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99 证券简称:翰宇药业 公告编号:2011-027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曾少贵、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蔡磊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魏红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999,314,942.14 | 212,886,942.60 | 369.41%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 946,081,055.74 | 180,588,095.30 | 423.89%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9.46 | 2.41 | 292.53% |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36,294,315.71 | 70.82%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36 | 28.12% | ||||
报告期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总收入(元) | 39,493,212.43 | 38.06% | 111,928,629.38 | 38.99%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0,580,985.47 | 76.94% | 50,643,579.36 | 66.42%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1 | 31.25% | 0.55 | 34.15%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1 | 31.25% | 0.55 | 34.15%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20% | -71.19% | 7.42% | -65.15%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55% | -79.24% | 6.12% | -70.79%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7,217,467.00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44,960.98 | |
所得税影响额 | -1,075,875.90 | |
合计 | 6,096,630.12 | -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5,741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中国工商银行-博时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 2,001,850 | 人民币普通股 |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五组合 | 979,938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银行-南方高增长股票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 545,902 | 人民币普通股 |
王世忱 | 531,416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建设银行-南方盛元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502,22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工商银行-南方绩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5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建设银行-华宝兴业新兴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349,996 | 人民币普通股 |
全国社保基金六零二组合 | 3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李粉基 | 296,064 | 人民币普通股 |
何振 | 289,1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3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 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曾少贵 | 25,737,000 | 0 | 0 | 25,737,000 | 首发承诺 | 2014年4月7日 |
曾少强 | 19,980,000 | 0 | 0 | 19,980,000 | 首发承诺 | 2014年4月7日 |
SAIF III MAURITIUS(CHINA INVESTMENTS)LIMITED | 14,975,250 | 0 | 0 | 14,975,250 | 首发承诺 | 2012年4月7日 |
深圳市丰成投资有限公司 | 4,020,000 | 0 | 0 | 4,020,000 | 首发承诺 | 2014年4月7日 |
曾少彬 | 3,975,750 | 0 | 0 | 3,975,750 | 首发承诺 | 2014年4月7日 |
TQM INVESTMENT LIMITED | 3,382,500 | 0 | 0 | 3,382,500 | 首发承诺 | 2012年4月7日 |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2,929,500 | 0 | 0 | 2,929,500 | 首发承诺 | 2012年4月7日 |
合计 | 75,000,000 | 0 | 0 | 75,000,000 | - | - |
§3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货币资金期末比年初增加833.97%,主要原因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所致;
2、应收票据、应收账款期末比年初分别增加44.19%、118.61%,主要原因为本期销售规模增大所致;
3、预付款项期末比年初增加436.55%,主要原因为预付北京科信必成自主研发的21项口服缓控释制剂品种药品项目技术转让费所致;
4、应收利息期末比年初增加4,212.21%,主要原因为公司资金存款利息增加所致;
5、其他应收款期末比年初增加202.43%,主要原因为公司用于全国各区域市场推广会议借款增加所致;
6、在建工程期末比年初增加156.07%,主要原因为公司原料药车间改造、募投项目多肽药物生产基地建设投入增加所致;
7、应付账款期末比年初增加388.57%,主要原因为公司生产销售增加而增加的合理采购所致;
8、预收款项期末比年初增加55.56%,主要原因为预收客户货款所致;
9、应付职工薪酬期末比年初增加65.72%,主要原因为公司职工人数及薪资水平的变化所致;
10、应交税费期末比年初增加58.06%,主要原因为公司收入和利润的增加,以及所得税利率的变化,使应交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增加所致;
11、其他非流动负债期末比年初增加73.77%,主要原因为本期收到的计入递延收益的研究项目政府配套资金增加所致;
12、股本较年初增加33.33%,主要原因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致;
13、资本公积较年初增加2,986.26%,主要原因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股本溢价所致;
14、营业收入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加38.99%,主要原因为公司销售收入获平稳增长;
15、营业税金及附加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加1,213.16%,主要原因为公司增值税增加以及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征收所致;
16、销售费用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加146.71%,主要原因为公司壮大营销团队,加大市场推广力度;
17、财务费用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减少1,569.27%,主要原因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相应增加所致;
18、营业外收入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加947.12%,主要原因为政府补助增加,财政拨款项目获验收通过所致;
19、营业外支出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减少54.74%,主要原因为报废减少所致;
20、所得税费用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加690.06%,主要原因为利润总额增长,以及所得税利率提高所致;
21、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加70.82%,主要原因为年初至报告期末较上年同期销量增大,销售商品、提供劳务较上年同期增加以及政府补助增加,收到财政拨款所致;
22、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加279.14%,主要原因为公司原料药车间改造、募投项目多肽药物生产基地建设投入增加所致;
23、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加62,111.80%,主要原因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所致。
3.2 业务回顾和展望
一、报告期内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立足并不断加强上市后优势的行业地位,结合行业发展及国家与地方相关政策导向,持续加大对研发、销售的投入,稳步推进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有效展开,并积极探索与主业相关的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实现了营业收入、利润的持续平稳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949.3万元,相比去年同期增加1,088.7万元,增长率为38.06%; 2011年1月-9月,公司累计实现营业收入11,192.9万元,相比去年同期增加3,140.2万元,增长率为38.99%。报告期内,面对(1)国家及部分地区药品招标政策调整,原计划的新区域招标或者招标完成后的贯彻实施延后,(2)新药审批机构及政策调整影响,新产品审批及投入市场节奏慢于预期,(3)公司所得税率调整为按15%执行等情况;公司继续加强新老品种的开发及维护力度,推进各地招投标工作,加强培训开发、市场推广及服务力度,进一步稳固市场基础,营业收入增长保持平稳,符合公司董事会的业绩预期。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58.1万元,相比去年同期增加894.9万元,增长率为76.94%;2011年1月-9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064.4万元,相比去年同期增加2,021.4万元,增长率为66.42%。报告期内净利润获得大幅增长并快于营业收入增长幅度,直接原因是报告期内财政拨款研发项目通过验收,计入营业外收入;同时体现了,在公司加大研发投入,引入高技术人才,改善科研环境的努力下,公司在研项目按计划逐步推进,取得长足进展。
二、未来发展规划
上市,迎来了新的发展契机,也对公司的销售、研发、生产、管理等各方面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将从以下几方面持续加强公司的建设与发展。
销售方面,公司顺应国家与地方医药行业政策导向,深入分析品种优势、地域情况、销售策略等,整合营销系统,不断壮大销售团队,持续加大市场推广和精细化力度,稳固现有市场份额并努力提高。新产品方面,公司将对学术性、专业性较强的新产品予以重点培育,加强市场宣传及营销推广;做好新老产品各地招投标工作,并充分利用新产品在局部地区的优势,加大宣传力度,以点带面,扩大影响,逐步建立专业化的品牌形象。综上,通过不断强化与提高公司的各品种销售网络与渠道,促进新老产品共同发展,确保公司营销体系的完善、高效,使公司优质产品更有效地服务社会大众。
研发方面,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包括资金、人力、物力各方面,不断拓展各级研发项目,加强产学研等各方合作与研发项目成果的转化。公司一方面将持续坚持新产品研发投入,增强公司产品储备,提高公司综合盈利能力,另一方面,公司将结合市场发展情况,有效利用募集资金尤其是超募资金,寻找国内外合适的研发合作机会,不断拓展研发领域与适用剂型,丰富完善公司产品链,提高公司综合盈利能力。
生产方面,公司一方面以国家药监局出台的新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为基础,加强现有生产线的持续维护和保养,以满足销售需求;另一方面,公司持续致力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多肽药物生产基地建设,以确保构建符合国际cGMP标准的多肽药物生产基地,在硬件设备、质量管理、人员配置、生产环境等各方面与国际接轨,达到行业领先水平。
管理方面,公司持续深化管理,加强内部控制,系统防范经营风险。公司根据深圳证券监管局现场走访的指导意见,围绕生产、销售、采购、研发等各重点业务环节进行全面自查,补充制定并落实多项公司治理制度,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提高公司运营效率。公司还着力于管理软件升级,包括人力资源系统建设、财务系统升级等,以配合公司上市后不断发展壮大的需求。公司更是多渠道引进海内外研发、销售、管理等方面的高级专业人才,健全公司员工的选才、育才、用才、留才建设,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发展空间与平台,积极推进企业文化建设,增强公司的整体凝聚力,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与创造力,推动公司快速发展的步伐。
公司将紧紧抓住“十二·五规划”关于多肽产业受到国家政策面的重点关注和大力支持,并被列为国家重点发展领域的历史性发展机遇,在不断提升自身研发、销售、管理水平的同时,不断加快加强公司多肽产业的发展,为成为行业的领先者持续努力。
三、报告期内其他重大事项
2011年7月19日,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与北京科信必成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信必成”)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和使用公司超募资金9,000万元,购买科信必成21项研发药品项目技术。此次合作,通过双方在技术、产品以及市场方面的优势全面整合,可以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和专长,进一步提升公司产品技术和产品实力,提升在制药行业的竞争优势和行业地位,从而提高公司价值和盈利水平,将有利于公司的发展和股东的利益,同时提高了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能够有效拓展公司的经营规模,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4 重要事项
4.1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一)公司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曾少贵、曾少强、曾少彬承诺:“自公司股票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内资法人股东丰成投资承诺:“自公司股票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其他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丰成投资全体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此外,公司董事及/或高级管理人员曾少贵、曾少强、徐航、袁建成、马亚平、龙镭、刘煜、全衡、蔡磊、PINXIANG YU、监事曾少彬还承诺:“在本人担任翰宇药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从翰宇药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岗位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曾少贵、曾少强及曾少彬于2010年3月12日向发行人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的声明与承诺函》,声明并承诺:“截至本函签署之日,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未从事任何在商业上对翰宇药业构成直接或间接同业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并保证将来也不会从事或促使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任何在商业上对翰宇药业构成直接或间接同业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如本人因违反本函而导致翰宇药业遭受损失、损害和额外开支,本人承诺将赔偿由此给翰宇药业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
(三)承担补缴税款的承诺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的相关规定,公司自2006-2007年免征企业所得税,2008-2010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公司享受的上述税收优惠政策系深圳市普遍适用的规章,凡符合该等规章规定条件的企业均可享受上述优惠政策,并非仅由发行人独享,但该等税收优惠没有法律、国务院或国家税务总局颁发的相关税收规范性文件作为依据,存在被追缴的风险。
为此,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曾少贵、曾少强、曾少彬三人承诺:“如果由于深圳市政府有关文件和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相关规定存在差异,导致国家有关税务主管部门认定翰宇药业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前所享受“两免三减半”的税收减免无效,本人作为翰宇药业的实际控制人愿意以现金连带的、全额的、无条件的承担需补缴的所得税税款及相关费用。”
(四)实际控制人关于确保翰宇生物转让翰宇生物医药园房地产的承诺
2010年11月29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若国家或地方性法律、法规、政策等出现变化,允许翰宇生物转让翰宇生物医药园房地产,且公司生产经营仍需使用翰宇生物医药园房地产,公司实际控制人确保其控制的翰宇生物在半年内将翰宇生物医药园房地产按转让时的账面价值转让给公司;若因国家或地方性法律、法规、政策等出现变化,公司不能继续租赁翰宇生物医药园房地产,公司实际控制人全额承担公司搬迁生产场地产生的搬迁费用和公司因此遭受的其他损失。
截止本报告期末,上述承诺人皆遵守以上承诺,未发现违反上述承诺情况。
4.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71,502.58 | 本季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286.91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716.22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季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季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1、多肽药物生产基地建设 | 否 | 28,300.00 | 28,300.00 | 1.91 | 1,431.22 | 5.06% | 2013年12月31日 | 0.00 | 不适用 | 否 | ||
2、多肽药物制剂中试技术平台建设 | 否 | 3,130.00 | 3,130.00 | 0.00 | 0.00 | 0.00% | 2013年12月31日 | 0.00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31,430.00 | 31,430.00 | 1.91 | 1,431.22 | - | - | 0.00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使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购买科信必成自主研发的21项口服缓控释制剂品种的药品项目技术 | 否 | 9,000.00 | 9,000.00 | 3,285.00 | 3,285.00 | 36.50% | 2013年11月30日 | 0.00 | 不适用 | 否 | ||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 | -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9,000.00 | 9,000.00 | 3,285.00 | 3,285.00 | - | - | 0.00 | - | - | ||
合计 | - | 40,430.00 | 40,430.00 | 3,286.91 | 4,716.22 | - | - | 0.00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无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适用 | |||||||||||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与北京科信必成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签订《技术转让合同》,受让北京科信必成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21个口服缓控释制剂品种的研发药品项目技术,项目技术转让费总计为人民币9,000万元。经7月19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7月29日按照合同支付3,285万元。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适用 | |||||||||||
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1,414.57万元,在2011年7月已用募集资金置换。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多肽药物生产基地建设\多肽药物制剂中试技术平台建设\科信必成研发药品项目技术\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运营资金项目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4.3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实现扭亏为盈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4.5 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6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7 按深交所相关指引规定应披露的报告期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