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
1、重要提示
1.1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本报告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1.3 本报告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或审阅。本报告的财务报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和解释(“企业会计准则”)编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的主要差异详见本报告3.3的说明。
1.4 于2011年2月25日,本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本公司向母公司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神华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收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10家从事煤炭、电力及相关业务子公司(“目标公司”)的股权或资产,详见本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截至本报告期末,上述收购已完成交割。因此本报告中的2011年三季度相关财务、业务数据均已包括目标公司的相关数据。
由于本公司和目标公司均受神华集团公司所控制,上述收购被反映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因此,本报告中上述收购前相关期间的财务报表进行了重述。为与相关财务数据相配比,本报告中上述收购前相关期间的运营数据亦进行了重述。
1.5 本公司董事长张喜武博士、财务总监张克慧女士及财务部总经理郝建鑫先生保证本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及完整。
1.6 除另有所指,本报告内的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
2、报告期公司经营回顾
报告期内,在董事会的带领下,公司全体员工围绕年初制定的经营目标,积极做好生产组织、运输统筹、市场营销和业务发展等工作。煤炭板块克服多种因素影响,加强生产管理,煤炭产量实现平稳增长,哈尔乌素、布尔台煤矿建设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发电板块加强运营和营销,售电量实现较快增长,同时积极推进获取电源点工作;路港航板块克服天气等客观因素影响,加强运营组织和协调,积极推动在建项目进展,有效保障运输畅通;公司推进煤炭中转基地建设,调整销售结构,加大营销力度,煤炭销售量实现较快增长。公司业务保持良好的增长态势。
2011年1至9月,公司商品煤产量达到209.9百万吨(2010年同期(重述):180.4百万吨),同比增长16.4%;煤炭销售量达到286.4百万吨(2010年同期(重述):226.1百万吨),同比增长26.7%;港口下水煤量达到158.5百万吨(2010年同期(重述):124.4百万吨),同比增长27.4%;自有铁路运输周转量达到121.0十亿吨公里(2010年同期(重述):111.4十亿吨公里),同比增长8.6%;总售电量为125.66十亿千瓦时(2010年同期(重述):99.27十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6.6%。
按企业会计准则,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3,631百万元(2010年同期(重述):113,240百万元),同比增长35.7%;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4,183百万元(2010年同期(重述):28,716百万元),同比增长19.0%;基本每股收益1.719元(2010年同期(重述):1.444元),同比增长19.0%。
第四季度,公司将以年度经营目标为指导,继续加强煤电路港航各板块业务的统筹与协调,重点抓好安全生产,加强运能提升工作,积极开拓销售市场,推进重点工程建设,加大业务发展力度,审慎做好国际化项目,强化财务管理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进一步提升经营管理的质量和核心竞争力,为公司股东创造更多价值。
3、公司基本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及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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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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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主要运营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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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11年1-9月的运营数据包括了本公司于2011年收购完成的神华集团公司部分股权或资产于该期间的运营数据。详情请见本报告1.4节的说明。公司此前披露的《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1月份主要运营数据公告》、《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2月份主要运营数据公告》中不包括上述收购范围内公司的2011年1月份、2月份的业务运营数据。
3.3 按不同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主要差异
单位: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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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说明:按中国政府相关机构的有关规定,煤炭企业应根据煤炭产量计提维简费、生产安全费及其他类似性质的费用,计入当期费用并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专项储备中单独反映。按规定范围使用专项储备形成固定资产时,应在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同时全额结转累计折旧。而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这些费用应于发生时确认,相关资本性支出于发生时确认为物业、厂房及设备,按相应的折旧方法计提折旧。上述差异带来的递延税项的影响也反映在其中。
3.4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股东持股情况表
(1)本报告期末,本公司的股东总数为336,155户。其中,A股股东(含神华集团公司)总数为333,518户,H股记名股东总数为2,637户。
(2)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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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HKSCC Nominees Limited(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的H股为代表多个客户所持有。
4、重要事项
4.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2011年1-9月,按企业会计准则,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本集团”)营业收入为153,631百万元(2010年同期(重述):113,240百万元),同比增长35.7%。营业利润为50,582百万元(2010年同期(重述):41,776百万元),同比增长21.1%。净利润为39,432百万元(2010年同期(重述):33,101百万元),同比增长19.1%。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4,183百万元(2010年同期(重述):28,716百万元),同比增长19.0%。
报告期合并财务报表主要会计报表项目的变动情况及说明如下:
单位: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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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主要是捐给社会公益组织神华公益基金会,按基金会章程用于社区、受灾地区、教育事业、社会福利和文化体育事业等社会公益活动;2011年前三季度,神华公益基金会已累计救助886名先天性心脏病及白血病患儿,捐办多所神华爱心学校及通过神华爱心书屋项目累积捐赠总定价1亿元的图书。
2、根据2011年7月27日《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西部大开发鼓励类项目继续执行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2011年第2号),符合该公告规定条件的本公司部分分、子公司自2011年1月1日起暂按15%的税率预缴企业所得税。
单位: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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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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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煤炭分部主要经营指标分析
(1)煤炭销售量和价格明细表(以下列示的煤炭价格均未计入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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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以上表格列示的煤炭销售加权平均价格受到销售方式、产品品质以及不同销售类型销售量的影响。以上表格列示的合同销售价格是实现的加权平均价格,不应被视为公司签订长约合同的标价。
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公司国内长约合同中的2011年度重点电煤合同标杆价(5,500大卡/千克,港口平仓价)维持上年度570元/吨(含增值税)不变。自2011年第二季度起,公司国内现货煤炭销售价格参照环渤海动力煤价格指数为基础进行定价,每周调整一次。
(2)煤炭分部自产煤业务单位生产成本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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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9月,煤炭分部自产煤业务单位生产成本为112.8元/吨(2010年同期(重述):104.2元/吨),增长8.3%。主要原因是:(1)职工人数增加及工资水平上涨导致人工成本增长5.9%;(2)环保支出、矿务工程费等增加导致其他成本增长18.9%。
2011年1-9月,自产煤业务单位生产成本中“其他”项由以下三部分组成:(1)与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包括维简安全费、洗选加工费、矿务工程费等,占62%;(2)生产辅助费用,占5%;(3)征地及塌陷补偿、环保支出、地方性收费等,占33%。
4.3 行业环境
2011年前三季度,在中央政府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影响下,通货膨胀得到有效遏制,国民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发展。第三季度国内生产总值(GDP)同比增长9.1%,环比回落0.4个百分点,连续第三个季度增速微幅回落,预计第四季度中国经济将保持平稳发展,继续朝着宏观调控预期方向发展。
第三季度,国内动力煤供需总体平衡,煤价保持高位波动。全国原煤产量为9.57亿吨,同比增长12.3%,主要耗煤产品电力、生铁和水泥产量同比分别增长12%、13%和11%。第三季度,煤炭净进口量为49.87百万吨,同比增长33.5%。煤炭进口量呈逐月回升趋势。受大秦铁路线检修、冬季煤炭储备需求提前释放等因素影响,9月动力煤价格止跌回升。
预计宏观经济增速趋缓影响能源需求增速放缓,但受保障性住房建设及季节性冬储煤工作的启动等因素影响,预计第四季度国内动力煤供需总体平衡,可能出现不同地区、部分时段供应偏紧或富余的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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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行业环境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行业环境的资料来源于第三方,本公司力求数据准确可靠,但并不对其中全部或部份内容的准确性、完整性或有效性承担任何责任或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如有错漏,本公司恕不负责。
4.4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控股股东神华集团公司所作承诺及履行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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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承诺事项具体内容请参见本公司2010年度报告重要事项章节。
4.6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8 本公司没有向股东宣派或派付季度股息(包括现金分红)的计划。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张喜武
董事长
2011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1088 证券简称:中国神华 公告编号:临2011-042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1年10月18日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于2011年10月28日在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西滨河路22号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亲自出席的董事9人,全体监事会成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张喜武主持,与会董事经充分审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上调公司2011年向神华集团公司供煤关联交易额上限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并批准:
1、调整2011年公司向神华集团出售各类煤炭价值的年度上限至人民币76亿元;
2、授权张喜武董事、张玉卓董事、凌文董事和贡华章董事组成的董事小组决定并采取必要行动,以符合香港联交所和上交所关于关联交易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本议案涉及公司与神华集团的关联交易,张喜武董事、张玉卓董事、凌文董事、韩建国董事、刘本仁董事和谢松林董事在神华集团或其子公司同时兼任职务,根据上市地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关联董事无表决权,未参与表决。
公司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要求充分披露并确认对上述《煤炭互供协议》项下的持续性关联交易没有且不存在利益关系。
公司全体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确认上述持续性关联交易及其调整后的年度交易上限从公司角度而言:
(1)于本公司一般及日常业务过程中进行;
(2)均按照正常商务条款或比正常商务条款为佳的条款进行;
(3)公平合理,并且符合公司及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
议案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合资设立神华国华(漳州)发电有限公司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并批准:
1、同意与华阳电业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神华国华(漳州)发电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漳州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其中公司货币出资人民币2550万元,持股比例51%;
2、同意公司与华阳电业有限公司签署合资协议;
3、漳州公司的注册资本按照经核准的投资总额不超过30%确定,合资公司的项目建设需要增加注册资本的,依据项目工程建设进度,由双方逐年按各自股权比例追加出资;
4、授权由张喜武董事、张玉卓董事、凌文董事和韩建国董事组成的董事小组处理有关设立漳州公司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公司章程、办理工商登记文件、申请相关业务资质及对相关文件进行合适而必要的修改等,并根据项目建设进度按照前述第3条确定追加注册资本的金额。
议案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独资设立神华(福建)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并批准:
1、独资设立神华(福建)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为准),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公司货币出资人民币5000万元,持股比例100%;
2、授权由张喜武董事、张玉卓董事、凌文董事和韩建国董事组成的董事小组处理有关设立神华(福建)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为准)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公司章程、办理工商登记文件、申请相关业务资质及对相关文件进行合适而必要的修改等。
议案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向中国神华海外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并批准:
1、向中国神华海外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增资28000万美元,中国神华海外开发投资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28000.13万美元,公司保持100%的股权;
2、授权张喜武董事、张玉卓董事和凌文董事组成的董事小组具体办理上述增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变更章程、向相关监管机构办理登记、备案等。
议案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独资设立神华准格尔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并批准:
1、独资设立神华准格尔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为准),用于对粉煤灰提取氧化铝项目进行专业化、精细化的运营管理,注册资本人民币5亿元。公司以货币及实物资产出资人民币5亿元,持股比例100%;
2、授权由张喜武董事、张玉卓董事、凌文董事和韩建国董事组成的董事小组处理有关设立神华准格尔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为准)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公司章程、办理工商登记文件,申请相关业务资质及对相关文件进行合适而必要的修改等。
议案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承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命
董事会秘书
黄清
2011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1088 证券简称:中国神华 公告编号:临2011-043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调整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与本公司控股股东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神华集团”)的《煤炭互供协议》2011年度关联交易金额上限。
●关联人回避事宜:根据本公司上市地上市规则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董事会6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回避情况详见本公司于2011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的《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参加表决的董事人数符合法定比例,会议的召开及表决合法有效。
●对公司的影响:本项日常关联交易于本公司一般及日常业务过程中进行,均按照正常商务条款或比正常商务条款为佳的条款进行,协议、交易及其交易上限公平合理,符合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已与神华集团签订《煤炭互供协议》,该协议自2011年1月1日起生效,并将于2013年12月31日届满。
根据该协议,本公司及公司附属公司(“本集团”)将在上述期限内向神华集团拥有的多家电厂、煤制油、煤化工附属公司供应煤炭,并就此按一般商业条款收取对价。神华集团亦将在上述期限内向本集团提供各类煤炭,以供配煤及转售。鉴于本公司系神华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本公司股票上市地上市规则,神华集团属本公司的关联人,上述交易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二、调整2011年度交易上限金额
(一)《煤炭互供协议》项下的交易情况
本集团与神华集团自2005年以来一直互相出售各类煤炭。 其中,本集团于2008年度、2009年度和2010年度向神华集团提供的各类煤炭的价值分别约为人民币16.42亿元、15.70亿元及30.70亿元。
经公司2009年度股东周年大会批准,本公司已经与神华集团签订《煤炭互供协议》,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有效期自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煤炭互供协议》的主要条款及定价政策为:(1)煤炭互供执行市场价,即于同一地区或其附近地区,在正常商业交易情况下,按一般商业条款供应同等级煤炭的独立第三方当时收取的价格,或双方各自在当时当地在正常商业交易情况下,按一般商业条款向独立第三方供应同等级煤炭的价格;(2)除非第三方提供的销售条件优于对方提供的销售条件,双方应优先购买对方的煤炭产品。
经股东大会批准的《煤炭互供协议》项下本集团2011年度向神华集团出售的各类煤炭的价值上限为人民币66.00亿元;截至2011年9月30日止9个月内,本集团向神华集团出售的各类煤炭的价值约为人民币39.34亿元。
(二)2011年度交易上限金额的调整及主要原因
根据本集团预计的业务增长以及对《煤炭互供协议》项下需求和其经营状况的估计,本集团向神华集团供应各类煤炭的2011年度交易上限金额需由原来的人民币66.00亿元上调至人民币76.00亿元;《煤炭互供协议》项下的其他交易上限本次不做调整。调整的主要原因包括:(1)神华集团下属多家电厂陆续投入运营,煤炭需求增加;(2)神华集团原有电厂和煤制油项目的业务扩展,煤炭需求增加;(3)神华集团煤化工业务的增长。
(三)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根据本公司上市地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2011年度交易上限金额调整须经本公司董事会批准,无须提交独立股东批准。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神华集团为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38,908,991,000 元,法定代表人为张喜武,经营范围为国务院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开展煤炭等资源性产品、煤制油、煤化工、电力、热力、港口、各类运输业、金融、国内外贸易及物流、房地产、高科技、信息咨询等行业领域的投资、管理;规划、组织、协调、管理神华集团所属企业在上述行业领域内的生产经营活动;化工材料及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纺织品、建筑材料、机械、电子设备、办公设备的销售。
神华集团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截至本公告公布之日,持有本公司14,511,037,955 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72.96%。根据上交所上市规则及联交所上市规则,神华集团是本公司关联方。
四、交易目的和影响
(一)进行日常关联交易的目的
本公司与神华集团签订《煤炭互供协议》的目的在于:2004 年重组设立本公司时,神华集团向本公司注入重组前属于神华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和单位的主营业务及与其相关的资产、负债及/或所有者权益。重组后,神华集团保留辅助生产服务、物资供应,部分电力、煤炭开采、加工、销售和出口及相关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重组完成后,本集团与神华集团继续互供煤炭、其他产品及服务。双方及各自的下属企业和单位在重组前相互有着长期的合作经验,上述关联交易能确保本公司获得可靠、有质量保证的材料物资和服务供应,降低经营风险和成本,有利于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二)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与神华集团的关联交易于本公司一般及日常业务过程中进行,均按照正常商务条款或比正常商务条款为佳的条款进行,协议、交易及其交易上限公平合理,符合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
五、日常关联交易的审批
(一)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本公司于2011 年10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且于2011 年10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调公司2011年向神华集团公司供煤关联交易额上限的议案》。
本公司董事会成员9人,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9人。在审议上述议案时,6 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后,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上述议案。参加表决的董事人数符合法定比例,会议的召开及表决合法有效。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3名独立董事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日常关联交易于本公司一般及日常业务过程中进行,均按照正常商务条款或比正常商务条款为佳的条款进行,协议、交易及其交易上限公平合理,符合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
六、备查文件
1、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煤炭互供协议》。
特此公告
承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命
董事会秘书
黄清
2011年10月28日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 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4,511,037,955 | 人民币普通股 |
| HKSCC NOMINEES LIMITED | 3,390,087,787 | 境外上市外资股 |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05L-FH002沪 | 48,961,559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工商银行-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29,601,809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建设银行-银华-道琼斯 88 精选证券投资基金 | 27,101,864 | 人民币普通股 |
| 交通银行-易方达 5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26,881,293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建设银行-长城品牌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24,137,656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银行-嘉实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17,909,219 | 人民币普通股 |
| 宝钢集团有限公司 | 14,342,665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05L-CT001沪 | 14,289,517 | 人民币普通股 |
| 2011年 | 2010年(重述) | 同比增减% | ||||
| 7-9月 | 1-9月 | 7-9月 | 1-9月 | 7-9月 | 1-9月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百万元) | 19,367 | 72,742 | 18,375 | 51,563 | 5.4 | 41.1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0.974 | 3.657 | 0.924 | 2.592 | 5.4 | 41.1 |
| 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百万元) | 12,315 | 34,183 | 9,880 | 28,716 | 24.6 | 19.0 |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0.619 | 1.719 | 0.497 | 1.444 | 24.6 | 19.0 |
| 稀释每股收益(元) | 0.619 | 1.719 | 0.497 | 1.444 | 24.6 | 19.0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 | 0.620 | 1.724 | 0.486 | 1.423 | 27.6 | 21.2 |
|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5.12 | 16.03 | 4.97 | 15.31 | 上升0.15个百分点 | 上升0.72个百分点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5.13 | 16.08 | 4.85 | 15.08 | 上升0.28个百分点 | 上升1.00个百分点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5.60 | 16.46 | 5.32 | 15.93 | 上升0.28个百分点 | 上升0.53个百分点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5.60 | 16.51 | 5.20 | 15.69 | 上升0.40个百分点 | 上升0.82个百分点 |
| 2011年9月30日 | 2010年12月31日 (重述) | 增减 % | |
| 总资产(百万元) | 394,543 | 367,689 | 7.3 |
| 归属于本公司股东权益(百万元) | 213,194 | 202,202 | 5.4 |
| 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 10.719 | 10.166 | 5.4 |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11年1-9月 |
| 营业外收入 | |
| -补贴收入 | 57 |
| -其他 | 150 |
| 投资收益 | |
| -委托贷款收益 | 75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年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收益 | 322 |
| 营业外支出 | (807) |
| 以上各项对税务的影响 | 132 |
| 合计 | (71) |
| 其中:影响本公司股东净利润的非经常性损益 | (104) |
| 影响少数股东净利润的非经常性损益 | 33 |
| 运营指标 | 2011年 | 2010年(重述) | 同比增减% | |||
| 7-9月 | 1-9月 | 7-9月 | 1-9月 | 7-9月 | 1-9月 | |
| 商品煤产量(百万吨) | 69.5 | 209.9 | 61.8 | 180.4 | 12.5 | 16.4 |
| 煤炭销售量(百万吨) | 95.2 | 286.4 | 80.3 | 226.1 | 18.6 | 26.7 |
| 其中:出口量(百万吨) | 1.2 | 4.4 | 2.6 | 8.4 | (53.8) | (47.6) |
| 自有铁路运输周转量(十亿吨公里) | 40.3 | 121.0 | 37.7 | 111.4 | 6.9 | 8.6 |
| 港口下水煤量(百万吨) | 55.8 | 158.5 | 43.9 | 124.4 | 27.1 | 27.4 |
| 其中:黄骅港(百万吨) | 23.8 | 72.1 | 22.0 | 63.3 | 8.2 | 13.9 |
| 神华天津煤码头(百万吨) | 6.8 | 18.9 | 4.9 | 18.0 | 38.8 | 5.0 |
| 航运货运量(百万吨) | 22.0 | 59.5 | 13.5 | 13.5 | 63.0 | 不适用 |
| 航运周转量(十亿吨海里) | 19.9 | 52.6 | 11.6 | 11.6 | 71.6 | 不适用 |
| 总发电量(十亿千瓦时) | 50.05 | 134.86 | 38.47 | 106.73 | 30.1 | 26.4 |
| 总售电量(十亿千瓦时) | 46.69 | 125.66 | 35.72 | 99.27 | 30.7 | 26.6 |
| 项目 | 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
| 2011年 1-9月 | 2010年1-9月 (重述) | 2011年 9月30日 | 12月31日 (重述) | |
| 按企业会计准则 | 34,183 | 28,716 | 213,194 | 202,202 |
| 调整: | ||||
| 维简费、生产安全费、其他类似性质的费用及其他调整 | 1,378 | 1,170 | 2,323 | 2,911 |
| 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 35,561 | 29,886 | 215,517 | 205,113 |
| 合并利润表 | 2011年 1-9月 | 1-9月 (重述) | 变动 % | 主要变动原因 |
| 营业收入 | 153,631 | 113,240 | 35.7 | 煤炭销售量及售电量增加 |
| 营业成本 | 88,934 | 59,596 | 49.2 | 业务量增加导致相关成本增加 |
| 资产减值损失 | 17 | 147 | (88.4) | 计提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及坏账准备减少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21 | 221 | (90.5) | 掉期合同收益同比减少 |
| 营业外支出 | 807 | 195 | 313.8 | 捐赠支出增加注1 |
| 所得税费用 | 10,559 | 8,735 | 20.9 | 利润总额增加,以及部分分、子公司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到期注2 |
| 合并资产负债表 | 2011年 9月30日 | 12月31日 (重述) | 变动 % | 主要变动原因 |
| 应收票据 | 1,374 | 2,183 | (37.1) | 票据到期进行贴现 |
| 应收账款 | 11,978 | 9,241 | 29.6 | 应收煤款和售电款增加,且主要为一年以内的应收款 |
| 长期待摊费用 | 2,276 | 1,744 | 30.5 | 部分子、分公司的征地费及露天矿剥离外包费用增加 |
| 其他应收款 | 5,767 | 4,387 | 31.5 | 应收代理出口煤炭的款项增加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682 | 866 | 94.2 | 维简费、安全费及其他类似性质的费用增加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5,465 | 11,574 | 33.6 | 预付矿区前期费用增加 |
| 其他应付款 | 33,817 | 20,737 | 63.1 | 公司其他应付款及神华财务有限公司吸收存款增加 |
| 合并现金流量表 | 2011年 1-9月 | 1-9月 (重述) | 变动 % | 主要变动原因 |
| 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75,873 | 130,311 | 35.0 | 煤炭、电力销售收入增加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4,791 | 5,944 | 148.8 | 其他业务收入增加,以及神华财务有限公司吸收存款增加 |
| 购买商品和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76,777) | (48,293) | 59.0 | 煤炭、电力业务量增加导致相关成本支出增加 |
| 存放于金融机构的限制用途资金 | (4,044) | (191) | 2,017.3 | 转产发展资金及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存款增加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9,530) | (14,877) | 31.3 | 派发股息增加 |
| 2011年1-9月 | 2010年1-9月(重述) | 变动 | ||||||
| 销售量 | 占总销售量比例 | 价格 | 销售量 | 占总销售量比例 | 价格 | 销售量增减 | 价格 增减 | |
| 百万吨 | % | 元/吨 | 百万吨 | % | 元/吨 | % | % | |
| 国内销售 | 282.0 | 98.5 | 431.4 | 217.7 | 96.3 | 404.5 | 29.5 | 6.7 |
| 长约合同销售 | 128.2 | 44.8 | 336.8 | 126.6 | 56.0 | 367.1 | 1.3 | (8.3) |
| 坑口 | 8.0 | 2.8 | 146.4 | 4.4 | 2.0 | 166.6 | 81.8 | (12.1) |
| 直达(沿铁路线) | 59.4 | 20.8 | 245.4 | 55.7 | 24.6 | 266.7 | 6.6 | (8.0) |
| 下水 | 60.8 | 21.2 | 451.0 | 66.5 | 29.4 | 464.5 | (8.6) | (2.9) |
| 现货销售 | 153.8 | 53.7 | 510.2 | 91.1 | 40.3 | 456.7 | 68.8 | 11.7 |
| 坑口 | 29.8 | 10.4 | 170.2 | 17.2 | 7.6 | 151.8 | 73.3 | 12.1 |
| 直达(沿铁路线) | 30.8 | 10.8 | 509.5 | 24.2 | 10.7 | 405.8 | 27.3 | 25.6 |
| 下水 | 93.2 | 32.5 | 619.0 | 49.7 | 22.0 | 587.0 | 87.5 | 5.5 |
| 出口销售 | 4.4 | 1.5 | 702.5 | 8.4 | 3.7 | 552.1 | (47.6) | 27.2 |
| 总销售量/加权平均价格 | 286.4 | 100.0 | 435.6 | 226.1 | 100.0 | 410.0 | 26.7 | 6.2 |
| 2011年 1-9月 | 2010年1-9月 | 增减 | |||
| 重述 | 未经重述 | 重述 | 未经重述 | ||
| 元/吨 | 元/吨 | 元/吨 | % | % | |
| 自产煤业务单位生产成本 | 112.8 | 104.2 | 105.9 | 8.3 | 6.5 |
| 原材料、燃料及动力 | 20.7 | 20.7 | 21.6 | - | (4.2) |
| 人工成本 | 14.3 | 13.5 | 13.4 | 5.9 | 6.7 |
| 折旧及摊销 | 20.0 | 21.4 | 22.1 | (6.5) | (9.5) |
| 其他 | 57.8 | 48.6 | 48.8 | 18.9 | 18.4 |
| 承诺事项 | 履行情况 |
| 神华集团公司与本公司的《避免同业竞争协议》 | 遵守承诺,未发生违反该承诺的情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