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11-062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丁欣欣、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歆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歆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2011.9.30 | 2010.12.31 | 增减幅度(%) | ||||
总资产(元) | 5,985,639,419.42 | 4,462,091,211.77 | 34.14%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 2,655,734,920.68 | 2,412,420,632.80 | 10.09% | |||
股本(股) | 422,000,000.00 | 211,000,000.00 | 100.00%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6.29 | 11.43 | -44.97% | |||
2011年7-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1年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总收入(元) | 2,108,096,227.81 | 74.54% | 5,034,230,572.35 | 63.86%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13,856,179.28 | 88.26% | 284,656,342.76 | 71.88%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 - | -306,108,282.64 | -91.81%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 | - | -0.73 | 3.95%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7 | 80.00% | 0.67 | 55.81%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7 | 80.00% | 0.67 | 55.81%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39% | 1.74% | 11.25% | 1.43%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38% | 1.73% | 11.26% | 1.42%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416,635.90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816,224.56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0.00 | - |
所得税影响额 | 28,540.38 | - |
合计 | -371,048.28 | -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7,653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聚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_ | 11,145,419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建设银行-华宝兴业行业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_ | 10,907,841 | 人民币普通股 |
浙江亿都创业投资有限公司_ | 9,578,217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策略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7,622,009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建设银行-交银施罗德蓝筹股票证券投资基金_ | 5,865,115 | 人民币普通股 |
浙江天堂硅谷股权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4,7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交通银行-富国天益价值证券投资基金 | 4,666,157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聚瑞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4,410,009 | 人民币普通股 |
交通银行-中海优质成长证券投资基金_ | 4,060,046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建设银行-银华富裕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3,842,024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货币资金较上年末减少33.65%,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募投项目陆续投入,资金减少。
2、应收账款较上年末增长67.25%,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规模迅速扩大,营业收入比上年度同期大幅增长,应收账款相应增加较多。
3、预付账款较上年末增长194.53%,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业务增长迅速,在建工程项目增多和募投项目投入加大,预付工程材料款和设备款增多。
4、其它应收款较上年末增长114.02%,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业务增长迅速,支付的工程保证金等大幅增加。
5、存货较上年末增长115.33%,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业务增长迅速,采购的工程材料增多;另外在建工程项目增多,同时完工项目较多,增补工程量较大,审计决算尚在进行中。
6、固定资产较上年末增长303.86%,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7、在建工程较上年末增长56.44%,主要原因是募集资金到账并陆续投入至募投项目,项目进展顺利。
8、递延所得税资产较上年末增长49.60%,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增加,同时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增加。
9、应付账款较上年末增长68.54%,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规模迅速扩大,在建工程项目增多,应付账款相应增加较多。
10、预收账款较上年末增长113.27%,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规模迅速扩大,新开工项目增多,收到的工程备料款相应增加较多。
11、股本较上年末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实施利润分配方案,公积金转增股本所致。
12、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63.86%,主要原因是公司加大业务拓展力度和加快工程施工进度,合同订单和完成工程量均比去年同期有大幅增长。
13、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长63.60%,主要原因是公司加大业务拓展力度和加快工程施工进度,合同订单和完成工程量均比去年同期有大幅增长。
14、营业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增长61.53%,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规模扩大,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有大幅增长。
15、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97.97%,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加大业务拓展力度,相关人员的工资及福利费提高较多;同时与业务拓展相关的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办公费亦有大幅增加。
16、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118.94%,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规模持续扩大,相关人员工资及福利提高较多,办公场所租赁费、办公费、交通差旅费用、业务招待费等费用项目增加较多。
17、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106.08%,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捐赠支出较多。
18、利润总额较上年同期增长56.92%,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大幅增加,毛利率保持稳定且略有提升。
19、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长56.60%,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业务规模增长,收到的工程款增多。
20、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长63.72%,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业务规模增长,支付的结算款增多。
21、支付的各项税费较上年同期增长33.65%,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业务规模增长,工程结算增多,缴交税费较上年同期增长较多。
22、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为99.53万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处置固定资产收到的现金较多。
23、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长90.25%,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业务规模增长,工程保证金等款项支付较上年增长较多。
24、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80.35%,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募投项目建设工程招投标,收到工程投标保证金较多。
25、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长204.63%,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较多。
26、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为13736.88万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收购子公司所致。
27、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93.42%,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募投项目建设工程招投标,退还工程未中标的保证金较多。
28、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为18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63474.26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帐。
29、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54.45%,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收回票据保证金较少。
30、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61.73%,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支付票据保证金较少。
31、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03.31%,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成功,募集资金到账。
32、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56.75%,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成功,募集资金到账。
33、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较上年同期减少37.82%,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陆续投入,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减少较多。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4 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等有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以下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 | 承诺人 | 承诺内容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无 | 无 | 无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无 | 无 | 无 |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无 | 无 | 无 |
发行时所作承诺 | 1、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2、全体发起人股东 | 1、亚厦控股有限公司、丁欣欣和张杏娟控股的浙江亚厦房产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除完成截止2009年12月22日的开发项目外,不再从事新的房地产项目的开发;除此以外,亚厦控股有限公司、丁欣欣和张杏娟同时承诺不通过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外的其控股的其它企业从事房地产项目的开发;2、2008年2月16日,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和亚厦控股有限公司向本公司出具了《放弃竞争和利益冲突承诺函》,作出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3、丁欣欣、张杏娟、亚厦控股有限公司、张伟良、严建耀、金曙光、谭承平、王震、丁海富、王文广分别承诺: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同时,丁欣欣和张杏娟夫妇承诺: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亚厦控股有限公司的股权,也不由亚厦控股有限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权;4、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丁欣欣、张杏娟、谭承平、丁海富、王文广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百分之五十,并向本公司及时申报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 | 严格履行上述承诺 |
其他承诺(含追加承诺) | 无 | 无 | 无 |
3.4 对2011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1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50%以上 | |||
2011年度净利润同比变动幅度的预计范围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幅度为: | 50.00% | ~~ | 90.00% |
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50%-90%。 | ||||
2010年度经营业绩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62,245,844.77 |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1、公司业务拓展较快,工程施工顺利进行; 2、成本管理较好,毛利率保持稳定。 |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5.2 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表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
2011年07月06日 | 公司 | 实地调研 | 广发基金、申银万国 | 公司业务和生产经营 |
2011年07月14日 | 公司 | 实地调研 | 国联安基金、华商基金、中投证券 | 公司业务和生产经营 |
2011年07月22日 | 公司 | 实地调研 | 国金证券、广发证券、华创证券、华夏基金、国信证券、银华基金、中国太平、中欧基金、中国国际金融 | 公司业务和生产经营 |
2011年09月06日 | 公司 | 实地调研 | 长城证券、招商证券 | 公司业务和生产经营 |
2011年09月07日 | 公司 | 实地调研 | 安邦资产、东北证券、中邮证券、华夏基金 | 公司业务和生产经营 |
2011年09月21日 | 公司 | 实地调研 | 民生证券、诺安基金、长城基金 | 公司业务和生产经营 |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丁欣欣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11-060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全资子公司浙江亚厦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
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19号文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3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31.8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8,858.00万元,扣除从募集资金中已直接扣减的证券承销费及保荐费等发行费用5,365.74万元后,汇入公司银行账户的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3,492.26万元,经公司扣除自行支付的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相关费用1,429.14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62,063.12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天健正信验(2010)综字第020013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投资为45,718万元,超募资金为116,345.12万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会计部2010年6月23日发布的《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解答(2010年第一期,总第四期)》之相关规定,“发行权益性证券过程中发行的广告费、路演及财经公关费、上市酒会费等其他费用应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业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天健正信验(2010)综字第020013号”《验资报告》中,依据上述规定,不能从募集资金中扣除而需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共计649.55万元,本公司已根据要求进行调整,增加募集资金净额649.55万元。本公司经调整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62,712.67万元。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中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投资为45,718万元,超募资金为116,994.67万元。
根据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亚厦股份拟根据超募资金项目建设投资计划情况对浙江亚厦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厦产业园”)进行增资,用于实施“石材制品工厂化项目”。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顺利实施募集资金项目,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全资子公司亚厦产业园连同财富里昂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富里昂”或“保荐机构”)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市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募集资金存放机构(以下统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于2011年10月25日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一、亚厦产业园已在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
1、亚厦产业园农业银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19-515201040034201,该专户拟存储募集资金3,056万元,为公司对亚厦产业园的增资额,仅用于亚厦产业园实施的石材制品工厂化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亚厦产业园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三、财富里昂作为亚厦产业园母公司亚厦股份的保荐人,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亚厦产业园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财富里昂应当依据《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以及亚厦产业园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亚厦产业园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应当配合财富里昂的调查与查询。财富里昂每季度对亚厦产业园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四、亚厦产业园授权财富里昂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张文奇、黄力可以随时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查询、复印亚厦产业园专户的资料;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查询亚厦产业园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财富里昂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查询亚厦产业园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按月(每月1日之前)向亚厦产业园出具对账单,并抄送财富里昂。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六、亚厦产业园一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财富里昂,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财富里昂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财富里昂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同时按本协议的要求向亚厦产业园、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八、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向财富里昂出具对账单或向财富里昂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财富里昂调查专户情形的,亚厦产业园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九、本协议自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起失效。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11-061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1年10月25日上午9时30分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1年10月19日以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丁欣欣先生主持,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此次会议达到法定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亚厦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11-063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本次增资概述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石材制品工厂化项目”实施方式、实施地点及投资总额的议案》,为更好的完成“石材制品工厂化项目”,2011年10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亚厦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对浙江亚厦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厦产业园”)进行增资。
1、根据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拟以超募资金3,056万元对亚厦产业园增资,用于实施“石材制品工厂化项目”。
2、根据公司现状和今后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以位于章镇镇104国道西侧的工业用房、土地使用权作价12,965,685元对亚厦产业园进行增资。
本次增资金额合计43,525,685元,其中1,000万元用于增加亚厦产业园的注册资本,剩余33,525,685元增加其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亚厦产业园的注册资本将变更为18,500万元。本次交易不需要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增资亦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增资方案基本情况
1、增资对象基本情况
亚厦产业园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9年6月25日,住所为上虞经济开发036-027-518地号,法定代表人王文广,注册资本17,5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室内外建筑装饰装修配套部品部件、各类建筑幕墙、金属门窗、铝合金门窗加工、中空玻璃深加工和研发、设计、制造等。截止2011年9月30日,亚厦产业园总资产40,663.39万元,净资产33,483.49万元。2011年1-9月亚厦产业园实现营业收入985.04万元,净利润-22.92万元。
2、增资方案基本情况
①现金增资:根据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拟以超募资金3,056万元对亚厦产业园增资,用于实施“石材制品工厂化项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特别规定》、《中小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亚厦产业园与保荐人财富里昂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开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②实物增资:公司以所拥有的位于章镇镇104国道西侧的工业用房、土地使用权(该资产不存在抵押及担保情况)账面价值为7,916,542.52元,经评估作价12,965,685元(经上虞同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2011年10月17日为基准日进行评估)对亚厦产业园实施增资。
三、相关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增资事项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故无需签订对外投资合同。
四、增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对亚厦产业园增资是为了更好更快地实施“石材制品工厂化项目”,有利于公司整体资源配置优化,实现公司战略目标的同时又可节省项目成本。
2、本次增资对合并报表当期利润无直接影响。
五、备查文件
1、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上虞同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估报告书。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