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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筑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1-10-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李同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许献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田清泉

    公司负责人李同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献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田清泉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1,241,551,049.08886,067,438.8140.12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37,033,209.5851,758,054.45-28.4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0.1250.175-28.58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65,902,342.08-207.04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223-206.19
     报告期

    (7-9月)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994,105.42-14,724,844.87-63.6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03-0.050-66.6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45-0.097-617.2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03-0.050-66.6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72-33.17减少1.02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5.74-76.77减少49.26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1-9月)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570,782.55固定资产处置损益
    债务重组损益14,542,000终结与康德利公司债务纠纷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143,249.36主要是望海酒店拆除支付的赔偿款
    所得税影响额18,264.77 
    合计13,987,797.96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26,380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种类
    天津市大通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12,178,640

    天津市艺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12,178,640

    何海潮9,316,924

    吴鸣霄7,767,139

    常世芬3,098,269

    梁瑞芝2,290,571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256,240

    上海财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200,000

    海南宝生经济贸易公司1,990,800

    北京嘉利能源投资有限公司1,456,100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项 目本期末数(元)上年同期数

    或期末数(元)

    本期增减(% )增减原因
    一.资产负债类 上年期末数  
    货币资金305,467,305.22118,512,635.21157.75%贷款增加所致
    应收账款3,965,723.848,897,634.08-55.43%因子公司民生百货加大收款力度所致
    存货1,200,363.185,463,964.54-78.03%民生百货处理积压存货所致
    投资性房地产228,939,411.08142,647,875.0060.49%因子公司第一物流仓储配送区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所致
    在建工程151,956,540.5626,709,598.98468.92%因子公司第一物流生活服务区工程施工、子公司民生百货大楼装修改造、民生百货望海国际广场二期工程施工导致
    无形资产21,798,218.8743,873,012.97-50.32%因子公司第一物流仓储配送区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对应的土地转入投资性房地产所致
    长期待摊费用24,768.5757,434.41-56.88%每月摊销所致
    其他非流动资产9,782.500.00上年期末数为零待处理财产损益
    应付账款29,194,869.3370,887,487.34-58.82%因子公司民生百货停业清偿货款所致
    应付职工薪酬8,677,415.7214,748,878.69-41.17%2010年年底计提年终奖,2011年终奖发放后,差额冲回所致
    应交税费19,809,705.7930,096,638.98-34.18%因子公司民生百货停业清缴增值税税款所致
    应付利息0.00934,388.89-100.00%因银行在21日结算利息,所以2010年底计提2010年12月22-12月31日利息,后在2011年1月冲减所致
    其他应付款53,860,252.42115,914,759.07-53.53%主要因处理与康德利往来2400万、支付新生信息预存款3500万所致
    长期借款498,000,000.000.00上年期末数为零因子公司民生百货和第一物流增加金融机构贷款所致
    二.损益类 上年同期数  
    营业税金及附加8,830,824.754,682,690.5288.58%阳光经典项目缴纳土地增值税500万所致
    管理费用31,777,587.9359,392,028.30-46.50%因子公司望海酒店大楼拆除停业、民生百货停业装修,费用缩减所致
    营业外收入15,368,456.32136,854,627.28-88.77%减少原因为上年同期债务重组比较集中,今年仅有与康德利的债务纠纷终结所致
    营业外支出1,398,923.1310,964,144.11-87.24%减少原因为上年同期债务重组比较集中,今年主要是子公司望海酒店的望海酒店大楼拆除,付给租户的赔偿款
    所得税费用152,166.702,909,181.97-94.77%因望海酒店大楼拆除,暂停营业所致
    三.现金流量类 上年同期数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资金1,454,207,023.70201,389,098.79622.09%主要因5亿元借款续贷,大股东及关联方提供过桥资金所致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资金1,473,491,292.32195,011,683.80655.59%主要因5亿元借款续贷,归还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所致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234,403.00148,258.0058.10%主要为处置报废资产所致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171,257,827.3842,276,066.25305.09%因子公司第一物流生活服务区工程施工、子公司民生百货大楼装修改造、民生百货望海国际广场二期工程施工导致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0.001,836,926.38-100.00%一季度无此类业务发生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1,502,800,000.00500,000,000.00200.56%从金融机构续贷8亿元借款。从金融机构增加贷款7.028亿所致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现金2,033,208.00312,000,000.00-99.35%收新生信息易卡预存款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1,004,000,000.00678,978,427.0047.87%在3月偿还金融机构5亿贷款 ,在6月偿还金融机构2亿贷款,在7月偿还金融机构400万贷款,在9月偿还金融机构3亿贷款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36,718,524.0098,170,000.00-62.60%偿还关联单位借款及贷款财务顾问费

    3.2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南施达商业有限公司为海南麒麟旅业开发有限公司提供保证的诉讼事项 1998年8月4日海南麒麟旅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麒麟旅业") 与交通银行海南分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本金为140万元,借款期限为8个月,施达商业对以上借款及利息承担保证责任。2002年7月16日一投集团向交行承诺履行保证责任。后因贷款逾期,银行提起诉讼,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于2004年9月1日下达(2004)龙民二初字第285号《民事判决书》,限麒麟旅业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本金140万元、利息67.12万元);施达商业和一投集团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根据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2005年9月8日下达的(2005)龙执字第688号《民事裁定书》,法院裁定将案件的申请执行人由交通银行海南分行变更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海口办事处。截至本报告公告日,该事项尚无进展。

    (二)关于2010年年报审计意见所涉事项的解决进展情况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2010年度财务会计报表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并作出了《关于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说明》。公司董事会认为,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所出具的报告和说明是真实、客观的,符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反映了本公司目前经营所面临的困难。

    报告期内,针对民生百货大楼改造装修、望海楼酒店拆建等不利影响,公司经营层积极协调施工各方,争取尽快完成"望海国际广场"项目(原民生百货大楼)整体建设,精心做好各项开业准备,确保及早恢复全面营业,大力引进国际品牌,全面提升经营形象,补充海南市场空白,有效扩大所占市场份额;其次,公司将大力推进第一物流中心项目工程建设,确保仓储服务区正常开展对外租赁业务;此外,施达商业将继续整合公司所持房产、物业,提高出租效益;同时,公司将加大调整挖潜工作力度,以进一步提高行政管理效能。

    2011年8月15日,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本公司股票即该日起停牌,启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宜。

    本公司分别于2011年8月19日、2011年9月11日与海航国际旅游岛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合同》及其《补充协议》。

    本公司分别于2011年8月19日、2011年9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海航国际旅游岛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人民币现金注入方式代替海航置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履行"股权分置改革资产注入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201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提交筑信股份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分别于2011年9月8日、2011年9月29日召开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的发行申报材料、发行对象豁免要约收购申报材料已上报中国证监会,发行申请已获得正式受理;发行对象豁免要约收购申请尚待受理。

    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协调相关各方,以实现公司持续、良性、健康发展为原则,以实现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为宗旨,积极推进资产注入承诺事宜得以圆满履行。

    (三)本公司子公司向金融机构贷款事项

    本公司子公司海南民生百货商场有限公司分别向金融机构贷款4.62亿元(贷款期限10年)、2.008亿元(贷款期限1年),本公司子公司海南第一物流配送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贷款0.36亿元(贷款期限3年)。

    (四)本公司子公司更名事项

    在本报告披露日前,本公司收到子公司海南民生百货商场有限公司报告,该公司已更名为海南望海国际商业广场有限公司。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天津大通股改承诺:

    (1)认可S*ST一投的股改方案,接受股改方案中的对价支付安排,推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后尽快实施,在S*ST一投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前不进行对实施该方案构成实质性障碍的行为。

    (2)就表示反对或者未明确表示同意的非流通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处理方法问题,本公司承诺如该等股东以书面方式明确表示反对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且明确要求取得应获得的以资本公积金定向转增股份,本公司可根据该股东与本公司达成的代为垫付对价协议,由本公司代为垫付对价。

    (3) 在竞拍成功后,本公司将积极推动S*ST一投的债务重组工作,并在合适时机向S*ST一投注入优质资产,提升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促进上市公司的良性发展。

    本公司股改方案已于2007年4月13日正式实施,前述承诺第一、第二项已履行完毕,第三项债务重组工作已完成,注入资产尚未完全完成。

    二、天津大通的控股股东海航置业于2009年8月14日在《海南筑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承诺:

    “1、海航置业作为天津大通的控股股东,继续促使天津大通履行在ST筑信股改时作出的承诺,以不低于5亿元的优质资产进行注入,提高ST筑信的盈利能力并增强持续经营能力。若天津大通不能履行该资产注入的义务,则由海航置业承担相应义务。

    2、天津大通或海航置业将在两年内启动向ST筑信注入资产的重组工作,并承诺所注入的资产在注入完成后两个会计年度内实现的净利润累计不低于6000万元,如实际净利润未达到前述标准,差额部分由天津大通或海航置业以现金方式补足,具体支付时间为承诺期满对应年度报告披露后10日内或年度报告应披露当年的5月10日前。

    3、继续积极推动ST筑信的债务重组工作,由天津大通或海航置业为ST筑信债务重组提供过桥资金支持,并为ST筑信的银行贷款提供信用担保。

    4、在未完全履行承诺之前,督促天津大通不转让其所持有的ST筑信的股份,除非受让人同意并有能力承担前述承诺责任。督促天津大通将其所持ST筑信股份托管至ST筑信股改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所属营业部,由平安证券对该等股份实施暂时性卖出限制,直至该承诺完全履行为止。”

    前述承诺正在履行过程中,进展情况详见本报告3.2。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1、公司现金分红政策内容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

    “一、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三、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具体分配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拟定,由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四、对于报告期内盈利但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公司还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现金分红政策在本报告期内的执行情况。”

    2、报告期内现金分红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实施现金分红。

    股票代码:600515 股票简称:ST筑信 公告编号:临2011-045

    海南筑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南筑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1年10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1年10月11日以传真或送达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9人,实到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为有效发挥品牌效应,提升品牌影响力,本公司董事会拟将公司名称变更为“海南海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并提请本公司201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公司董事会拟对公司《章程》进行补充。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拟将原章程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海南筑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HAINAN ZHUXIN INVESTMENT CO., LTD”

    修改为:

    “公司注册名称: 海南海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Hainan Island Construction Co., Ltd”

    并提请本公司201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四、《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五、《关于召开公司2011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通知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临2011-046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海南筑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股票代码:600515 股票简称: ST筑信 公告编号:临2011-046

    海南筑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第五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11月10日9:30。

    ●股权登记日:2011年11月3日。

    ●会议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大英山西四路9号海南海航迎宾馆。

    ●会议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公司股票是否涉及融资融券业务:否。

    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2011年11月10日9:30;

    3、会议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4、会议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大英山西四路9号海南海航迎宾馆;

    5、股权登记日:2011年11月3日。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公司临2011-045号公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1年11月3日交易结束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授权代理人;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其他有关人员。

    四、会议登记办法:

    1、凡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单位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股东帐户、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除了持有上述证件外,还必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样式附后)办理出席会议的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1年11月4日至9日

    上午9:30—11:30,下午3:00——5:00

    3、登记地点: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7 号海航大厦12层。

    4、其他事项: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自理。

    联系电话:0898—68876403、68876404。

    传真:0898—68876427 邮编:570203

    海南筑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海南筑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海南筑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根据会议议案行使如下表决权,本人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议案同意反对弃权
    《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弃权”项前的方格内选择一项用“√”明确授意受托人投票,其它空格内划“-”。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字: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盖公章)

    委托日期:

    注:本授权委托书打印件和复印件均有效。

      海南筑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