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603 公司简称:﹡ST威达 公告编号:2011-034
威达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实行其他特别处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 2004年、2005年连续两年亏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4年修订)》第 13.2.1(一)条款的规定,公司股票自2006年4月3日起实行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ST威达”变更为“*ST威达”,股票涨跌幅限制为5%。
2006年度,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出具的2006年度审计报告(深鹏所股审[2007]079号)显示,公司虽实现净利润1297万元,但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为此,深圳证监局下发了《关于责令威达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期整改的通知》并要求公司进行整改,由于公司在整改期间,2007年度公司未申请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
2007年度,因公司2007年财务报表推迟到2008年8月29日公布,重庆天健会计事务所为公司出具的2007年度审计报告(重天健审[2008]411号)显示,公司实现净利润142万元。公司由于没有在法定期限内公布年度报告,且公司股票已停牌两个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6年修订)》第 13.2.1(四)条款的规定,2008年度公司股票仍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2008 年、2009年,因公司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为亏损,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第13.2.1(一)条款的规定,公司股票2010年度仍继续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2010年度,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本公司审计报告(天健正信审[2011]GF字第040016号)显示,公司2010年度的净利润4,918,221.07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232,644.84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4,998,479.59 元。根据以上审计结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第13.2.9及13.3.1(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议认为,本公司股票已符合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处理的有关规定。因此,公司向深圳证劵交易所提交了《威达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
现经深圳证劵交易所审核批准,自2011年10月28日起撤销对本公司股票交易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并实施其他特别处理,公司股票于2011年10月27日停牌一天,2011年10月28日起恢复正常交易。公司证券简称由“*ST威达”变更为“ST威达”,证券代码仍为“000603”,公司股票日涨跌幅限制为5%。
特此公告。
威达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