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如有董事未出席董事会,应当单独列示其姓名
未出席董事姓名 | 未出席董事职务 | 未出席董事的说明 | 被委托人姓名 |
廖晓明 | 董事 | 出差 | 朱劲松 |
张晋红 | 独立董事 | 出差 | 蔡穗声 |
林兵 | 独立董事 | 出差 | 曾炳权 |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 | 郑暑平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 林洁静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 张逸波 |
公司负责人郑暑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洁静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逸波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2,580,820,805.28 | 2,300,810,935.41 | 12.17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1,036,951,444.93 | 881,506,078.74 | 17.6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4.26 | 3.63 | 17.63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43,317,330.06 | 不适用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59 | 不适用 | |
报告期 (7-9月)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46,955,199.94 | 155,445,366.19 | 86.87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9 | 0.64 | 86.8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9 | 0.64 | 85.57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9 | 0.64 | 86.8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90 | 16.20 | 增加1.78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87 | 16.16 | 增加1.75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1-9月)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528.03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18,308.42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772,320.61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052,688.44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787,893.47 |
所得税影响额 | -122,436.31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2,162.27 |
合计 | 369,471.21 |
公司于2011年7月22日实施2010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3 股,股份总数由187,039,387股变更为243,151,203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4 号-每股收益》应用指南的规定,公司按照调整后的股数重新计算的2010年1-9月每股收益为0.10 元/股,同时,2010年期末每股净资产重新计算为3.63元/股;2010 年1-9月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重新计算为-1.26元/股。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24,496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63,103,602 | 人民币普通股63,103,602 |
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10,988,435 | 人民币普通股10,988,435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华优选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4,311,068 | 人民币普通股4,311,068 |
仇元方 | 2,179,290 | 人民币普通股2,179,290 |
何少伟 | 1,548,900 | 人民币普通股1,548,900 |
王明波 | 1,458,005 | 人民币普通股1,458,005 |
逄方 | 1,214,285 | 人民币普通股1,214,285 |
陈浩明 | 1,040,655 | 人民币普通股1,040,655 |
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 936,650 | 人民币普通股936,650 |
董丽群 | 9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900,000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均大幅增加,是因公司长沙珠江花城项目及珠江璟园项目结算所致。预收款项较上年末大幅减少,是因为长沙珠江花城部分房款达到收入确认条件所致;预付款项大幅增长,是因为公司预付长沙珠江花城项目工程款所致;应付账款大幅减少,是因为本年度支付工程款所致。期末公司持有至到期投资8800万元,是因为本年度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所致。财务费用为负,是因为公司利息资本化所致;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大幅增加,是因为楼盘推广费用及销售佣金等增加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因公司珠江花城项目第三、四组团及珠江璟园项目进入结算期,预计本年度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大幅增长。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根据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10年末总股本187,039,38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本年度不进行现金分配,未分配利润结转到下一年度。”符合《公司章程》中关于现金分红的规定。
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郑暑平
2011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