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董事会定于2011年 11月15日(星期二)召开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股东大会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1年11月15日(星期二)上午9:30;
二、会议地点: 南京国际会议大酒店二楼紫丁香厅(南京中山陵四方城2 号);
三、会议审议《关于发行公司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此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相关公告信息详见2011年10月26日上海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四、出席会议的对象
1、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董事会聘请的见证律师;
2、截止2011年11月8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3、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
五、参加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1年11 月10日--11 月11日。(上午:10:00-11:30下午:14:00-17:00),逾期不予受理;
2、登记地点:南京市中山南路1号(公司十二楼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手续:出席股东大会的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到本公司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件),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4、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六、联系方式
地址:南京市中山南路1号(南京中心十二楼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杨军、孔祥伟
联系电话:025-84761696、025-84761698传真:025-84761696;
邮政编码:210005
附:授权委托书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10月26日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日期: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 议 案 | 同 意 | 反 对 | 弃 权 |
1 | 关于发行公司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
注:1、委托人应对授权委托书所列的各项会议审议事项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对同一项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如委托人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的,则受托人可自行决定对上述议案进行投票表决。2、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