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12 证券简称:汉森制药 公告编号:2011-031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刘令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三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波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2011.9.30 | 2010.12.31 | 增减幅度(%) | ||||
总资产(元) | 926,722,663.90 | 948,053,052.88 | -2.25%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 871,399,144.74 | 898,823,538.70 | -3.05% | |||
股本(股) | 148,000,000.00 | 74,000,000.00 | 100.00%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5.89 | 12.15 | -51.52% | |||
2011年7-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1年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总收入(元) | 102,472,167.60 | 21.92% | 278,198,316.74 | 18.27%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7,206,031.86 | 4.16% | 46,575,606.04 | -4.97%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 - | 29,643,693.90 | 54.34%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 | - | 0.20 | -23.00%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2 | 9.09% | 0.31 | -6.06%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2 | 9.09% | 0.31 | -6.06%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99% | 0.09% | 5.24% | -4.72%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96% | 0.23% | 5.16% | -3.39%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23,144.46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538,074.29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94,930.75 | |
所得税影响额 | -100,405.06 | |
合计 | 709,455.52 | -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11,008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戴秀萍 | 1,016,947 | 人民币普通股 |
冯海芳 | 905,205 | 人民币普通股 |
何锡华 | 703,748 | 人民币普通股 |
吕永和 | 602,683 | 人民币普通股 |
寿世华 | 489,481 | 人民币普通股 |
孙坐 | 367,702 | 人民币普通股 |
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天信08A4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 | 35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居素萍 | 334,496 | 人民币普通股 |
施筱洁 | 323,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马培秋 | 299,690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4 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等有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以下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 | 承诺人 | 承诺内容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无 | 无 | 无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无 | 无 | 无 |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无 | 无 | 无 |
发行时所作承诺 | 公司股东海南汉森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复星医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陈水清先生、刘正清先生、何三星先生、刘厚尧先生 | 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同时,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陈水清、刘正清、何三星、刘厚尧四位股东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当时其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50%。 | 严格履行 |
其他承诺(含追加承诺) | 公司 | 公司于2011年7月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份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承诺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 严格履行 |
3.4 对2011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1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减变动幅度小于30% | |||
2011年度净利润同比变动幅度的预计范围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减变动幅度为: | -10.00% | ~~ | 20.00% |
2010年度经营业绩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62,021,151.10 |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原材料价格上涨、人工成本及销售费用的增加导致公司净利润有所降低。 |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5.2 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表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
2011年08月29日 | 公司一楼会议室 | 实地调研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经营情况及募投项目进展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