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 | 蔡鸿生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 瞿元庆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 许福康、周显枫 |
公司负责人蔡鸿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瞿元庆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许福康、周显枫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5,593,448,350.11 | 5,475,806,455.55 | 2.15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2,416,693,505.96 | 2,347,986,305.24 | 2.9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6.02 | 5.84 | 3.08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97,276,681.05 | 206.90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24 | 200.00 | |
报告期 (7-9月)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41,393,852.32 | 125,300,082.87 | -31.43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 | 0.31 | -33.3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9 | 0.24 | -30.77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 | 0.31 | -33.3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74 | 5.26 | 减少0.70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44 | 4.11 | 减少0.72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1-9月)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9,522,450.18 | 处置无形资产收益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573,192.56 | 各种补贴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9,246,448.24 | 主要为控股子公司白鹤公司停产补偿金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11,970,041.63 | 主要为出售海通证券部分股权所获的投资收益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4,251,324.71 | 收回应收款项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2,264,976.71 | 对狐狸城委贷利息收入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500,027.34 | 主要为违约金收入 |
所得税影响额 | -7,217,573.80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91,688.97 | |
合计 | 27,426,302.12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24,794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
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 209,253,275 | ||
姜龙银 | 1,611,000 | ||
东方国际集团上海市家用纺织品进出口有限公司 | 1,218,334 | ||
嵇金喜 | 789,708 | ||
缪庆 | 710,906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量化阿尔法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667,666 | ||
吴燕云 | 650,000 | ||
钟旭丹 | 617,000 | ||
张波 | 609,400 | ||
吴国枝 | 539,200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报告期内经营成果分析: | |||
(1)财务费用比去年同期减少了43.07%,主要原因是公司加强了费用管理,银行手续费和汇兑损益同比均有所下降; | |||
(2)资产减值损失比去年同期增加了67.55%,主要原因是去年同期闽发证券清算,公司收回了部分资产,坏账准备相应转回; | |||
(3)1-9月份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同比减少了199.18%,主要原因是受证券市场价格波动的影响,公司期末持有的中签新股市价有所下降; | |||
(4)投资收益比去年同期减少了30.91%,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华安证券和鲲鹏公司分红收益的减少; | |||
(5)营业外收入同比增加了51.27%,主要原因是下属子公司纺织品公司本期转让土地使用权获利所致; | |||
(6)营业外支出同比减少了81.78%,主要是去年同期受东北证券国债托管案判决影响,而今年无此因素; |
2、报告期内资产情况分析: | |||
(1)交易性金融资产较期初增加了76.59%,主要是公司持有的短期交易股票增加; | |||
(2)在建工程较期初增加了167.54%,主要是金发公司洋山物流基地一期的投入; | |||
(3)固定资产清理较期初减少了100.00%,主要是由于物流集团船舶当期处理完毕; | |||
(4)长期待摊费用较期初减少了47.00%,主要是受山九储运退出合并范围的影响; | |||
(5)应付职工薪酬较期初增加了49.93%,主要原因是对奖金进行的计提; | |||
(6)应交税费较期初减少了315.54%,主要是由于所得税清算完毕,相关税费已缴纳,且纺织品公司、针织品公司备货增加,导致增值税进项税较期初也有增加; | |||
(7)应付利息和应付股利较期初分别减少了34.58%和79.22%,主要是本期支付了相关款项。 |
3、报告期内现金流量分析: | |||
变动主要原因: | |||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了65,580,260.07元,主要原因是本期收到的出口退税较去年同期有较大幅度的上升; | |||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了175,129,593.37元,主要原因是去年同期物流集团下属新海航业有购船支出,而今年无此因素影响; | |||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了18,493,199.12元,主要原因是今年上市公司红利将在第四季度发放,分配股利所支付的现金同比有所减少。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承诺事项 | 承诺内容 | 履行情况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2)2010年10月,东方国际集团上海利泰进出口有限公司向浦东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上海赛龙贸易有限公司支付因买卖合同、代理合同等欠付东方国际集团上海利泰进出口有限公司380万元以及0.976万元欠款及相应利息。2011年2月11日,经一审判决,东方国际集团上海利泰进出口有限公司胜诉,目前已申请查封了被告的两处房产。 东方国际集团承诺,对于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公司在注入上市公司前正在进行或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标的金额100万元以上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所造成的或有损失、义务及相关费用,东方国际集团承诺按权益比例承担。 | 严格履行承诺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1.公司已在公司章程中明确现金分红政策。
2.2011年8月25日,公司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2011年中期,公司以总股本401,724,414股为基数,每10股分配现金股利1.20元(含税),共派发股利48,206,929.68元。
公司于2011年10月10日在上海证券报上刊登分红派息实施公告,确定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2011年10月13日)、除息日(2011年10月14日)、红利发放日(2011年10月19日),并顺利实施分红派息方案。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蔡鸿生
2011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278 证券简称:东方创业 编号:临2011-019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1年10月27日上午在本公司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蔡鸿生先生主持。经会议审议表决,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摘要。
二、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纺织品公司托管控股股东相关资产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方国际集团上海市纺织品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纺织品公司”)托管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绍兴海神印染制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绍兴海神”)。托管费用固定为每年50万元,托管期间,绍兴海神若盈利,可按经审计的绍兴海神净利润的20%,作为额外奖励,并以托管费形式支付给纺织品公司,若发生经营亏损,纺织品公司无需承担相应的亏损责任。此项交易为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蔡鸿生、唐小杰、钟伟民、强志雄、季胜君回避表决。(详见临2011-020公告)
三、关于拟转让狐狸城置业(中国)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参股30%的狐狸城置业(中国)有限公司的股权进行转让,转让价格应不低于2011年8月31日狐狸城置业(中国)有限公司的评估价值。
四、关于控股子公司东松公司对上海东贸国际贸易公司增资的议案。
同意东松公司向东贸国际增资180万元。增资后,东贸国际的注册资本为300万元,上海东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出资270万元,占比90%,上海东贸贸易有限公司出资30万元,占10%。
五、关于控股子公司东松公司设立香港子公司的议案。
同意东松公司出资100万美元在香港成立子公司,要求东松公司密切关注香港子公司运营情况,切实通过成立香港子公司来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
六、关于公司董事会就公司投资管理决策等事项向经理室授权的议案。
七、关于修订总经理议事规则的议案。
特此决议。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0278 证券简称:东方创业 编号:临2011-020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本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 关联交易概述:
为保证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顺利实施,本公司控股股东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国际集团”)在2010年初调整了绍兴海神印染制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绍兴海神”)的股权结构,调整后东方国际集团的全资子公司香港万达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达公司”)持有绍兴海神100%股权。而在此之前绍兴海神为东方国际集团上海市纺织品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纺织品公司”)的控股企业,且一直由纺织品公司负责经营管理。
为稳定绍兴海神的经营管理,东方国际集团拟将绍兴海神的100%股权交由纺织品公司托管。固定托管费为每年50万元,托管期间,绍兴海神若盈利,可按经审计的绍兴海神净利润的20%,作为额外奖励,以托管费形式支付给纺织品公司,若发生经营亏损,纺织品公司无需承担相应的亏损责任。
因纺织品公司是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绍兴海神是本公司控股股东东方国际集团的全资子公司香港万达贸易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东方国际集团持有本公司290,977,689股股份,占72.43%,系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此次资产托管行为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独立董事全票赞成通过。
二、关联方介绍
绍兴海神印染制衣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注册资本1,085万美元(实收1,000万美元),主营:高档织物面料的印染及后整理加工、销售和生产、销售服装等。
2010年底经审计的总资产为20518.70万元,净资产为10,075.07万元,负债10,443.63万元,2010年1-12月的营业收入为26,885.38万元,净利润398.20万元。
2011年9月30日的总资产为19,270.99万元,净资产为10,129.41万元,负债9,141.58万元,2011年1-9月的营业收入为19161.90万元,净利润54.34万元(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本次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为东方国际集团将所持绍兴海神100%股权交由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纺织品公司托管。
2、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东方国际集团将与纺织品公司签订托管协议。
3、托管协议核心内容如下:
(1)、托管期间为自双方签订资产托管协议之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
(2)、东方国际集团支付托管费给纺织品公司,每年为50万元。此外,为鼓励纺织品公司努力改善和提高绍兴海神经营绩效,东方国际集团以相当于绍兴海神当年度所实现经审计净利润的20%作为额外奖励并以托管费的方式支付给纺织品公司,当年度如发生经营亏损,纺织品公司无需承担相应亏损金额。
(3)、托管期内,绍兴海神净资产的增减与纺织品公司无关,由股东享有和承担。
(4)、托管期内,东方国际集团保留股权处置权、股权收益权、派出董监事的权利、相关事项审批权、预算审核权、利润分配权以及影响利润分配的激励方案审批等。
(5)、托管期内,纺织品公司负责绍兴海神的生产经营、劳动安全及环保等管理工作、包括采购、生产、销售、财务管理(不包括对外担保和投资)和人事管理(不包括派出董监事)、经营者考核权及奖励分配权等。
四、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及本次关联交易对本公司影响
1、目的:绍兴海神原由纺织品公司负责经营管理,东方国际集团将绍兴海神的100%股权交由纺织品公司托管有助于稳定绍兴海神的经营管理。
2、影响:托管期内,东方国际集团将支付50万/年托管费给纺织品公司,绍兴海神若盈利,可按经审计的绍兴海神净利润的20%,作为额外奖励,并以托管费的形式支付给纺织品公司,若发生经营亏损,纺织品公司不承担相应的亏损责任。故上述资产托管行为不会对纺织品公司及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且因产品类别不同,绍兴海神与本公司及纺织品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陈启杰、徐乐年、魏嶷就此资产托管事项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此次行为属于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公正,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纺织品公司及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