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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威达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1-10-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03 证券简称:*ST 威达 公告编号:2011-033

      威达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朱胜利、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克西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魏万栋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2011.9.302010.12.31增减幅度(%)
    总资产(元)145,976,393.79153,842,201.69-5.1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69,414,168.1776,136,580.99-8.83%
    股本(股)140,362,500.00140,362,500.00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0.490.54-9.26%
     2011年7-9月比上年同期增减(%)2011年1-9月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1,975,811.395.86%5,405,704.28-67.1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2,187,116.31-78.82%-6,722,412.82-88.5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6,601,870.13-141.70%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047-141.6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16-77.78%-0.048-92.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16-77.78%-0.048-92.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91%-1.21%-9.24%-4.2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92%-1.30%-9.26%-4.88%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金额附注(如适用)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23,081.00 
    所得税影响额-5,770.25 
    合计17,310.75-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8,658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种类
    张永胜1,750,000人民币普通股
    张新阳1,100,000人民币普通股
    严建定620,000人民币普通股
    林凯璇550,000人民币普通股
    宋继民509,120人民币普通股
    杨启明470,000人民币普通股
    陈新华404,300人民币普通股
    武杰324,950人民币普通股
    张元元306,920人民币普通股
    叶媛媛306,500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4、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4,584,154.03元,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11,680,540.46元,主要系上期子公司江西堆花贸易转让所致。

    15、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1,291.35%,主要系本期购买办公设备、生产设备等固定资产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2010年9月底公司将持有江西堆花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的100%股权转让给徐州九洲投资有限公司并收回股权转让款。2010年10月1日,公司原控股股东江西生物制品研究所向江西省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状》,要求法院确认威达公司将堆花贸易股权转让给第三方的行为无效,并将张掖市天马生物制品有限公司、江西堆花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的100%股权过户至江西生物制品研究所名下。公司董事会就此股权诉讼已按规则规定及时披露并将对最新进展予以及时公告;为保护上市公司利益,重组交易对方、控股股东及九洲公司就股权诉讼分别作出承诺,针对上述或有事项,本公司控股股东盛达集团承诺:(1)与江西堆花贸易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纠纷有关的该项诉讼产生的所有损失和费用由本公司承担;(2)如因本次股权转让合同纠纷导致江西堆花贸易有限公司无法过户至徐州九洲投资有限公司(简称“交易对方”)或其指定的第三方,致使交易对方产生的实际损失由本公司全部承担;(3)由于本次诉讼造成的江西堆花贸易有限公司股权暂时保留在威达公司名下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和损失由本公司承担。(4)与张掖市天马生物制品有限公司股权纠纷有关的该项诉讼产生的所有损失和费用由本公司承担。同时,九洲公司就堆花贸易股权纠纷事项做出以下承诺:(1)该项诉讼导致江西堆花贸易有限公司的股权无法及时过户,不视为威达公司的违约;(2)如生效判决确认江西堆花贸易有限公司的股权部分或者全部归该案原告所有,本方同意由威达公司控股股东甘肃盛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担江西堆花贸易有限公司股权无法过户至本公司或者本公司指定的第三方所产生的实际损失。如果生效判决确认该等股权归威达公司所有,待该等股权可以办理过户时再过户至本公司或者本公司指定的第三方名下。

    公司作为股权诉讼案被告已向一审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在被一审法院驳回该异议后,公司就驳回裁定书向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该异议。截止本报告期末,本案尚未开庭审理。


    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4 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2011年7月4日,公司重组事宜经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员会工作会议审核有条件通过。2011年 9月2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威达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北京盛达振兴实业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1570 号),核准本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及向北京盛达振兴实业有限公司发行230,497,482股股份、向赤峰红烨投资有限公司发行53,628,308股股份、向王彦峰发行42,914,230股股份、向王伟发行37,586,147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本公司正按照上述核准文件以及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协议约定办理实施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并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劵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实施进展的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等有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以下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承诺人承诺内容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甘肃盛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原第一大股东江西生物制品研究所于2008年11月27日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持有的32,736,000股份过户给甘肃盛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3.32%,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并承继原股东江西生物制品研究所和江西堆花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相应股改承诺)、南京万年聚富投资有限公司(2010年3月8日司法裁定强制执行深圳市安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本公司13,700,000股于南京万年聚富投资有限公司名下,持股比例9.76%并承继深圳市安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相应股改承诺)、江西赣州希桥置业发展有限公司1、公司全体非流通股东持有的原非流通股股份,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或转让。2、持有公司股份总数5%以上的股东甘肃盛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股东江西生物制品研究所和江西堆花酒业有限责任公司)、南京万年聚富投资有限公司(原股东深圳市安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江西赣州希桥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承诺,在前述承诺期满后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原非流通股股份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5%,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10%。3、持有公司股份总数5%以上的股东甘肃盛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股东江西生物制品研究所和江西堆花酒业有限责任公司)、南京万年聚富投资有限公司(原股东深圳市安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江西赣州希桥置业发展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每达公司股份总数1%时,其将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因公司限售股尚未解禁,承诺人严格履行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发行时所作承诺
    其他承诺(含追加承诺)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5.2 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表

    接待时间接待地点接待方式接待对象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2011年07月01日起到2011年09月30日公司办公室电话沟通个人投资者了解公司重组进展情况,未提供书面资料。

    3.6 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6.1 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威达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