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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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董事长张剑武、总经理杨溪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斌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光浩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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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 》(2010年修订)的规定计算,因公司实施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送红股5股”增加股份数量,按照调整后的股数重新计算列报期间的每股收益。上述2010年度同期的基本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经调整后的数据计算得出。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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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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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期末预付款项为491,254,928.28元,比年初的352,015,718.87元增加了39.55%,主要是公司在报告期末未结算的采购付款增加所致。
2)公司期末应收利息为2,010,850.72元,比年初的923,442.23元增加了117.76%,主要是公司在报告期末未收回的存款利息增加所致。
3)公司期末无在建工程,公司在报告期内已将在建工程全部转入固定资产。
4)公司期末开发支出为111,154.19元,主要是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上海金自天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尚未完成的软件产品研发支出。
5)公司期末无短期借款,公司在报告期内已将期初短期借款10,000,000.00元偿还。
6)公司期末应付账款为267,876,248.90元,比年初的192,516,748.94元增加了39.14%,主要是公司充分利用商业信用采购设备所致。
7)公司期末无应付利息余额,公司在报告期内已将期初应付利息15,583.33元偿付。
8)公司期末股本为149,097,000.00元,比年初的99,398,000.00元增加了50.00%,主要是公司在报告期内实现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送红股5股所致。
9)公司报告期营业收入为820,611,854.86元,比上年度同期的520,382,689.74元增加了57.69%,主要是报告期内结算合同增加所致。
10)公司报告期营业成本为682,907,319.77元,比上年度同期的413,688,484.74元增加了65.08%,主要是报告期内营业成本与营业收入保持同步增长所致。
11)公司报告期营业税金及附加为3,241,694.24元,比上年度同期的1,842,669.14元增加了75.92%,主要是报告期内营业税及应交增值税增长所致。
12)公司报告期销售费用为14,271,832.17元,比上年度同期的10,838,269.84元增加了31.68%,主要是报告期随着公司经营规模扩大营销费用增加所致。
13)公司报告期管理费用为50,888,603.91元,比上年度同期的35,697,326.69元增加了42.56%,主要是报告期内研发投入增加所致。
14)公司报告期财务费用为-1,931,603.72元,比上年度同期的-1,356,805.46元减少了42.36%,主要是报告期内存款利息增加所致。
15)公司报告期投资收益为323,789.70元,比上年度同期的176,952.01元增加了82.98%,主要是报告期公司参股的攀枝花恒鼎金自天正信息工程有限公司利润增加所致。
16)公司报告期营业外支出为72,924.54元,比上年度同期的26,311.32元增加了177.16%,主要是报告期内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17)公司报告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594,639,277.66元,比上年同期的414,967,257.28元增加了43.30%,主要是公司经营规模扩大,收到项目款增加所致。
18)公司报告期收到的税费返还为162,323.54元,比上年同期的1,007,835.89元减少了83.89%,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收到的软件退税款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19)公司报告期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为27,800元,比上年同期的17,250元增加了61.16%,主要是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所致。
20)公司报告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为490,928,003.34元,比上年同期的335,433,790.38元增加46.36%,主要是公司在报告期内经营规模扩大采购付款增加所致。
21)公司报告期支付的各项税费为36,869,721.56元,比上年同期的25,992,001.56元增加41.85%,主要是公司在报告期内支付的增值税和所得税增加所致。
22)公司报告期内没有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
23)公司报告期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为2,948,721.96元,比上年同期的12,340,021.45元减少了76.10%,主要是公司报告期购建固定资产支出较少所致。
24)公司报告期内没有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25)公司报告期内没有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26)公司报告期内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为1,000,000.00元,比上年同期的2,090,000.00元减少了52.15%,主要是公司在报告期内收到的国家科研课题款项减少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1、公司的现金分配政策为: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公司应披露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对于报告期内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司董事会应详细说明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公司最近三年分配的现金股利总额少于最近三年净利润的年均数30%(即三年分配的现金股利总额/三年净利润的年均数<30%)的,不得向社会公众增发新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或向原股东配售股份。
2、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10年度末总股本9939.8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并每10股送红股5股。公司于2011年5月10日在指定报纸和网站上刊登了2010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股权登记日为2011年5月13日,除权(除息)日为2011年5月16日,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11年5月17日,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11年5月23日。
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剑武
201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