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02 证券简称:福建水泥 公告编号:临2011-019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 本次会议召开前未存在补充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1年10月25日上午在福州市建福大厦十八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人,代表股份159,729,8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83%。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郑盛端董事长主持。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 9人;公司在任监事7人,出席5人,杜卫东、林金水因公请假。董事会秘书蔡宣能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管除个别因公请假外均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逐项审议了各项提案,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现场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处置所持兴业证券股票的议案》
同意159,626,97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4%;反对102,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6%;无弃权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福建省海峡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建设4500t/d新型干法熟料水泥生产线项目的议案》
同意159,626,97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4%;反对102,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6%;无弃权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福建省建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股东1人,未参与投票表决,由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进行表决。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股份49,816,782股。表决结果:同意49,816,782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王新颖、张明锋两位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认为: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