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65 证券简称:永安药业 公告编号:2011-23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资金使用额度不超过2.5 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为控制风险,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购买一年以内保本型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本方案相关事宜,授权期限为自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根据上述决议,公司择机购买了银行理财产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购买中国光大银行理财产品
2011年8月10日,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武汉徐东支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签订《中国光大银行阳光理财机构客户投资协议书》,出资5000万元,向该行购买人民币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中国光大银行阳光理财“T计划”2011年永安药业定向第1期
2、本金及收益币种:人民币
3、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
4、本金:5000万元
5、理财期限:3个月
6、预期年收益率: 5.0%
7、收益支付方式:到期后收益随本金一并支付(收益计算基础为:理财期限内足月天数按30天计息,不足月天数按实际天数计息,一年按360天计息)
8、产品收益起始日:2011年8月10日
9、产品到期日: 2011年11月10日
10、投资方向:中国光大银行阳光理财“T计划”产品为投资人将人民币资金委托在中国光大银行,并指定中国光大银行为代理人代其将理财资金投向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信贷资产等融资产品和债券等金融产品,并代理投资人签署相关合同和办理资金收付的理财产品。本期产品募集资金投资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等(融资人)发行的债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等为信用主体的其他融资项目。
11、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也不向银行贷款。
12、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光大银行无关联关系。
二、购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
2011年10月11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潜江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签订《中国工商银行法人综合理财服务协议》,出资2000万元,向该行购买人民币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中国工商银行法人人民币理财产品(90天)
2、产品期限:90天
3、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
4、募集期:2011年10月08日—2011年10月12日
5、起始日:2011年10月13日
6、到期日:2012年1月10日
7、预计年化收益率:5.4%
8、认购理财产品资金总金额:人民币 2000万元。
9、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也不向银行贷款。
10、投资对象:本期产品主要投资于符合监管机构要求的信托计划及其他资产或资产组合、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各类债券、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存款以及其他货币资金市场投资工具。
11、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三、截至公告日,公司过去12个月内累计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共计19,400 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9.1%。 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
四、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365 证券简称:永安药业 公告编号:2011-24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签订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证券上市协议》等有关规定,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加强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控规则落实”专项活动的通知》及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自查表及整改计划》,公司于 2011年10月27日与具有代办股份转让主办券商业务资格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约定一旦本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时,由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代办股份转让的主办券商,负责公司可能退市后的股份转让的代办工作,并在代办股份转让实际发生时,向其支付代办费。
特此公告。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