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金永良、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建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沈建明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07,317,070.88 | 114,424,222.15 | -6.21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52,476,499.53 | 45,614,944.40 | 15.0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0.29 | 0.25 | 15.04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4,880,455.59 | 1,444.13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08 | 1,444.13 | |
报告期 (7-9月)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519,745.60 | 6,861,555.13 | -61.21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14 | 0.038 | -61.2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02 | -0.028 | -106.87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14 | 0.038 | -61.21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92 | 13.99 | 减少12.16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84 | -10.35 | 减少17.32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1-9月)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0,357.70 |
债务重组损益 | 1,980.00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9,397,662.81 |
以前年度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转回 | 6,741,948.34 |
以前年度已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的转回 | 3,800,000.00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7,081,448.34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911,185.38 |
合计 | 11,938,599.73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流通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10,955 | |
前十名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宓小俊 | 1,586,500 | 境内上市外资股 |
周娥 | 1,470,600 | 境内上市外资股 |
郭金俊 | 1,372,300 | 境内上市外资股 |
李星 | 1,216,998 | 境内上市外资股 |
庄名道 | 870,765 | 境内上市外资股 |
王爱娟 | 643,943 | 境内上市外资股 |
尹鸿海 | 600,400 | 境内上市外资股 |
珠江纺织贸易公司 | 550,670 | 境内上市外资股 |
樊炯阳 | 516,143 | 境内上市外资股 |
茅旭峰 | 500,200 | 境内上市外资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短期借款同比减少100%,主要是本期偿还银行借款1,500万元。
2、营业收入同比减少60.16%,主要是本年度子公司上海汇丽地板制品有限公司的木制品自营业务已暂停,营业收入主要为房屋租赁收入。
3、营业成本同比减少74.67%, 主要是营业收入下降,营业成本相应减少。
4、销售费用同比减少100.00%,主要是本年度木制品业务暂停,未发生销售费用。
5、财务费用同比减少35.00%,主要是应付大股东上海汇丽集团有限公司的借款减少,利息支出相应减少所致。
6、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减少250.72%,主要是转回的存货跌价损失、其他应收款坏帐准备以及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增加所致。
7、投资收益同比减少200.27%,主要是联营公司上海汇丽涂料有限公司本年度净利润减少,以及上年同期关闭子公司取得清算收益所致。
8、营业外收入同比增加409.48%,主要是本期出售大丰农业园资产取得收入296万元。
9、营业外支出同比增加139,573.88%,主要是本期结转大丰农业园成本1,054.19万元。
10、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加51.41%,主要是本年度转回的资产减值损失增加所致。
1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1,444.13%,主要是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比去年同期减少,以及收回了以前年度的其他应收款。
1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155.07%,主要是本年度偿还大股东借款,以及取得大股东借款同比减少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1年9月26日,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对上海汇丽集团有限公司和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汇丽地板制品有限公司上诉孙保家、张工导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进行了二审判决,判决如下:(1)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本案二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31,819元,由孙保家、张工导共同负担13,141元,上诉人汇丽集团和汇丽地板共同负担18,678元。(详见临2009-010,临2010-014,临2011-015)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我公司已支付应支付的1,529,407.27元人民币。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
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金永良
201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