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四)公司负责人冉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金鹏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登川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二、 公司基本情况
(一)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8,860,717,975.18 | 11,030,175,252.13 | -19.67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3,247,084,313.67 | 3,019,086,438.38 | 7.5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3.25 | 3.02 | 7.62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2,050,478,360.63 | -19.34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2.05 | -19.19 | |
报告期 (7-9月)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9,789,838.18 | 235,144,883.83 | -20.19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30 | 0.235 | -18.9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30 | 0.222 | 20.0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30 | 0.235 | -18.92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92 | 7.51 | 减少0.37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92 | 7.10 | 增加0.07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1-9月)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2,597.92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6,281,600.00 | 财政扶持款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694,484.11 | |
所得税影响额 | -4,243,371.55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9,967.05 | |
合计 | 12,720,147.59 |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86,772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
长沙九芝堂(集团)有限公司 | 273,557,616 | 人民币普通股 | |
清华控股有限公司 | 179,213,588 | 人民币普通股 | |
湖南涌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159,006,212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上海鹏欣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94,457,880 | 人民币普通股 | |
成都鼎立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5,914,048 | 人民币普通股 | |
成都市第三产业实业发展公司 | 3,81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百联集团有限公司 | 3,7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银行-嘉实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1,629,354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1,580,569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05L-CT001沪 | 1,479,676 | 人民币普通股 |
三、重要事项
(一)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项目 | 2011年9月30日 | 2010年12月31日 | 增减幅度(%) | 主要原因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739,646,410.50 | 460,208,397.69 | 60.72 | 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增加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293,477,600.00 | -100.00 | 报告期处置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应收利息 | 18,066,580.56 | 4,612,826.07 | 291.66 | 报告期末应收债券投资利息增加 |
存出保证金 | 285,405,862.65 | 431,945,072.50 | -33.93 | 报告期末期货交易保证金减少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37,849,563.50 | -100 | 处置年初已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所致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6,660,744.15 | 27,798,381.98 | 31.88 |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引起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 |
其他资产 | 146,738,754.98 | 106,549,948.95 | 37.72 | 其他应收款项增加所致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261,600,000.00 | 100 | 债券回购融入资金增加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5,066,109,577.99 | 7,549,589,620.64 | -32.90 | 市场行情持续低迷,受此影响本期客户资金减少 |
应付职工薪酬 | 184,345,300.65 | 387,072,266.92 | -52.37 | 按公司薪酬制度发放已计提职工薪酬 |
应交税费 | 52,230,752.52 | 19,931,745.40 | 162.05 | 已提未付税费增加 |
项目 | 2011年1-9月 | 2010年1-9月 | 增减幅度(%) | 主要原因 |
证券承销业务净收入 | 246,015,764.50 | 575,735,047.20 | -57.27 | 报告期公司承销业务同比减少 |
咨询业务净收入 | 31,368,684.16 | 13,572,835.64 | 131.11 | 报告期公司咨询业务收入同比增加 |
利息净收入 | 132,528,436.28 | 80,373,342.44 | 64.89 | 存款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
投资收益 | 40,737,470.48 | -11,897,868.71 | 442.39 | 公司本期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收益和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同比增加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25,896,524.10 | 13,684,214.84 | -289.24 | 报告期交易性金融资产浮亏增加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47,648,701.59 | 69,494,369.98 | -31.44 | 报告期公司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同比减少相应税金减少 |
其他综合收益 | -7,147,008.54 | 11,227,362.99 | -163.66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产生利得同比减少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870,085.63 | -62,392,582.41 | 123.83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投资同比减少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150,000.00 | 100 | 子公司国金期货增资取得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进行现金分红。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冉云
2011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00109 股票简称:国金证券 编号:临2011-22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1年10月25日上午10时在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成证大厦17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1年10月14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发出。
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八人,实际表决的董事八人。会议由董事长冉云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审议,与会董事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二〇一一年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从事融资融券业务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通过以下事项:
(一)同意公司从事融资融券业务。
(二)同意公司设立融资融券业务部,该部门为公司一级部门,负责融资融券业务的相关工作。
(三)授权公司使用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从事融资融券业务。
(四)授权公司经营层制定融资融券业务的基本管理制度、相关业务操作细则、相关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等,决定融资融券业务部门的岗位设置和工作职责。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的基本管理制度应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授权公司经营层向证券监管机构申请融资融券业务资格,获得批准后向有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换发经营许可证等相关手续。
(六)同意公司取得融资融券业务资格后,修改公司《章程》中经营范围的相关条款。
本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公司要实际开展融资融券业务尚需监管机构核准,且存在达不到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而导致监管机构不予核准的情形,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审议通过《关于推选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公司股东湖南涌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提议,同意推选徐迅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本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等制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制定的《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对外捐赠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二〇一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于2011年11月14日(星期一)在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成证大厦17楼会议室召开二〇一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如下议案:
(一)关于审议公司从事融资融券业务的议案
(二)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三)关于审议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宜详见《关于召开二〇一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附件:一、徐迅个人简历
二、独立董事关于推荐徐迅为公司董事的独立意见
附件一:
个人简历
徐迅,男,1956年6月出生,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担任涌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曾任首都经济信息报编辑及记者,北京华人广告公司总经理,中国证券报社副总经理,北京知金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涌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管理总部总经理。
附件二: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推荐徐迅为公司董事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推选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对候选人有关情况的充分了解、客观判断,同意推荐徐迅先生为公司董事。
本次提名的候选人具有相应的任职资格,其工作能力、管理水平、个人品质等都能够胜任本公司相应工作;未发现有相关规定不能担任相应职务的市场禁入情况存在。
独立董事:于 宁
王瑞华
秦 俭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109 股票简称:国金证券 编号:临2011-23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二〇一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时间:2011年11月14日上午9时30分
(二)会议地点: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成证大厦17楼会议室
(三)召集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五)参加会议人员:
1、本公司董事、监事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2011年11月10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关于审议公司从事融资融券业务的议案
(二)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三)关于审议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通讯、传真、现场方式均可
(二)登记时间:2011年11月11日
(三)登记地点: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出席会议的股东须持有关凭证参加会议: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票帐户卡;
2、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帐户卡;
3、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出席人身份证。
四、其他事宜
(一)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交通费和食宿费自理。
(二)会议联系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成证大厦17楼,邮编:610015。
(三)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证监发[2006]21号)办理上述事宜。
(四)联系电话:(028)86690021、86690206
联系传真:(028)86695681、86690365
(五)联系人:刘邦兴 金宇航
特此公告。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授权参与股东大会议案的投票表决:
1、对召开股东大会通知中所列第( )项议案投赞成票;
2、对召开股东大会通知中所列第( )项议案投弃权票;
3、对召开股东大会通知中所列第( )项议案投反对票。
对于本委托书未明确意见的议案受托人可自主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身份证号:
股票账户卡号:
持股数量:
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
(注:本授权委托书各项内容必须填写完整。本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均有效。)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