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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工大首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1-10-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哈工大首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如有董事未出席董事会,应当单独列示其姓名

    未出席董事姓名未出席董事职务未出席董事的说明被委托人姓名
    程传阁独立董事因公请假孙茂竹
    桂瑜森董事因公请假胡慷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龚东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鞠建洋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刘 娟

    公司负责人龚东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鞠建洋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 娟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686,039,032.17621,119,296.4110.45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492,737,606.70438,437,628.4312.3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2.201.9512.82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19,720,138.64-152.89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09-152.94
     报告期

    (7-9月)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2,304,222.0961,398,593.84-57.4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100.274-58.3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070.083-70.8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100.274-58.3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4913.16减少0.77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334.00减少0.92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1-9月)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56,637.85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1,504,383.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96,178.92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55,648,500.93公司所属的宁波市江北区仓储路226号、232号场地拆迁收到拆迁补偿款收入57,335,829.33元,扣除发生拆迁相关损失支出1,687,328.40元后的净收益。
    所得税影响额-14,268,030.03 
    合计42,732,037.13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22,817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种类
    哈尔滨工业大学八达集团有限公司35,204,752人民币普通股
    北京首创科技投资有限公司14,775,658人民币普通股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336,720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百货纺织品公司4,920,000人民币普通股
    计红姣2,000,000人民币普通股
    龙胜喜1,719,100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宁波市分公司1,382,400人民币普通股
    杭州青云进出口有限公司1,228,441人民币普通股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858,600人民币普通股
    丁仁花804,416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项目期末余额年初余额期末比年初

    增减额

    增减变动幅度变动说明
    预付款项34,177,943.7523,160,832.4211,017,111.3347.5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零售分公司为国庆节日扩大销售而支付的中国黄金采购预付款。
    其他应收款643,176.1581,237.27561,938.88691.7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零售分公司支付的中国黄金柜台押金和装修预付款。
    存货70,781,016.9645,226,729.9225,554,287.0456.5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零售分公司为提升中国黄金国庆节日销售量而备足库存且金价持续上涨导致。
    递延所得税资产1,177,196.773,400,814.61-2,223,617.84-65.3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内公司处置了中关村百校信息园有限公司的股权,因此冲回原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金额计算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应付票据1,500,000.007,000,000.00-5,500,000.00-78.5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批发分公司承兑汇票已到期不再办理,零售分公司承兑汇票余额下降。
    预收款项21,618,042.4210,204,499.1811,413,543.24111.8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末零售分公司预收中国黄金加盟商货款增加。
    利润表项目年初至期末金额上年同期金额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额增减变动幅度变动说明
    营业收入881,143,802.35627,683,193.47253,460,608.8840.3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零售分公司中国黄金批发业务和零售业务销售收入的大幅增加。
    营业成本794,694,833.15546,308,853.72248,385,979.4345.4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零售分公司的营业成本随销售收入的增加而增加,由于中国黄金批发业务增加较大,导致销售毛利率下降较多。
    资产减值损失-1,411,604.78-148,961.13-1,262,643.65-847.6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批发分公司削价处理存货,转销上年末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
    投资收益5,204,017.381,227,231.133,976,786.25324.0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公司收到西安银行分回红利款476万元,同时公司处置中关村百校信息园有限公司股权产生处置收益42万元,上年同期收到软件公司分回红利款120万元。
    营业外收入58,860,034.66491,234.3058,368,800.3611882.0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内收到宁波市江北区仓储路226号、232号场地拆迁补偿款收入5,734万元,上年同期无此项收入,同时政府补助比上年同期增加110万元。
    营业外支出1,859,967.5061,392.861,798,574.642929.6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内宁波市江北区仓储路226号、232号场地拆迁资产损失及相关支出169万元,上年同期无此项支出。
    所得税费用24,188,993.325,497,804.4118,691,188.91339.9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内由于营业收入增加带来营业利润的增长,同时收到宁波市江北区仓储路226号、232号场地拆迁补偿款金额较大,导致利润总额大幅增加,按25%的所得税率计算,本期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大幅增加。

    净利润61,398,593.8414,795,608.3446,602,985.50314.9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内收到宁波市江北区仓储路226号、232号场地拆迁补偿款使净利润增加4,174万元,剔除此项因素后,公司本报告期净利润同比增加486万元。
    现金流量表项目年初至期末金额上年同期金额本期比上年同期

    增减额

    增减变动幅度变动说明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018,375,213.44721,319,292.57297,055,920.8741.1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由于零售分公司销售收入的大幅提升,使销售商品的现金流入大幅增加。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040,627.96727,889.051,312,738.91180.3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内收到的政府补助款和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比上年同期有所增加。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940,735,013.89607,577,137.40333,157,876.4954.8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由于零售分公司销售收入增加,导致支付采购商品货款也大幅提升。
    支付的各项税费47,026,667.2626,956,129.3520,070,537.9174.4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由于本报告期收到拆迁补偿款收入和营业利润的增加,导致企业所得税费用支出大幅增加。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2,934,000.00 2,934,000.00100.00%本报告期内收到中关村百校信息园有限公司支付的股权转让款293.40万元。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4,787,150.801,227,231.133,559,919.67290.0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公司收到西安银行分回红利款476万元,上年同期收到软件公司分回红利款120万元。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57,479,289.7583,198.0257,396,091.7368987.3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内收到宁波市江北区仓储路226号、232号场地拆迁补偿款收入5,734万元,上年同期无此项收入。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6,729,597.574,489,716.142,239,881.4349.8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内公司向股东分配的现金股利较上年同期每10股增加0.10元。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了现金分红政策及股东大会的决议,201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于2011 年6 月17 日实施完毕,实施了每10 股派发现金0.30 元的利润分配方案,共计分配现金股利672.96万元。

    哈工大首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龚东升

    2011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00857 股票简称:工大首创 编号:临2011-013

    哈工大首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工大首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10月14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通知。2011年10月25日上午,会议在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和义路77号汇金大厦21层(公司大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7人,其中独立董事2人,董事桂瑜森先生和独立董事程传阁先生因公请假,已分别出具授权委托书,书面委托董事胡慷先生和独立董事孙茂竹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龚东升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采用逐项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9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批准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9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批准哈工大首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整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同日刊登的临时公告2011-014号)

    特此公告。

    哈工大首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857 证券简称:工大首创 编号:临2011-014

    哈工大首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整改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前期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关于对哈工大首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改正措施的决定》),并于2011年10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对外公开披露了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时公告2011-012号)。

    公司董事会对此事高度重视,本着严格自律、认真整改、规范运作的态度,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针对《改正措施的决定》中提出的整改要求,及时召开了现场董事会,对提及的问题逐项进行了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自查情况

    公司于2010年1月22日与中国华阳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原名“中国华阳朗利技术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阳公司”)签署了《钢材购销协议》,于2010年1月25日向其支付购销预付款4000万元,之后协议双方于2010年6月17日签署了《解除<钢材购销协议>协议书》,公司于2010年6月18日收回上述购销预付款4000万元,并收取资金占用费100万元。上述业务中,上市公司通过华阳公司、深圳市山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向原公司实际控制人深圳市九策投资有限公司提供了4000万元资金。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三十条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的有关规定。

    二、整改措施

    (1)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加强公司资金使用审批程序和资金往来管理,再一次从全面和战略高度充分认识资金占用问题的危险性和严重性。这起资金占用事件的发生,其原因就是有关负责人员欠缺对上市公司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其相关的监管制度的学习,缺乏上市公司治理的经验和规范运作的意识造成的。因此需要进一步加强公司治理有关制度的学习和理解,公司将认真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时参加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单位组织的学习与培训,同时还要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等有关文件的规定来严格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持续加强公司资金的审批管理,坚决杜绝与关联方进行的一切非经营性的资金往来。对公司业务从严把关,对业务往来单位的背景情况进行充分细致的调研,按照相关制度规定的要求,杜绝同业竞争和不合理关联交易的发生。

    (2)进一步严格执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完善公司对外信息披露行为。此次钢材贸易涉及资金4000万元,属重大关联交易,但公司未能做到及时、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其原因一是有关负责人员欠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等制度的学习;二是有关信息披露管理人员对上市公司必须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有关规定的学习和领会不够深刻,缺乏相关经验,对信息披露工作的把握程度不够。公司将以本次事件为教训,要求有关人员加强业务学习,提高责任意识,持续强化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执行,重新强调公司内部重大事项的报告制度,进一步明确责任,切实做好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沟通和传递,努力保障公司重大事项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予以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对外披露,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3)进一步强化的公司内控制度的建设和执行。目前公司已经建立了包括《发展战略》在内,涵盖公司经营日常经营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第1号至第37号,其中也包含了资金管理方面的内部控制制度。此次资金占用事件的发生,表明上述内控制度在具体执行层面上还存在一定不足,特别是在大额资金划转监管方面还有一定疏漏,所以公司下一步将继续强化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培训和加强执行力度,将内部控制制度具体内容进一步深化和细化到公司各个层面。同时公司日常经营过程中还要持续加强大额资金支付的监控,进一步严格执行公司内控制度中有关资金的“支付申请”“支付审批”“支付复核”各个环节的具体规定。此外公司将再次强调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第9号——合同协议》的有关规定,特别是签署重大金额的合同协议,相关合同协议文本应事先经由公司法律顾问的审核,在具体签署合同协议时,具体审批权限和签署权限应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等规章制度的具体要求。

    三、公司根据内部问责机制,根据实际情况直接责任人已在董事会上做出了深刻检查,认真剖析了失误的原因,正确认识了问题的严重性,并保证了以后类似事情不再发生,同时依据具体责任情况,公司将在年终考核中对责任人做出相应的行政和经济处罚。公司要把本次整改视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的良机,认真吸取教训,提高认识,加强学习,切实落实整改,并积极配合宁波证监局对整改情况的跟踪监管。今后公司要严格按照《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以及公司内控制度的有关规定,加强公司资金使用审批程序和资金往来管理,坚决杜绝与关联方进行非经营性的资金往来,切实保障公司和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受侵害。

    特此公告。

    哈工大首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一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