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 | 王琳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 罗赤橙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 罗建军 |
公司负责人王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罗赤橙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罗建军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4,288,394,610.81 | 14,494,267,966.58 | -1.42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933,535,375.87 | 1,528,697,391.29 | -38.9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1.3118 | 2.1481 | -38.93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439,200,463.47 | -38.84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6172 | -38.84 | |
报告期 (7-9月)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34,897,789.02 | -590,963,122.36 | 不适用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301 | -0.8304 | 不适用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905 | -0.7978 | 不适用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3301 | -0.8304 | 不适用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2.34 | -48.00 | 不适用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9.40 | -45.68 | 不适用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1-9月)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28,032,544.11 | 主要是金电送出工程的资产按双方协议价格移交给湖南省电力公司形成的损失。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5,086,943.67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88,768.71 | |
合计 | -23,234,369.15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97,497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长沙宏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19,884,281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建设银行-上投摩根阿尔法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5,299,867 | 人民币普通股 |
湖南省银宏实业发展总公司 | 10,301,495 | 人民币普通股 |
湖南国际经济技术合作煤炭公司 | 8,947,927 | 人民币普通股 |
杨春英 | 3,266,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林东晖 | 2,66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李建东 | 2,150,411 | 人民币普通股 |
赵秀贞 | 1,939,7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刘凤宇 | 1,793,951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钢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 1,559,119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货币资金较年初减少60.62%,主要原因是公司发电量同比增加,同时原煤价格持续上涨,购煤款预付额度加大,导致燃料采购资金支出加大;
2.应收票据较年初减少46.23%,主要原因是公司加大电费回收力度,减少了电费中银行承兑汇票的比例,同时对外加大了银行承兑汇票的支付;
3.预付款项较年初增加40.47%,主要是由于原煤价格持续上涨,同时国有大型煤矿普遍要求以预付煤款形式进行原煤采购的结算;
4.其他应收款较年初增加86.16%,主要是由于金电送出工程移交省电力公司,应收省电力公司的工程转让款2.73亿元;
5.工程物资较年初新增5656.11万元,主要原因是大唐华银怀化巫水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为基建工程购入物资3438.81万元,大唐华银欣正锡林郭勒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为基建工程购入物资2217.30万元;
6.固定资产清理较年初新增-3039.06万元,主要原因是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金竹山火力发电分公司处置关停小机组闲置资产,处置过程尚未完成;
7.应付票据较年初减少33.33%,主要原因是由于部分应付票据已到期兑付;
8.预收款项较年初增加75.08%,主要是由于公司所属燃料公司预收大唐湖南分公司三大火电厂的预付购煤款;
9.其他流动负债较年初新增2896.9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司前三季度发生的预提费用,年末将予以冲销;
10.专项应付款较年初减少1168.74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司所属大唐华银张家界水电有限公司已全额支付该笔款项;
11.营业税金及附加较同期增加70.41%,主要是由于今年电量同比增加、电价调增,导致应交增值税额较同期增加,因此税金及附加相应增加;
12.营业外支出较同期增加723.96%,主要是金电送出工程按协议移交湖南省电力公司形成的损失2814万元。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与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湖南分公司存在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的情况。2006年,在当时电力市场经营环境良好的情况下,控股股东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计划在相关股东会议通过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三年内,逐步实施其在湘电力资产整合计划。集团公司将积极促成其在湘的优质电力资产逐步注入公司,减少公司与集团公司之间的同业竞争。通过资产整合,增加公司收入与利润,提高公司的业绩水平。
股改以来,公司一直关注相关拟注入资产的经营状况和证券市场变化情况,积极与集团公司沟通,寻找上述资产注入时机,研究资产整合方案。但近年受煤价大幅上涨等多种不利因素影响,火电企业经营环境十分恶劣,拟注入火电资产亦亏损严重,不具备注入条件。公司仍在积极研究,认真准备,待经营环境改善,火电资产恢复盈利能力后继续推进资产整合工作。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1年四季度,湖南省进入冬季用电高峰期,公司发电机组利用小时将达历史高位,发电量和电力销售收入相应有所增长,但由于燃煤价格持续上涨,煤电联动政策不足额、不及时,预计公司第四季度发电业务仍为亏损,预计全年累计净利润亏损。
3.5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无分红决议。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琳
股票简称:华银电力 股票代码:600744 编号:临2011-17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第6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2011年10月14日发出书面开会通知,2011年10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年度第6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11人,董事王琳、金耀华、方庆海、傅国强、周绍文、张亚斌、伍中信、叶泽、魏远、罗赤橙、梁又姿共11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1年四季度,湖南省进入冬季用电高峰期,公司发电机组利用小时将达历史高位,发电量和电力销售收入相应有所增长,但由于燃煤价格持续上涨,煤电联动政策不足额、不及时,预计公司第四季度发电业务仍为亏损,预计全年累计净利润亏损。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投资建设大唐华银郴州环保发电项目的议案》。
1.投资概述
为改善公司单一火电资产结构,实现可持续发展,公司拟投资505.49万元(股比100%)组建大唐华银郴州环保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郴州环保公司),由郴州环保公司开发大唐华银郴州环保发电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2.项目简况
郴州倒窝里垃圾填埋场(以下简称“倒窝里填埋场”)建于2006年,坐落于郴州市苏仙区白露塘镇香山坪村,距郴州市市区约8公里,且设有填埋场专用公路,交通方便。垃圾填埋场工程占地8.19h㎡,设计日处理垃圾500吨,设计总库容256万吨(截至2011年底预计累计填埋109万吨),可收集填埋气390 m3/h(经营期内年平均可收集填埋气570m3/h)。此外,该地区排水都在水源保护区以外,填埋气发电系统场地附近除垃圾场管理站外没有居民点或其它建筑,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改善周边环境。
项目规划装机为2×500KW,建成后预计年上网电量为650.12万千瓦时。项目已有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核准大唐华银郴州环保发电项目的批复》(湘发改能源〔2011〕1490号)。
3.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项目预期上网电价为0.634元/ kW·h,还可出售CDM指标获得收益,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同时,还能抓住国家大力扶持新能源发展的有利时机,加速推进公司新能源的开发,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对于公司走“低碳”经济发展之路,改善公司能源结构具有积极的意义。
4.项目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
(1)投资估算
根据中国轻工业广州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原中国轻工业广州设计院)编制的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总投资1678.04万元。单位千瓦总投资16780.4元/kW,单位度电投资2.5811元/kW·h。项目拟由郴州环保公司全额投资建设。
(2)资金来源
郴州环保公司注册资本金按项目总投资的30%,为505.49万元来配置,由公司自有资金支付,其余资金由郴州环保公司通过银行贷款解决。
5.项目效益分析
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不考虑CDM收益(CDM是《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三次缔约方大会京都会议通过的附件I缔约方在境外实现部分减排承诺的一种履约机制。其目的是协助未列入附件I的缔约方实现可持续发展和有益于《公约》的最终目标,并协助附件I所列缔约方实现遵守第三条规定的其量化的限制和减少排放的承诺。CDM的核心是允许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进行项目级的减排量抵销额的转让与获得),项目生产期内年平均销售收入405.67万元,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8.39%,资本金内部收益率9.57%,税后投资回收期为8.83年。
若CDM申报成功,将使项目经济效益得到提升。考虑年CDM收益153万元,税后内部收益率预测达到25.72%,投资回收期4.62年。
6.项目风险分析及对策
项目投产运营后可能会有填埋气气量不确定的风险,公司会总结湘潭双马垃圾填埋发电项目产气量、实际运行经验,以提高项目产气的稳定性。并根据郴州倒窝里填埋场具体情况,选择成熟的机组,以保证运营的可靠性。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0月26日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