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要闻
  • 3:焦点
  • 4:产经新闻
  • 5:财经海外
  • 6:观点·专栏
  • 7:公 司
  • 8:公司纵深
  • 9:公司前沿
  • 10:公司·融资
  • 11:上证零距离
  • 12:特别报道
  • A1:市 场
  • A2:市场·新闻
  • A3:市场·机构
  • A4:市场·动向
  • A5:市场·资金
  • A6:信息披露
  • A7:信息披露
  • A8:市场·调查
  • A9:资金·期货
  • A10:信息披露
  • A11:信息披露
  • A12:市场·观察
  • B1:披 露
  • B2:股市行情
  • B3:市场数据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B37:信息披露
  • B38:信息披露
  • B39:信息披露
  • B40:信息披露
  • B41:信息披露
  • B42:信息披露
  • B43:信息披露
  • B44:信息披露
  • B45:信息披露
  • B46:信息披露
  • B47:信息披露
  • B48:信息披露
  • B49:信息披露
  • B50:信息披露
  • B51:信息披露
  • B52:信息披露
  • B53:信息披露
  • B54:信息披露
  • B55:信息披露
  • B56:信息披露
  • B57:信息披露
  • B58:信息披露
  • B59:信息披露
  • B60:信息披露
  • B61:信息披露
  • B62:信息披露
  • B63:信息披露
  • B64:信息披露
  • B65:信息披露
  • B66:信息披露
  • B67:信息披露
  • B68:信息披露
  • B69:信息披露
  • B70:信息披露
  • B71:信息披露
  • B72:信息披露
  • B73:信息披露
  • B74:信息披露
  • B75:信息披露
  • B76:信息披露
  • B77:信息披露
  • B78:信息披露
  • B79:信息披露
  • B80:信息披露
  • B81:信息披露
  • B82:信息披露
  • B83:信息披露
  • B84:信息披露
  • B85:信息披露
  • B86:信息披露
  • B87:信息披露
  • B88:信息披露
  • B89:信息披露
  • B90:信息披露
  • B91:信息披露
  • B92:信息披露
  • B93:信息披露
  • B94:信息披露
  • B95:信息披露
  • B96:信息披露
  • B97:信息披露
  • B98:信息披露
  • B99:信息披露
  • B100:信息披露
  • B101:信息披露
  • B102:信息披露
  • B103:信息披露
  • B104:信息披露
  • B105:信息披露
  • B106:信息披露
  • B107:信息披露
  • B108:信息披露
  • B109:信息披露
  • B110:信息披露
  • B111:信息披露
  • B112:信息披露
  • B113:信息披露
  • B114:信息披露
  • B115:信息披露
  • B116:信息披露
  • B117:信息披露
  • B118:信息披露
  • B119:信息披露
  • B120:信息披露
  • B121:信息披露
  • B122:信息披露
  • B123:信息披露
  • B124:信息披露
  • B125:信息披露
  • B126:信息披露
  • B127:信息披露
  • B128:信息披露
  • B129:信息披露
  • B130:信息披露
  • B131:信息披露
  • B132:信息披露
  • B133:信息披露
  • B134:信息披露
  • B135:信息披露
  • B136:信息披露
  • B137:信息披露
  • B138:信息披露
  • B139:信息披露
  • B140:信息披露
  • B141:信息披露
  • B142:信息披露
  • B143:信息披露
  • B144:信息披露
  • B145:信息披露
  • B146:信息披露
  • B147:信息披露
  • B148:信息披露
  • B149:信息披露
  • B150:信息披露
  • B151:信息披露
  • B152:信息披露
  • 信诚新机遇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
  • 信诚盛世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
  • 信诚四季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
  •  
    2011年10月25日   按日期查找
    B7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72版:信息披露
    信诚新机遇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
    信诚盛世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
    信诚四季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信诚新机遇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1-10-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1年10月20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1年8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1、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本基金合同自2011年8月1日起生效,报告期为2011年8月1日至2011年9月30日。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收益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基金合同生效起至披露时点不满一年(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1年8月1日)。

    2、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不超过六个月内完成建仓。本基金投资于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60%,其中投资于本基金定义的价值型股票的资产占股票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固定收益类证券品种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高于40%;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权证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尚处于建仓期。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注:1.上述任职日期、离任日期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对外披露的任免日期填写。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信诚新机遇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信诚新机遇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本基金管理人通过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内部管理,规范基金运作。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没有发生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针对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公司采取了一系列行动来落实指导意见中的各项要求。明确了各部门在公平交易执行中的具体责任,在日常交易中,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日常交易行为进行监控。对于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在恒生交易系统中执行公平交易程序,确保不同基金在买卖同一证券时,按照时间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在各基金间公平分配交易量。对于场外交易,通过业务流程的人为控制执行公平交易程序。

    4.3.2本投资组合与其他投资风格相似的投资组合之间的业绩比较

    本基金管理人旗下无与本基金投资风格相似的其他投资组合。

    4.3.3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无异常交易行为。

    4.4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11年三季度,宏观环境处于高通胀、低增长以及降低的通胀预期和更低的增长趋势之下,这都不利于市场的表现,市场一直处于下跌和探询底部的过程中。目前,PPI下滑节奏快于CPI、信贷保持平稳、M1持续低位,总需求与工业处于缓慢下滑的轨道中运行。从市场的表现看,三季度几乎所有行业均出现回落,仅食品饮料、金融行业的相对表现较好,其他行业均持续回落。自8月1日成立以来,本基金充分认识到了宏观趋势回落带来的市场风险,在建仓期认真研究、谨慎控制建仓节奏,回避了一定的市场风险。

    四季度,我们预计CPI同比增长率将在10月份降至6%以下,到12月将回落至5%以下。我们预计秋粮丰收将帮助稳定大宗食品价格。此外,我们预计随着国内外经济增长势头降温,大宗工业品价格将会持续回落,来自于劳动力市场的通胀压力也将有所缓和。因此,虽然通胀目前仍处于高位,但我们认为它将不会成为未来政策放松的制约因素。另外,我们已经看到9月份出口增速放缓,并且预计未来几个月出口增速的回落,可能拖累工业生产走弱。这些实体经济指标的恶化有可能促使宏观政策最早于今年底放松或局部放松。

    目前市场整体估值处在合理偏低水平,金融、地产、能源等权重行业估值目前接近历史低位,大盘没有大幅下跌空间。在通胀渐次回落、盈利增长增速有所放缓的大背景下,并从市场低迷的情绪以及四季度流动性环比改善的角度,我们认为市场存在逐步走强的可能。另一方面,中小盘、创业板整体估值水平依然较高,结构性风险仍然必须得到重视。

    在当前的国际形势、经济政策和市场看法之下,我们认为经济转型依然是大方向,长期来看战略新兴行业、消费品行业等仍有较大成长空间,本基金将充分利用经济结构转型的历史机遇,优选可持续成长的优质公司进行投资。我们同时看好“十二·五”投资带来的机会,特别是其中的低估值行业:金融、化工、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农业水利、新材料、新能源及设备等。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净值增长率为-2.20%,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0.39%,基金表现超越基准8.19个百分点。本基金管理人将认真总结过去,取长补短,以认真的研究为基础,以严格的估值为准绳,以前瞻性思维应对市场可能出现的各种变化,争取以良好业绩回报投资者。

    §5 投资组合报告

    5.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8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8.1 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5月28日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监管机构认定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违法事实,并对公司和相关高管人员处以警告和罚款。

    对上述股票投资决策程序的说明:本基金管理人长期跟踪研究该股票,认为该公司2011年5月收到的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通知书》是对其几年以前违法行为的处罚,据其公告,该公司已经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整改并取得明显实效;该公司近年来生产、销售同步大幅增长,利润大幅增加,未来发展势头良好,处罚事项未对其财务状况和投资价值产生重大实质性影响。该证券投资已严格执行内部投资决策流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除此之外,其余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均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5.8.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库之外的股票。

    5.8.3 其他资产构成

    5.8.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8.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5.8.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因四舍五入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市值占净值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注:本基金合同自2011年8月1日起生效,报告期为2011年8月1日至2011年9月30日。

    §7 备查文件目录

    7.1备查文件目录

    1、信诚新机遇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相关批准文件

    2、信诚基金管理公司营业执照、公司章程

    3、信诚新机遇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

    4、信诚新机遇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

    5、本报告期内按照规定披露的各项公告

    7.2存放地点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地--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汇丰银行大楼9层。

    7.3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至公司办公地点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亦可通过公司网站查阅,公司网址为www.citicprufunds.com.cn。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1年10月25日

    基金简称信诚新机遇股票(LOF) (场内简称:信诚机遇)
    基金主代码165512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1年8月1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353,820,429.38份
    投资目标本基金力求前瞻性地把握中国经济发展过程中涌现的新机遇,精选受益其中的优势行业和个股,在严格控制风险并充分保证流动性的前提下,力争获取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率。
    投资策略本基金关注的“新机遇”是指中国经济发展过程中涌现的投资机遇。本基金将从新机遇挖掘、行业的新机遇受益状况分析、个股精选三个层面构建股票投资组合。
    业绩比较基准8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20%×中信标普全债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预期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属于较高风险、较高收益的品种。
    基金管理人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报告期(2011年8月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1年9月30日)
    1.本期已实现收益18,018.29
    2.本期利润-8,149,297.75
    3.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0.0198
    4.期末基金资产净值345,884,401.89
    5.期末基金份额净值0.978

    阶段净值增长率①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①-③②-④
    2011年8月1日至2011年9月30日-2.20%0.27%-10.58%1.13%8.38%-0.86%

    姓名职务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证券从业年限说明
    任职日期离任日期
    刘浩本基金基金经理,信诚基金股票投资副总监兼信诚精萃成长基金基金经理。2011年8月1日-8曾任申银万国证券研究所行业研究员,从事房地产行业与房地产上市公司研究。2005年加盟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行业研究员和保诚韩国中国龙A股基金(QFII)投资经理(该基金由信诚基金担任投资顾问)。

    序号项目金额(元)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权益类投资129,404,159.9336.75
     其中:股票129,404,159.9336.75
    2固定收益类投资--
     其中:债券--
     资产支持证券--
    3金融衍生品投资--
    4买入返售金融资产140,000,000.0039.76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5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82,654,453.3623.47
    6其他资产95,585.490.03
    7合计352,154,198.78100.00

    代码行业类别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农、林、牧、渔业--
    B采掘业11,463,327.363.31
    C制造业38,889,890.1111.24
    C0食品、饮料7,986,000.002.31
    C1纺织、服装、皮毛2,105,400.000.61
    C2木材、家具--
    C3造纸、印刷--
    C4石油、化学、塑胶、塑料--
    C5电子1,746,400.000.50
    C6金属、非金属3,890,000.001.12
    C7机械、设备、仪表11,339,579.873.28
    C8医药、生物制品11,822,510.243.42
    C99其他制造业--
    D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E建筑业7,160,418.002.07
    F交通运输、仓储业7,433,539.802.15
    G信息技术业4,213,724.721.22
    H批发和零售贸易8,568,860.192.48
    I金融、保险业32,390,204.559.36
    J房地产业11,569,195.203.34
    K社会服务业7,715,000.002.23
    L传播与文化产业--
    M综合类--
     合计129,404,159.9337.41

    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数量(股)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600016民生银行1,600,0008,832,000.002.55
    2600628新世界999,8678,568,860.192.48
    3600276恒瑞医药280,0008,136,800.002.35

    4000858五 粮 液220,0007,986,000.002.31
    5600009上海机场629,9617,433,539.802.15
    6002140东华科技299,8507,160,418.002.07
    7600123兰花科创99,9484,329,747.361.25
    8600498烽火通信150,0084,213,724.721.22
    9601117中国化学600,0004,206,000.001.22
    10600036招商银行380,0004,202,800.001.22

    序号名称金额(元)
    1存出保证金-
    2应收证券清算款-
    3应收股利-
    4应收利息46,092.37
    5应收申购款6,502.47
    6其他应收款-
    7待摊费用42,990.65
    8其他-
    9合计95,585.49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1年8月1日)基金份额总额424,224,101.13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总申购份额330,225.01
    减: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总赎回份额70,733,896.76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填列)-
    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353,820,429.38

      信诚新机遇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1年9月30日

      基金管理人: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