺
实际控制人王健、姚纳新及控股股东出具承诺:聚光科技与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及其他任何第三方之间不存在任何技术纠纷和潜在技术纠纷,若由于聚光科技与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及其他任何第三方之间发生任何技术纠纷、并因此导致聚光科技遭受任何损失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无条件地就该等损失全额向聚光科技进行补偿。
实际控制人王健、姚纳新及控股股东出具承诺:如发行人所进行之与代理产品有关的技术开发或因此所取得的技术成果存在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违反与代理产品生产厂商间约定的情形, 并因此需向他人承担赔偿责任,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将连带地向发行人补足发行人因此遭受的损失。
②关于山西聚光环保注册资本的承诺
睿洋科技、普渡科技、王健及姚纳新已于2010年9月10日出具承诺, 若由于山西聚光环保注册资本未在规定期限内缴纳而被相关工商行政主管机关处罚, 则因此导致发行人损失的, 由王健和姚纳新对发行人作相应补偿。
③关于社保及住房公积金的承诺
睿洋科技、普渡科技、王健及姚纳新出具承诺, 若由于发行人或其控股子公司未按规定给少数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而导致需要发行人或其控股子公司补缴或被相关政府机关处罚的, 则睿洋科技、普渡科技、王健及姚纳新同意全额补偿发行人或其控股子公司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④关于承担税务风险的承诺
睿洋科技、普渡科技、王健及姚纳新出具承诺:若由于股份公司或其前身直接或间接权益之转让行为、利润分配行为导致睿洋科技、普渡科技、王健、姚纳新被税务主管机关要求缴纳相应之税款, 睿洋科技、普渡科技、王健、姚纳新将按要求及时缴纳相应税款, 并对若由于其未及时缴纳前述相应税款导致股份公司被处罚或遭受损失作出全额补偿。
⑤关于分、子公司房产租赁的承诺
睿洋科技、普渡科技、王健及姚纳新出具承诺:若股份公司子公司及分公司之租赁因存在权属争议而导致分、子公司搬离相应之租赁场所、受到相关主管机关之处罚、导致向相关方作出赔偿, 则睿洋科技、普渡科技、王健、姚纳新同意就股份公司及股份公司子公司的全部损失作出全额补偿。
⑥关于盈安科技股权转让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承诺
睿洋科技、普渡科技及王健、姚纳新出具承诺: 如主管税务部门要求发行人缴纳其于2007年收购北京盈安科技100%股权过程中未为北京盈安科技原股东扣缴的个人所得税款及相应的滞纳金或罚款, 其将就发行人因此而遭受的全部损失作出全额补偿。
(2)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在本人及本人关联方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报告期内,上述各方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4.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90,000.00 | 本季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797.36 |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9,285.89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季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季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 承诺投资项目 | ||||||||||||
| 环境监测系统建设项目 | 否 | 8,375.00 | 8,375.00 | 2,042.42 | 3,110.75 | 37.14% | 2012年11月01日 | 0.00 | 不适用 | 否 | ||
| 工业过程分析系统建设项目 | 否 | 5,227.00 | 5,227.00 | 233.49 | 683.79 | 13.08% | 2012年11月01日 | 0.00 | 不适用 | 否 | ||
| 光纤传感安全监测系统建设项目 | 否 | 5,014.00 | 5,014.00 | 208.80 | 566.14 | 11.29% | 2012年11月01日 | 0.00 | 不适用 | 否 | ||
| 数字环保信息系统建设项目 | 否 | 6,793.00 | 6,793.00 | 48.35 | 1,197.51 | 17.63% | 2012年11月01日 | 0.00 | 不适用 | 否 | ||
| 运营维护体系建设项目 | 否 | 4,696.00 | 4,696.00 | 1,199.55 | 1,635.99 | 34.84% | 2012年11月01日 | 0.00 | 不适用 | 否 | ||
| 研究开发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5,213.00 | 5,213.00 | 1,064.75 | 2,091.71 | 40.12% | 2012年11月01日 | 0.00 | 不适用 | 否 |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35,318.00 | 35,318.00 | 4,797.36 | 9,285.89 | - | - | 0.00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 股权收购 | 否 | 29,893.00 | 29,893.00 | 2,000.00 | 2,000.00 | 6.69% | 2011年09月15日 | 250.89 | 不适用 | 否 | ||
|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 | - |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 9,300.00 | 9,300.00 | 0.00 | 9,300.00 | 100.00%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39,193.00 | 39,193.00 | 2,000.00 | 11,300.00 | - | - | 250.89 | - | - | ||
| 合计 | - | 74,511.00 | 74,511.00 | 6,797.36 | 20,585.89 | - | - | 250.89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适用 | |||||||||||
| 1、公司上市募集超募资金48369.75万元,2011年6月10日经公司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93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2011年8月24日经公司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收购北京吉天仪器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不超过29,893万元收购北京吉天仪器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截止报告期,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2000万,根据股权转让合同,公司于2011年10月支付8325万元股权转让款,目前共已支付10,325万元股权转让款。公司于2011年9月22日收到通知,北京吉天仪器有限公司已领取了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详细情况请参照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适用 | |||||||||||
| 截至2011年4月30日止,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为3,356.10万元。对此,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具了天健审〔2011〕3683号《关于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公司已于本报告期置换完毕。 |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适用 | |||||||||||
|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3,687.75万元,经过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8,3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6个月。对此,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 |||||||||||
4.3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实现扭亏为盈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4.5 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6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7 按深交所相关指引规定应披露的报告期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300203 证券简称:聚光科技 公告编号:2011-028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