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 公司负责人姓名 | 李大明 |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 邓显畅 |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 王秀梅 |
公司负责人李大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邓显畅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秀梅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 总资产(元) | 233,609,065.87 | 234,224,910.37 | -0.26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109,431,516.12 | 111,452,748.02 | -1.81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0.85 | 0.87 | -2.30 |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66,309.68 | 140.63 |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0005 | 140.63 | |
| 报告期(7-9月)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1-9月)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98,454.39 | -1,658,525.20 | 43.68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02 | -0.013 | 50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05 | -0.013 | -38.89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02 | -0.013 | 50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27 | -1.50 | 增加0.21个百分点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55 | -1.50 | 减少0.14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1-9月)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35.04 |
| 合计 | 235.04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14,863 |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 重庆银星智业(集团)有限公司 | 26,926,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重庆赛尼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 2,8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商丘市天祥商贸有限公司 | 1,503,268 | 人民币普通股 |
| 浙江绿都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1,474,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秦君 | 876,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郑良玉 | 791,3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周凤英 | 7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沈树 | 7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黄飞丹 | 639,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刘彦兰 | 586,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10年4月6日与重庆天仙湖置业有限公司(简称"天仙湖置业")签订了《土地转让协议书》,拟向天仙湖置业购买其名下位于重庆市万州区天仙湖的总面积为109698.04平方米(折164.55亩)的16宗土地,土地总价为15960.42万元。2010年4月23日,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购买方案。
在股东大会通过土地购买方案后,天仙湖置业立即展开了办理上述土地权属过户的工作。但随后因重庆市委将万州区定位为重庆第二大城市和三峡库区特大中心城市,万州区政府决定对万州区总体规划进行调整,而天仙湖地区的规划也随之调整,相关部门也在规划调整期间暂停了天仙湖片区内的土地权属过户。
目前万州区对天仙湖项目核心区的规划调整已经完成,万州区政府于2011年9月15日下发了《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天仙湖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核心区)的批复》文件,但非核心区的规划调整仍在继续,公司购买的土地处于划定的天仙湖非核心区,因此目前土地过户手续还未能办理,公司将在非核心区规划调整结束后,立即办理上述土地的过户,力争尽快完成土地过户手续。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无
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大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