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30 证券简称:鲁西化工 公告编号:2011-050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和变更提案。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11年10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网站上刊登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关于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召开时间:2011年10月27日下午14:00
3、召开地点:公司办公楼二楼小报告厅
4、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
6、主 持 人:董事、副总经理焦延滨先生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8、会议的出席情况
会议出席情况: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7人,代表股份451,782,05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84%。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0人,代表股份446,118,8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46%;网络投票的股东47人,代表股份5,663,1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审议的方式通过了下列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以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51,533,0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反对248,9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表决通过此议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山东同心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邢建枢 李汝刚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山东同心达律师事务所关于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