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 | 林进挺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 李光元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 房霆 |
公司负责人林进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光元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房霆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2,234,412,318.40 | 12,531,975,343.39 | -2.37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9,040,064,393.99 | 8,265,808,277.23 | 9.3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2.2996 | 2.1026 | 9.37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859,929,685.99 | 1,467.90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2187 | 1,156.90 |
报告期 (7-9月)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88,560,298.28 | 710,180,606.61 | 151.87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734 | 0.1807 | 101.6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711 | 0.2140 | 44.81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734 | 0.1807 | 101.65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26 | 8.22 | 增加0.28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15 | 9.74 | 减少0.86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1-9月)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495,882.67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8,916,016.87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32,753,235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138,833,601.60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8,218,676.6 |
所得税影响额 | 3,099,300.71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07,587.68 |
合计 | -130,964,547.43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161,074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中国工商银行-博时平衡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22,837,282 | 人民币普通股 |
和合控股有限公司 | 12,5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工商银行-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8,613,38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05L-FH002沪 | 8,571,647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 7,794,341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05L-CT001沪 | 7,618,058 | 人民币普通股 |
交通银行-易方达 5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6,199,709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农业银行-银华内需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6,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商领先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5,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国信证券-工行-国信“金理财”内需升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4,576,747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损益情况重大变动说明: | ||||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变动比例 | 超过30%变化说明 |
营业收入 | 7,360,835,424.88 | 4,101,058,143.75 | 79.49% | 本期贸易类橡胶产品交易规模扩大,销售量较去年同期增加,同时销售价格也大幅上升 |
营业成本 | 5,943,312,396.14 | 3,258,619,468.75 | 82.39% | 贸易类橡胶产品交易规模扩大,单位销售成本高于去年同期水平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3,674,550.64 | 2,623,324.44 | 40.07% | 本期销售量增大,相应的税金增加 |
销售费用 | 81,804,079.50 | 49,689,167.67 | 64.63% | 本期销售量增大,相应的销售费用增加 |
财务费用 | 42,940,643.57 | 73,331,961.25 | -41.44% | 公司偿还部分银行借款,相应的利息支出减少 |
资产减值损失 | 108,606,010.53 | 5,797,535.72 | 1773.31% | 纳沙台风对公司橡胶林资产造成部分损失,初步测算暂估损失3275万元(清理完成会形成营业外支出);9月末橡胶产品价格走低,按照市场公允价值计提了子公司的存货跌价准备6618万元。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50,894,700.00 | -30,465,691.81 | 267.06% | 冲回上年末套期工具测试无效部分的浮亏,同时本期末套期工具测试无效部分的浮亏低于去年同期 |
投资收益 | -189,728,301.60 | -16,614,782.73 | -1041.92% | 随着橡胶产品现货价格的持续上涨,套保资金占用增大,本公司采取了提前了结部分套保合约,同时对应卖出现货的措施,提前平仓在帐面上按投资损失反映,此部分损失已在营业收入增加得到弥补. |
营业外支出 | 7,852,444.87 | 26,282,700.36 | -70.12% | 主要是去年同期公司遭受旱灾,部分未成熟生物资产出现损失所致。 |
资产负债情况重大变动说明: | ||||
资产 | 期末数 | 年初数 | 变动比例 | 超过30%变化说明 |
货币资金 | 3,430,377,837.92 | 4,918,811,531.95 | -30.26% | 公司用货币资金偿还部分银行借款 |
应收票据 | 47,631,604.49 | 12,520,000.71 | 280.44% | 主要是子公司上海龙橡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贸易量增大,相应收取的银行承兑汇票增加 |
应收账款 | 285,793,372.56 | 166,840,881.59 | 71.30% | 主要是子公司上海龙橡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贸易量增大,相应的应收账款增加,期末应收款都在信用期内 |
预付款项 | 404,646,872.24 | 147,786,034.32 | 173.81% | 子公司上海龙橡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期末采购橡胶产品预付款增加,以及子公司海南农垦现代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下属的海南海垦农资有限责任公司预付物资款增加。 |
其他应收款 | 521,209,149.98 | 760,188,258.82 | -31.44% | 主要是母公司期末套保持仓量较少,相应的保证金较去年同期减少 |
存货 | 1,895,962,217.97 | 1,407,168,719.36 | 34.74% | 主要是子公司贸易量增大,期末库存量相应增加,已按照市场公允价值计提了子公司的存货跌价准备。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250,000,000.00 | 主要是公司利用闲置资金购买了中行的理财产品,该产品年化收益率4.85%,2011年10月14日到期 | ||
长期股权投资 | 116,351,797.19 | 16,351,797.19 | 611.55% | 该期母公司增加了对海南农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投资1亿元,占该公司的20%的股权。 |
投资性房地产 | 42,440,731.22 | 21,193,775.28 | 100.25% | 主要是子公司海南经纬乳胶丝有限责任公司将部分闲置厂房出租所致 |
在建工程 | 143,747,866.55 | 211,588,962.74 | -32.06% | 公司的深加工类子公司陆续投产,完工的在建工程转作固定资产。 |
工程物资 | 6,031.50 | 1,857,278.47 | -99.68% | 公司的深加工类子公司项目基本完工,已使用了相应的工程物资 |
长期待摊费用 | 5,983,293.78 | 204,967.24 | 2819.15% | 主要是母公司新增了需三年摊销的信息披露费,及子公司云南海胶橡胶产业有限公司新增了厂房租赁费等。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5,578,722.48 | 9,745,744.16 | -42.76% | 子公司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金橡有限公司冲回上年末期货套期保值合约的持仓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浮动盈亏部分)而减少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
短期借款 | 418,266,135.51 | 1,209,301,770.56 | -65.41% | 主要是母公司利用募投资金和销售回款偿还了部分银行借款 |
应付票据 | 80,000,000.00 | -100.00% | 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龙橡贸易有限公司向银行支付到期承兑汇票。 |
预收款项 | 564,441,437.87 | 129,683,295.27 | 335.25% | 母公司及子公司上海龙橡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部分客户结算方式为先收款后发货,本期销售规模扩大,货物尚未发出而未结转预收款增加。 |
应交税费 | -82,598,536.15 | -7,603,085.26 | 986.38% | 主要由于子公司海南知知乳胶制品有限公司、海南经纬乳胶丝有限责任公司刚进入投产期,原料采购较大而销售量小,以及子公司上海龙橡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云南海胶橡胶产业有限公司等本期采购量和库存量增加,导致增值税进项税大幅增加。 |
应付股利 | 1,050,000.00 | -100.00% | 下属子公司支付股利 | |
其他流动负债 | 704,089,850.00 | 1,070,199,241.52 | -34.21% | 本期末套期保值持仓数量较上年末减少,对应的浮动亏损减少形成的. |
长期借款 | 390,345,346.43 | 711,345,346.43 | -45.13% | 主要是母公司利用募投资金和销售回款偿还了部分银行借款 |
现金流量情况重大变动说明: | ||||
报表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变动比例 | 超过30%变化说明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59,929,685.99 | 54,845,912.36 | 1467.90% | 本期橡胶产品销售规模扩大、价格提高,而去年同期偿还了大股东的经营往来款。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19,577,009.06 | -675,596,780.21 | -50.92% | 主要是公司利用闲置资金购买了理财产品,期末该产品没有到期,形成投资活动流量净额减少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28,536,885.52 | 766,881,306.75 | -273.24% | 公司本期归还了部分银行借款,筹资活动净额较去年同期大幅下降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股东海南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发行时所作承诺如下:
1、存量橡胶林清理承诺:控股股东承诺在未来三年内加快下属农场存续胶林的淘汰和调整。
2、避免同业竞争承诺:控股股东承诺不再参与或与他们合作种植橡胶林木及经营相关产品;承诺对下属单位产出的天胶原产品及砍伐的树木不进行加工和对外销售,全部交海南橡胶统一组织收购处理;承诺不再以任何方式参与橡胶林木及配套防护林木的采伐、运输、加工、销售业务。
3、承诺自海南橡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在海南橡胶截至上市之日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海南橡胶回购该部份股份。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严格按照承诺履行。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经2011年 5月30日召开的公司 201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0 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以 2010年12月31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现金红利 0.8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
2011年7月6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了利润分配实施公告并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资金结算系统将红利划付给除海南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外的其余股东,公司控股股东海南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股权登记日:2011年7月8日;红利发放日:2011年7月15日。
2010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已经执行完毕。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进挺
2011年10月28日
股票简称:海南橡胶 股票代码:601118 公告编号:2011-044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1年10月2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已于2011年10月21日以书面形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共9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发出了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名。本次董事会会议经过了适当的通知程序,召开及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票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海胶集团(新加坡)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涉外保函担保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为扩大橡胶贸易规模,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海胶集团(新加坡)发展有限公司提供3000万美元额度涉外保函融资担保。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票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10月28日
股票简称:海南橡胶 股票代码:601118 公告编号:2011-045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1年10月2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已于2011年10月21日以书面形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共3名)发出了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本次监事会会议经过了适当的通知程序,召开及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与会监事认为: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报告期间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等事项,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票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1年10月28日
股票简称:海南橡胶 股票代码:601118 公告编号:2011-046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海胶集团(新加坡)发展
有限公司提供涉外保函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海胶集团(新加坡)发展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为其累计担保金额:3000万美元,公司累计为其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4,446.94万元;
●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人民币53,481.48万元;
●公司无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扩大橡胶贸易规模,提升国际市场影响力,公司拟为所属全资子公司海胶集团(新加坡)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加坡公司”)提供3000万美元融资额度的涉外保函担保。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已经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海胶集团(新加坡)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涉外保函担保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海胶集团(新加坡)发展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注册地址:6 TEMASEK BOULEVARD, #29-00 SUNTEC TOWER FOUR, SINGAPORE
法定代表人:李明泉
注册资本:750万美元
经营范围:从事橡胶及橡胶制品等的国际贸易业务
截至2010年12月31日,新加坡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8,185.44万元,负债总额为2,951.51万元,12月末净资产为5,233.9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6%,2010年净利润为254.87万元。
新加坡公司由公司持股100%,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由于担保合同要到实际借款时与借款合同一并签署,因此具体担保内容和形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被担保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为该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上述公司获得银行借款资金,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
目前,公司未向其他关联方提供任何担保,也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公司的对外担保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规定,基于对新加坡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我们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能够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谨慎控制对外担保风险,保障公司的资产安全。
2、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海胶集团(新加坡)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涉外保函担决策程序合法、合理、公允,经出席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审议通过。
3、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海胶集团(新加坡)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涉外保函担,旨在帮助其补充流动资金扩大天然橡胶国际贸易规模,提升国际市场影响力,并未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目前,公司累计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人民币共计53,481.48万元,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