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201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第二次通知
公司简称:新疆众和 证券代码:600888 编号:临2011-028号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第二次通知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曾于2011年10月18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刊登了《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由于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的要求,现将股东大会通知再次公告如下:
一、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 11月2日下午13:00时(北京时间)。
2、网络投票时间:2011年 11月2日上午9:30-11:30(北京时间);
2011年 11月2日下午13:00-15:00(北京时间)。
二、会议地点:乌鲁木齐市喀什东路18号本公司文化馆二楼会议室。
三、会议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四、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方式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股东网络投票具体程序见附件二。
五、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六、出席会议对象:
1、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执业律师等。
2、截止2011年 10月27日下午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的可授权委托他人出席(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一)。
七、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1年10月31日—11月1日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00(北京时间)。
2、登记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喀什东路18号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与战略投资部。
3、登记方式:
A、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上海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股东身份证复印件、上海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B、法人股东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上海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上海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C、股东也可以用传真或信函形式登记。
八、投票规则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投票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两种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九、其他事项: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半天,与会人员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公司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喀什东路18号
邮政编码:830013
联系电话:0991—6689800
传真:0991—6689882
联系人:衡晓英 刘建昊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权限行使股东权利。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同 意 “√” | 反 对 “×” | 弃 权“○” |
1 | 关于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未作具体指示的事项,受托人可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字或法人单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 股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二〇一一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委托之日起至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日止
附件二:
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一、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1年 11月2日上午9:30-11:30,
2011年11月2日下午13:00-15:00。
二、投票流程:
1、投票代码
投票代码 | 投票简称 | 表决议案数量 | 说明 |
738888 | 众和投票 | 1 | A 股股东 |
三、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投票代码 738888;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序号,如 1.00 元代表议案 1。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申报。如下表:
序号 | 议案名称 | 对应的申报价格 |
1 | 关于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1.00元 |
4、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 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四、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