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蔡永太、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千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林千宇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2011.9.30 | 2010.12.31 | 增减幅度(%) | ||||
总资产(元) | 1,437,613,399.81 | 1,345,581,335.48 | 6.84%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 1,196,492,855.26 | 1,124,899,295.54 | 6.36% | |||
股本(股) | 156,000,000.00 | 120,000,000.00 | 30.00%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7.67 | 9.37 | -18.14% | |||
2011年7-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1年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总收入(元) | 250,032,442.37 | 62.44% | 682,580,416.65 | 78.11%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36,506,167.81 | 188.72% | 89,626,467.98 | 147.60%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 - | -7,420,038.61 | -150.26%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 | - | -0.05 | -141.67%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3 | 109.09% | 0.57 | 67.65%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3 | 109.09% | 0.57 | 67.65%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10% | 1.94% | 7.72% | 2.73%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08% | 1.97% | 7.65% | 3.29%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264,178.53 | 为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处置固定资产净损益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675,379.66 | 报告期内公司获得的政府补助主要包括:①递延收益中的政府科研项目专项拨款457179.66元转入,用于补偿本期及以前年度科研项目费用支出;②报告期内,公司还取得了创新产品奖励金等其他政府补助218200元。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59,850.51 | |
所得税影响额 | -98,894.60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34,784.95 | |
合计 | 746,028.13 | -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11,024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中国农业银行-大成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4,530,999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工商银行-东吴嘉禾优势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 2,596,054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工商银行-华安中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934,267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工商银行-博时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 1,257,825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工商银行-申万菱信盛利精选证券投资基金 | 998,840 | 人民币普通股 |
孙红良 | 826,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投摩根行业轮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433,442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工商银行-大成核心双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4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银行-大成财富管理2020生命周期证券投资基金 | 399,807 | 人民币普通股 |
许文珊 | 31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变动原因说明:
1、应收账款较年初增加41.75%,主要因报告期内混凝土外加剂业务营业收入大幅增加,从而导致应收账款相应增加。
2、预付款项较年初增加33.77%,主要系预付材料及设备款。
3、存货较年初增加64.45%,主要因报告期内产品销售收入大幅提升,同时为防止部分原材料价格进一步上涨,公司增加了原材料备货。
4、递延所得税资产较年初减少47.61%,主要因报告期内,应收账款账龄结构的优化使本期计提的坏账准备较去年同期有较大幅度减少,使递延所得税相应减少;另,可抵扣亏损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
5、应付职工薪酬较年初增加118.31%,主要因报告期内人员增加,人员成本上升,从而导致期末应付职工薪酬较年初增长。
6、应交税费较年初增加45.67%,主要因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利润总额较去年同期大幅增长,从而导致相应税费增加。
7、其他流动负债较年初增加61.94%,主要系递延收益,将用于补偿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
8、股本较年初增加30%,主要因报告期内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3,600万元。
9、未分配利润较年初增加38.34%,主要因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大幅增长,净利润也相应增加所致。
二、利润表变动原因说明:
1、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78.11%,主要因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混凝土外加剂销售收入大幅上升,主营业务建设综合技术服务的营业收入及商品混凝土的销售收入也有一定幅度增长。
2、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加67.32%,主要因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大幅增长的同时,营业成本相应增加。
3、营业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增加50.31%,主要因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大幅上升,相应的流转税有较大幅度增加。
4、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136.57%,主要因报告期内,公司加大业务拓展力度,特别是混凝土外加剂的“跨区域”拓展,使人员、运输、服务费用大幅上涨。
5、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49.9%,主要因报告期内,公司业务拓展力度加大,使人员成本及费用相应增加。
6、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6,535,002.77元,主要因公司上市募集资金到位,增加了银行定期存款利息收入。
7、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43.75%,主要因报告期内,应收账款账龄结构的优化使本期计提的坏账准备较去年同期大幅减少。
8、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689,824.05元,主要系子公司上海中浦从其参股公司取得的投资收益,及子公司检测中心对其子公司按权益法确认的投资收益。
9、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81.19%,主要因报告期内较去年同期取得的政府补贴收入减少。
10、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165.28%,主要因报告期内利润总额较去年同期增长158.81%,使所得税费用大幅增长。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原因说明: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50.26%,主要因报告期内,公司加大了异地市场开拓,营业收入大幅增长,应收账款相应增加;同时,为防止部分原材料价格进一步上涨,公司增加部分原材料备货。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666,697,307.71元,主要因报告期内三个月以上银行定期存款到期转入,计入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98.25%,主要系上年同期公司上市发行新股收到募集资金。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4 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等有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以下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 | 承诺人 | 承诺内容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无 | 无 | 无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无 | 无 | 无 |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无 | 无 | 无 |
发行时所作承诺 | 1、本公司全体发起人股东蔡永太等50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蔡永太等10人。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蔡永太等8人。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蔡永太等8人。4、本公司全体发起人股东蔡永太等50人。 | 1、公司股票上市前发起人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及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的限售承诺。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蔡永太等8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蔡永太等8人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4、本公司全体发起人股东蔡永太等50人关于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 | 报告期内,上述人员均严格履行了承诺。 |
其他承诺(含追加承诺) | 无 | 无 | 无 |
3.4 对2011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1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50%以上 | |||
2011年度净利润同比变动幅度的预计范围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幅度为: | 100.00% | ~~ | 130.00% |
预计201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幅度为:100%-130% | ||||
2010年度经营业绩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57,498,810.01 |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公司主营业务产品的“跨区域”发展成果明显,主营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大幅增长,同时公司强化内部成本控制,产品的盈利能力相比上年有较大的提升,从而促成净利润较去年同期大幅度增长。 |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5.2 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表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
2011年08月23日 | 公司会议室 | 实地调研 | 博时基金 | 公司募投情况,未提供书面材料。 |
2011年08月25日 | 公司会议室 | 实地调研 | 长信基金、长江证券、富国基金、大成基金、信诚基金、天弘基金、万家基金、展博投资、金鹰基金、华夏基金 | 公司基本情况、主营业务及募投项目等情况,未提供书面材料。 |
2011年08月25日 | 公司会议室 | 实地调研 | 招商证券、国泰基金、兴业基金、深圳和盈资产、中信基金、民生加银基金、泽熙投资、中信证券 | 公司基本情况、主营业务及募投项目等情况,未提供书面材料。 |
2011年08月25日 | 公司会议室 | 实地调研 | 东北证券、嘉实基金、安邦资产、国投瑞银、爱建证券、中投证券、东吴基金、广发证券、华泰资产、星石投资 | 公司基本情况、主营业务及募投项目等情况,未提供书面材料。 |
2011年08月31日 | 公司会议室 | 实地调研 | 泰达宏利基金 | 公司募投情况,未提供书面材料。 |
2011年09月06日 | 公司会议室 | 实地调研 | 华夏基金 | 公司募投情况,未提供书面材料。 |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蔡永太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398 证券简称:建研集团 公告编号:2011-029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通知、召集及召开情况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1年10月24日上午9点在厦门市湖滨南路62号建设科技大厦9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蔡永太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11年10月13日以OA邮件、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决议
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议案,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内控制度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真实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全文》、《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正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厦门市常青树建材开发有限公司20%股权的议案》;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250万元收购徐息麟所持有厦门市常青树建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常青树”)10%股权(计出资额150万元),以244万元收购吴少端所持有厦门常青树10%股权(计出资额150万元)。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厦门常青树100%的股权。同时,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蔡永太先生或其亲自指定的公司员工负责有关上述股权转让的谈判、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具体事宜。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厦门市常青树建材开发有限公司20%股权的公告》。
特此公告。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398 证券简称:建研集团 公告编号:2011-031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厦门市常青树建材开发有限公司20%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年10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厦门市常青树建材开发有限公司20%股权的议案》。根据上述决议,公司于2011年10月25日与自然人徐息麟和吴少端签订了转让协议书,现将上述收购及转让协议书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随着福建省建筑节能、墙体改革和环保禁粘限粘(“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限制使用空心粘土砖”)政策的推广,加气混凝土砌块已成为建筑用砖的主流产品。厦门市常青树建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常青树”,投资控股型企业,除投资全资子公司常青树建材(福建)开发有限公司外,无其他主营业务。)全资子公司常青树建材(福建)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常青树”)的主营业务——加气混凝土砌块及配套产品的经营业绩也有较大幅度的提升。加气混凝土行业逐渐进入高速发展阶段。这些背景为厦门常青树进一步发展和扩张提供了较有利的社会经济条件。为了理顺公司的管理体制,从公司的发展战略实际出发,公司拟收购厦门常青树的20%股权。
自然人徐息麟和吴少端与本公司及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标的:厦门常青树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厦门市常青树建材开发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实收资本):1,500万元;
3、法定代表人:麻秀星;
4、经营范围:批发、零售建筑材料,金属材料,五金交电;房屋租赁;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及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5、成立时间:2005年6月6日;
6、现股权结构: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1 |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200 | 80% |
2 | 徐息麟 | 150 | 10% |
吴少端 | 150 | 10% | |
合 计 | 1,500 | 100% |
7、厦门常青树是一家投资控股型企业,拥有福建常青树100%股权;目前,福建常青树是福建省规模最大、技术最先进的高性能新型环保节能墙体材料-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生产企业之一,年产50万立方米,生产原料主要来源于火电厂排除的废料——粉煤灰和石材加工排出的废料——石粉浆,废渣利用率超过30%;
8、财务状况:截至2010年12月31日,厦门常青树的资产总额为4,577.02 万元,负债总额为3,333.92万元,净资产为1,243.10万元;2010年度营业收入3,185.14万元,营业利润为 -244.14万元,净利润为-234.08万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确认];
截止2011 年9 月30 日,厦门常青树总资产为4,573.15万元,负债总额为2,647.58万元,净资产为1,925.57万元;2011 年1-9 月,实现营业收入3,881.55万元,净利润682.47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以上厦门常青树的财务数据已合并其全资子公司福建常青树的财务数据。
三、交易主要内容
1、出让方:股权出让方为自然人徐息麟和吴少端。
2、股权收购:徐息麟同意将所持有标的公司10%的股权(认缴注册资本150万元,实缴注册资本150万元)以250万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建研集团,吴少端同意将所持有标的公司10%的股权(认缴注册资本150万元,实缴注册资本150万元)以244万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建研集团,建研集团同意按上述价格和条件收购相应股权。
3、关于向自然人股东归还借款的条款:在本次股权转让工商变更手续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厦门常青树承诺将全额归还其全资子公司福建常青树向自然人股东徐息麟的借款130万元、向吴少端的借款100万元,且两位自然人股东同意放弃所有借款利息。(福建常青树于2009年4月向自然人股东徐息麟和吴少端分别借款130万元和100万元,至今未曾支付利息。)
4、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直接持有厦门常青树100%股权,公司同时通过厦门常青树持有福建常青树100%股权。
5、股权转让价款支付:建研集团同意于协议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将应付款项的70%扣除应代扣代缴的税款后,将前述扣税后的款项余额分别支付给徐息麟和吴少端;办妥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后五个工作日内,建研集团将剩余款项分别支付给徐息麟和吴少端。其后,建研集团对徐息麟和吴少端不负任何其他付款义务。
6、本协议对签约各方具有平等的法律效力,若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或保证,除非依照法律规定可以免责,违约方应向协议他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格10%的违约金,因一方违约而给协议他方造成经济损失,并且损失额大于违约金数额时,对于大于违约金的部分,违约方应予赔偿。
7、股权定价依据:公司根据厦门常青树2011年9月30日合并其全资子公司福建常青树后的账面净资产值作为参考依据,综合考虑原有股东借款的利息因素、产能的提升、市场前景和未来盈利能力等因素,与转让方协商确定成交价格。
8、股权转让价款来源:公司拟采用现金方式,以自有资金支付上述股权转让款。
四、本次收购的目的、存在的主要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收购的目的
本次收购是为理顺公司的管理体制,从公司的发展战略实际出发,收购完成后,厦门常青树及其全资子公司福建常青树都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可以使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权益更加集中。
(二)存在的主要风险
1、公司收购完成后,仍须加强市场推广,提高市场份额,加强成本控制,提升销售收入及盈利能力,后续生产经营仍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
(三)本次收购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收购厦门常青树的20%股权,收购完成后,本公司合并报表的范围不会发生变化。
2、公司需支付购买对价,公司现金流存在一定的净流出,但不会对公司今年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带来较明显的影响。
五、程序说明
根据相关内控制度的规定,本项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本项投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 公司与自然人徐息麟和吴少端签署的《关于转让厦门市常青树建材开发有限公司20%股权的协议书》;
3、 公司与自然人徐息麟和吴少端签署的《关于转让厦门市常青树建材开发有限公司20%股权的协议书》相关事项说明。
特此公告。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398 证券简称:建研集团 公告编号:2011-030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