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880 证券简称:大连港 公告编号:临2011-39
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振华石油控股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本次担保数量为4,400万元,累计为其担保数量为4,400万元
●对外累计担保数量:16,000万元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之联营企业-大连北方油品储运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沙河口支行申请贷款2.2亿元人民币,贷款期限不超过10年。振华石油控股有限公司作为大连北方油品储运有限公司的第一股东(持股29%),为其申请的贷款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并签订担保合同(“担保合同”)。据此,本公司同意就振华石油控股有限公司实际承担的保证责任,按持股比例(本公司持有大连北方油品储运有限公司20%股份)为其提供反担保,并于2011年10月25日签订了反担保保证合同。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振华石油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北京市丰台区科学城星火路10号B座605号
法定代表人:刘一江
经营范围:石油产业的投资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销售原油、燃料油(不含零售)。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本公司之联营企业股东方之一。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10年12月31日,振华石油控股有限公司资产总额约为798,785万元; 负债总额约为495,753万元; 净资产约为303,032万元。2010年度,振华石油控股有限公司营业收入约为5,043,622万元; 净利润约为51,468万元。
三、反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本公司以反担保保证人的身份就振华石油控股有限公司为大连北方油品储运有限公司向贷款银行实际承担保证责任的20%向其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的反担保保证。保证期间自振华石油控股有限公司根据担保合同向银行承担担保责任之日起两年。振华石油控股有限公司不止一次根据担保合同履行担保责任的,公司的保证期间分别计算。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认为,本公司为大连北方油品储运公司的参股股东,北方油品储运公司贷款的项目可以解决北方油品储运公司的融资负债问题,并且对公司未来发展有关联利益。因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1年第4次会议通过决议,同意公司按持股比例为振华石油控股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金额为4,400万元人民币。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目前,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16,000万元,占公司2010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3%,逾期担保数量为0。
六、备查文件
1.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1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2.反担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