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公司第三季度报告经公司六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董事长 | 朱永芃 |
总经理 | 冯树臣 |
总会计师 | 姜洪源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 任慕棣 |
公司董事长朱永芃、总经理冯树臣、总会计师姜洪源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任慕棣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69,603,790,215.68 | 150,151,270,310.57 | 12.96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26,229,974,092.52 | 24,773,453,305.36 | 5.8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1.70 | 1.61 | 5.59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8,126,565,703.24 | 14.21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53 | -7.02 | |
报告期(7-9月)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1-9月)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930,562,248.07 | 2,070,629,513.89 | 14.74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61 | 0.135 | -7.5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42 | 0.112 | 20.43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61 | 0.135 | 20.4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163 | 8.143 | 下降了0.57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168 | 6.799 | 增加了6.289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1-9月)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313,367,595.97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57,554,080.87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16,818,589.00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17,263,345.99 |
所得税影响额 | -126,250,902.96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37,151,179.35 |
合计 | 341,601,529.52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646,985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 | 6,531,584,656 | 人民币普通股 |
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 | 200,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哈尔滨动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 160,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西藏自治区投资有限公司 | 156,8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00,975,77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供销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农业生产资料集团公司 | 80,256,234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工商银行-诺安价值增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 75,706,648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建设银行-鹏华价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67,999,88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保证金1号 | 64,040,428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项 目 | 期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变动金额 | 变动比例 |
货币资金 | 4,073,677,842.04 | 1,250,652,686.57 | 2,823,025,155.47 | 225.72% |
应收票据 | 663,383,335.99 | 194,257,724.24 | 469,125,611.75 | 241.50% |
工程物资 | 6,984,899,295.57 | 4,026,795,444.34 | 2,958,103,851.23 | 73.46% |
应付票据 | 3,406,594,120.10 | 6,182,241,260.05 | -2,775,647,139.95 | -44.90% |
应付利息 | 485,096,598.37 | 332,154,262.03 | 152,942,336.34 | 46.05% |
长期借款 | 46,685,566,916.99 | 27,519,742,998.45 | 19,165,823,918.54 | 69.64% |
应付债券 | 7,749,698,143.27 | 3,399,291,167.46 | 4,350,406,975.81 | 127.98% |
货币资金期末数为4,073,677,842.04元,比年初数增长了225.72%,主要系本公司及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加强资金安全,未使用的融资款增加所致。
应收票据期末数为663,383,335.99元,比年初数增长了241.50%,主要系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国电电力大连庄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国电石嘴山第一发电有限公司、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国电江苏电力有限公司、国电新疆电力有限公司本期票据结算增加所致。
工程物资期末数为6,984,899,295.57元,比年初数增长了73.46%,主要系国电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国电酒泉发电有限公司、国电和风风电开发有限公司、国电内蒙古晶阳能源有限公司、国电电力宁夏风电开发有限公司等子公司基建工程增加工程物资所致。
应付票据期末数为3,406,594,120.10元,比年初数降低了44.90%,主要系本公司的子公司国电江苏电力有限公司、国电电力青海万立水电有限公司为了降低融资成本减少票据结算所致所致。
应付利息期末数为485,096,598.37元,比年初数增长了46.05%,主要系本期融资金额增加、国家上调贷款基准利率造成未付利息增加所致。
长期借款期末数为46,685,566,916.99元,比年初数增长了69.94%,主要系本公司及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加强资金安全,增加长期融资款所致。
应付债券期末数为7,749,698,143.27元,比年初数增长了127.98%,主要系本公司本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所致。
(2)利润表项目
项目 | 本期数 | 上期数 | 变动金额 | 变动比例 |
财务费用 | 3,553,696,934.80 | 2,387,639,681.15 | 1,166,057,253.65 | 48.84% |
财务费用本期数为3,553,696,934.80元,比上年数增加了48.84%,主要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国电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电源项目投产利息资本化金额减少、本期融资金额增加、国家上调银行贷款基准利率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1年5月5日,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议案,拟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含55亿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资金用于四川大渡河大岗山水电站、新疆伊犁尼勒克一级水电站、新疆伊犁塔勒德萨依水电站、新疆伊犁萨里克特水电站、新疆吐鲁番大河沿河梯级水电站、宁夏盐池青山风电场一期、宁夏盐池青山风电场二期、宁夏红寺堡石板泉风电场一期、宁夏青铜峡牛首山风电一期、宁夏青铜峡牛首山风电二期、宁夏青铜峡牛首山风电三期、黑龙江桦川大青背山风电场二期、辽宁铁岭台子山风电场、山西右玉高家堡二期风电场、山东文登紫金山风电场和山东威海山马于风电场项目的建设。
2011年8月15日,公司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1296 号),公司于2011年8月19日公开发行55亿元可转债,可转债于2011年9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经公司六届二十五次董事会、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募投项目的投资进度情况,为提高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将不超过27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时间不超过6 个月。公司在9月27日已办理完毕相关手续。目前,各募投项目正在建设中,公司将保证募投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10年4月,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明确,将公司作为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火电及水电业务的整合平台,力争用5年左右时间,通过资产购并、重组等方式,将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发电业务资产(不含中国国电集团公司除国电电力外其他直接控股上市公司的相关资产、业务及权益)注入公司。
2010年8月5日,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公开增发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拟发行不超过30亿股,募集资金不超过97亿元人民币,用于收购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持有的国电浙江北仑第三发电有限公司50%股权、国电新疆电力有限公司100%股权、国电江苏谏壁发电有限公司100%股权、国电江苏电力有限公司20%股权,募集资金剩余部分拟用于投资公司自建电源四川大渡河瀑布沟水电站项目、江苏公司谏壁发电厂扩建项目、大连开发区热电联产项目、甘肃酒泉热电联产项目、吉林延边州大兴川水电站项目。截至2011年6月30日,用于收购上述股权的72.07亿元已全部支付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相关股权登记已办理完毕。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利润分配不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同时也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的条款。
根据公司2011年1月11日召开的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2010--2012年每年现金分红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50%。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永芃
2011年10月28日
股票代码:600795 股票简称:国电电力 编号:临2011-50
债券代码:126014 债券简称:08国电债
转债代码:110018 转债简称:国电转债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本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六届二十六次董事会通知于2011年10月18日以书面方式向各位董事和监事发出,并于10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讨论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和弃权票均为0票。
二、关于向国电财务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独立董事刘润来、王光华和李秀华事前对该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进行了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
朱永芃、乔保平、于崇德、张国厚、高嵩和张成杰董事作为关联董事放弃了表决权,非关联董事共3名参与投票。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和弃权票均为0票。
详细内容请见《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资国电财务和英力特集团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临2011-51)。
三、关于向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独立董事刘润来、王光华和李秀华事前对该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进行了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
朱永芃、乔保平、于崇德、张国厚、高嵩和张成杰董事作为关联董事放弃了表决权,非关联董事共3名参与投票。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和弃权票均为0票。
该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见《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资国电财务和英力特集团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临2011-51)。
四、关于召开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和弃权票均为0票。
详细内容见《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编号:临2011-52)。
特此公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
股票代码:600795 股票简称:国电电力 编号:临2011-51
债券代码:126014 债券简称:08国电债
转债代码:110018 转债简称:国电转债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资
国电财务和英力特集团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公司增资国电财务有限公司和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人回避事宜: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六届二十六次董事会批准,与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董事对关联交易的表决进行了回避。公司增资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的表决权
一、 公司增资国电财务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参股的国电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电财务”)拟进行增资扩股,增资规模为9.5亿股,每股增资价格以2011年4月30日经评估后净资产值为准。截至评估基准日,国电财务净资产账面值为288,776.12万元,评估后净资产值为305,144.70万元。据此计算,国电财务每股增资价格为1.49元。
中国国电不参与国电财务本次增资,其放弃的增资权力由其全资子公司国电资本控股有限公司认购。本次增资完成后,国电财务的直接控股股东变更为国电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公司直接持有国电财务12.68%股权,公司控股子公司国电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渡河公司”)和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力特集团”)分别持有国电财务9.51%和2.44%股权。国电财务增资前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原有股数(万股) | 原持股比例 | 本次增资认购股数(万股) | 增资后持有股数(万股) | 增资后持股比例 |
1 |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 | 45,500 | 22.2% | 0 | 45,500.00 | 15.17% |
2 | 国电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 45,000 | 21.95% | 41,942.50 | 86,942.50 | 28.98% |
3 |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26,000 | 12.68% | 12,046.00 | 38,046.00 | 12.68% |
4 |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9,500 | 9.51% | 9,034.50 | 28,534.50 | 9.51% |
5 | 国电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 19,500 | 9.51% | 9,034.50 | 28,534.50 | 9.51% |
6 |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19,500 | 9.51% | 9,034.50 | 28,534.50 | 9.51% |
7 | 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5,000 | 2.44% | 2,318.00 | 7,318.00 | 2.44% |
8 | 国电科技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5,000 | 2.44% | 2,318.00 | 7,318.00 | 2.44% |
9 | 国电燃料有限公司 | 5,000 | 2.44% | 2,318.00 | 7,318.00 | 2.44% |
10 | 国电物资集团有限公司 | 5,000 | 2.44% | 2,318.00 | 7,318.00 | 2.44% |
11 | 国电东北电力有限公司 | 5,000 | 2.44% | 2,318.00 | 7,318.00 | 2.44% |
12 | 国电山东电力有限公司 | 5,000 | 2.44% | 2,318.00 | 7,318.00 | 2.44% |
合计 | 205,000 | 100% | 95,000.00 | 300,000.00 | 100.00% |
二、 公司增资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英力特投资建设宁东工业园第一批化工项目的议案》,明确项目总投资97.24亿元,资本金29.17亿元,资本金由英力特集团自筹资金解决。
英力特集团根据自身资金状况,提出将原定第一批化工项目资本金29.17亿元由其自筹解决,调整为由股东增资解决。目前公司持有英力特集团51%的股权,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国电)持有48.897%的股权。
三、 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中国国电集团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永芃
注册资本:人民币120亿元
经营范围:从事与电力相关的煤炭能源投资;实业投资及经营管理;电源的开发、投资、建设、经营及管理;组织电力(热力)生产、销售;发电设备、新能源、交通、高新科技、环保产业的投资、建设、经营及管理;电力业务相关的技术服务、信息咨询;进出口业务;房屋出租。
住所:北京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6-8号
2.国电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乔保平
注册资本:人民币37亿元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资产管理;信息咨询。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6-9号
3.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永芃
注册资本:人民币74.64亿元
经营范围:电力系统及电气设备的技术改造、技术服务和生产维修;与电力相关的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的研制、开发、生产、成果转让;电站污染处理;风力发电、节能技术及其他新能源的技术开发,项目投资管理等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白石桥路7号理工科技大厦12层1206室
4.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玉新
注册资本:人民币5.54亿元
经营范围:电力、热力及设备生产及其有关技术的开发、技术服务和培训;新能源开发利用;对煤矿、房地产、化工原料及化学制品(不含化学危险物品)、水泥、铝及相关有色金属产品等项目的投资和管理等。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徐东大街117号
5. 国电科技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永芃
注册资本:人民币48.5亿元
经营范围:烟气治理;环保科技技术服务;新能源工程和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电厂的计算机系统服务;施工总承包;投资与资产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经济信息咨询;物业管理。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1楼11层1101
6. 国电燃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孟廷荣
注册资本:人民币24.13亿元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煤炭的销售。一般经营:火力发电;发电燃料、重油的加工、销售、仓储;进出口业务;电力能源高新技术产品的开发、应用、推广;与上述业务相关的信息咨询。
住所: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中兴路10号
7. 国电物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韩方运
注册资本:人民币4.5亿元
经营范围:机械电子设备、成套电力设备的销售;电力设备、设施和工程设备的成套服务;电力、交通、能源高新技术产品的开发、利用;与上述业务相关的信息、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进出口业务;电力设备的制造;货物仓储;实业投资与咨询;酒店投资与咨询;旅游业服务。
住所: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中兴路10号A109室
8.国电山东电力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任子芳
注册资本:人民币35亿元
经营范围:电源、热源、煤炭、水资源的开发、投资、建设、管理;电能设备的成套、配套及工程的建设、监理、招投标,相关设备销售、检修;电力技术开发、咨询服务等。
住所:济南市经一路88号明珠商务港40层
9.国电东北电力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慕文
注册资本:人民币51.12亿元
经营范围:从事电源、热源、水资源项目的开发、投资及相应企业建设、生产经营管理;发电系统设备销售、检修等。
住所:沈阳市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四号街11甲2号
中国国电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同时中国国电也是上述其他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出资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10.1.1条(七)规定的情形,因此,上述企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四、 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国电财务每股增资价格以2011年4月30日经评估后净资产值为准。按照国电财务增资方案,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大渡河公司、英力特集团需要分别认购12,046万股、9,034.5万股、2,318万股。此外,公司参股49%的国电科技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国电财务2.44%的股权,需认购2,318万股。上述四家合计认购25,716.5万股,按照每股增资价格1.49元计算,国电电力、大渡河公司、英力特集团和科环集团参与此次增资扩股,出资总额38,317.585万元。具体增资金额见下表。
股东名称 | 本次增资认购股数(万股) | 增资金额(万元) |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12,046.00 | 17,948.54 |
国电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 9,034.50 | 13,461.405 |
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318.00 | 3,453.82 |
国电科技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318.00 | 3,453.82 |
合计 | 25,716.5 | 38,317.585 |
2.英力特集团增资由全体股东按持股比例进行。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公司需出资14.88亿元。
五、 本次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增资扩股有利于优化国电财务资本结构,提高资本充足率,扩大业务规模,方案的实施不会改变公司对国电财务的持股比例。
2.公司股东大会已批准英力特投资建设宁东第一批化工项目,此次增资有利于投资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
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开和公正原则,未损害公司利益,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六、 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公司六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国电财务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和《关于向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朱永芃董事、乔保平董事、于崇德董事、张国厚董事、高嵩董事和张成杰董事作为关联董事放弃了表决权。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1.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国电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和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参与公司参股子公司国电财务有限公司增资扩股,该关联交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且该关联交易合规、公允,未损害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公司参与控股子公司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募集资金用于宁东煤基多联产化学工业园第一批化工项目资本金投入。该关联交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且该关联交易合规、公允,未损害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公司增资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的投票权。
七、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董事意见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函
特此公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
股票代码:600795 股票简称:国电电力 编号:临2011-52
债券代码:126014 债券简称:08国电债
转债代码:110018 转债简称:国电转债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召开
201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六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部分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因此,董事会提议召开公司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召开公司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1年11月16日上午9:00
二、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慧北里安园19号楼公
司会议室
三、会议主要议题
关于向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本次会议时间预定半天。
四、出席会议人员
1.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 截止2011年11月10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委托的代理人。
五、会议登记办法
凡符合上述资格的股东,请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另持单位证明,于2011年11月14日(上午9:00—下午17:00)在北京市朝阳区安慧北里安园19号楼公司1501室办理登记手续,北京以外的股东可邮寄或传真办理。
六、 联系事项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慧北里安园19号楼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梦莎 张微
电话:(010)—58682100、58682102
传真:(010)—64829902
邮编:100101
七、 出席会议者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1.对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所列第( )项议题投赞成票;
2.对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所列第( )项议题投反对票;
3.对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所列第( )项议题投弃权票;
委托人: 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
委托人签名: 受委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特此公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
股票代码:600795 股票简称:国电电力 编号:临2011-53
债券代码:126014 债券简称:08国电债
转债代码:110018 转债简称:国电转债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全资子公司机组投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接到全资子公司国电电力酒泉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酒泉公司)报告,10月27日,酒泉公司一期(2×330MW)新建工程1号机组顺利完成168小时满负荷试运行,成功并网发电。截至目前,公司控股装机容量达到3097.36万千瓦,其中火电装机2269.2万千瓦。
特此公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