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可再生能源消费
将不计入各地能源消费总量
将不计入各地能源消费总量
2011-10-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记者 潘高颖 ○编辑 阮奇
⊙记者 潘高颖 ○编辑 阮奇
国家能源局发展规划司司长江冰23日在第三届“能源·经济·发展”论坛上透露,“十二五”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将于近期分解落实到各地政府,各地能源消费总量将受到严格控制和考核;但各地在水电、风电、太阳能及能源综合利用方面的新增消费量在考核中将被扣除。
“这主要是为体现鼓励可再生能源及能源节约的政策。”一位能源行业分析人士告诉记者,此举或将成为“十二五”期间拉动可再生能源产业链上企业发展的积极宏观政策。 江冰还说,为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我国将在“十二五”期间推进协调机制和评价体系,控制能耗总量完成情况不仅与地方政府考核评价相关,还将与各地新上能源项目及新上高能耗项目挂钩。
“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可以形成有效的倒逼机制,抑制我国高耗能行业过快增长。目前我国消耗了世界20%的能源,却仅创造了世界10%的经济总量,过多的能源消费反映了我国依赖能源资源支撑的产业结构和粗放的发展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