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 | 李长进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 李建生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 杨良 |
公司负责人李长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建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良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千元) | 441,904,995.00 | 389,306,350.00 | 13.51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千元) | 68,890,766.00 | 66,752,068.00 | 3.2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3.23 | 3.13 | 3.19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千元) | -24,272,759.00 | 不适用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1.14 | 不适用 | |
报告期 (7-9月)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千元) | 1,139,991.00 | 3,626,923.00 | -48.59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5 | 0.17 | -50.0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5 | 0.16 | -44.44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67 | 5.35 | 减少1.68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67 | 4.93 | 减少1.34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1-9月)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9,122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50,284 |
债务重组损益 | 125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96,268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93,819 |
所得税影响额 | -58,736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7,553 |
合计 | 283,329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780,687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 | 11,950,01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HKSCC NOMINEES LIMITED | 4,139,684,746 | 境外上市外资股 |
中国工商银行-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47,909,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5,129,804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银行-嘉实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27,843,551 | 人民币普通股 |
BILL & MELINDA GATES FOUNDATION TRUST | 25,000,09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05L-CT001沪 | 22,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 21,015,602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18,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国泰君安-建行-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 | 17,566,216 | 人民币普通股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第一大股东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与上述其他9名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一致行动人。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和华夏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同属于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管理的基金。除此之外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项目 | 本报告期末或本报告期(千元) | 上期期末或上期同期(千元) | 增减变动率(百分比) | 原因 |
应收票据 | 1,518,731 | 884,936 | 71.62% | 客户使用票据支付金额增大 |
预付账款 | 29,449,051 | 20,769,004 | 41.79% | 物贸业务增加所致 |
其他应收款 | 21,761,287 | 18,313,981 | 18.82% | 公司经营规模增大 |
在建工程 | 4,566,677 | 3,078,785 | 48.33% | 在建投资项目规模增大 |
应付债券 | 19,929,443 | 11,933,494 | 67.00% | 本报告期发行公司债券 |
营业收入 | 335,787,695 | 294,763,482 | 13.92% | 公司经营规模增大 |
营业成本 | 304,894,918 | 267,358,506 | 14.04 % | 公司经营规模增大 |
财务费用 | 2,236,069 | 783,309 | 185.46% | 公司借款金额增大,加大了资金成本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3,626,923 | 5,425,669 | -33.15 % | 公司毛利率下降以及财务费用的增加导致利润减少 |
经营性净现金流量 | -24,272,759 | 4,917,777 | 不适用 | 部分业主建设资金不到位,无法按合同及时支付工程进度款及正常的验工计价款 |
3.2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3.2.1 报告期内新签合同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新签合同额1,190亿元,同比减少39.4%。其中,基建板块897.1亿元,同比减少50%;勘察设计板块24.9亿元,同比增长7.8%;工业板块26.9亿元,同比减少27.1%。
1-9月份累计新签合同额3,577亿元,同比减少 37.1%。其中,基建板块2,667.8亿元(铁路业务从一级市场获得订单176.7亿元,占一级市场开标总额52.2%),同比减少46%;勘察设计板块79.6亿元,同比增长4.3%;工业板块129.9亿元,同比增长11.3%。
报告期末未完成合同额情况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未完成合同额9,840.85亿元。其中基建板块8,552.64 亿元,勘察设计板块143.93 亿元,工业板块107.52 亿元。
3.2.2 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说明
公司在2011年8月11日发布的公告和2011年8月31日公布的2011年半年度报告中,就公司非公开定向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了说明。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公告。
3.2.3 波兰A2项目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所属子公司中国海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及中铁隧道集团有限公司联合另外两家第三方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以下简称“联合体”)就其所中标的波兰A2高速公路项目A标段和C标段(“波兰A2项目”)与项目业主波兰国家道路与高速公路管理局(“业主”)发生的争议事项已在2011年8月31日披露的《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中进行了说明。近日,业主申请华沙地区法院向联合体签发了支付令,要求联合体支付共计128,913,671兹罗提(约合41,319,808美元)的合同罚金另加合适利息,联合体委托的律师事务所已就法院发出的支付令提出了异议,该支付令根据波兰法律已经失效,关于该支付令的争议事项将进入一般诉讼程序。本公司将通过法律途径继续积极采取措施维护本公司的合法权益。
截至2011年9月30日,本公司已确定发生的项目亏损为6.44亿元人民币,本季度增加亏损0.94亿元人民币,主要原因是本季度支付了项目部分分包工程的结算款和项目清算过程中发生的管理费用。
3.3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承诺事项 | 承诺内容 | 履行情况 |
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发行时所作承诺 | 1.自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但是,若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H 股发行成功,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在履行有关程序后将所持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为H 股进行配售或流通不受上述时间限制。 | 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严格按照以上承诺履行。 |
2.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依法成立之日起,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及其除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外的其他附属企业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或协助从事或参与任何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如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或其除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外的其他附属企业发现任何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新业务机会,将立即书面通知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并保证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对该业务机会的优先交易及选择权。如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拟向第三方转让、出售、出租、许可使用或以其他方式转让或允许使用将来其可能获得的与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相竞争的新业务、资产或权益,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将保证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对该新业务、资产或权益的优先受让权。 |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2011年6月16日召开的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利润分配方案,按照可分配利润的25%的比例予以分配,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人民币0.55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人民币11.725亿元。利润分配实施公告刊登在2011年7月12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截至2011年8月2日,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已全部实施完毕。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长进
2011年10月28日
:李建生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良
A 股简称:中国中铁 H 股简称:中国中铁 公告编号:临2011-030
A 股代码:601390 H 股代码: 390 公告编号:临2011-030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属2011年第4次定期会议)于2011年10月27日下午在在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69号中国中铁广场A座召开。公司监事王秋明、刘建媛、张喜学、林隆彪出席了本次会议,监事陈文鑫因公出差委托监事张喜学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高管层李建生、于腾群,联席公司秘书谭振忠及有关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秋明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过有效表决,会议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会议认为: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上市地相关监管规定,该报告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主要经营成果;未发现报告所载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未发现报告编制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审议通过《关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中国中铁201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
A 股简称:中国中铁 H 股简称:中国中铁 公告编号:临2011-031
A 股代码:601390 H 股代码: 390 公告编号:临2011-031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属2011年第4次定期会议)于2011年10月28日下午在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69号中国中铁广场A座召开。公司董事李长进、白中仁、姚桂清、韩修国、贺恭、贡华章、王泰文、辛定华出席了会议。公司监事王秋明、刘建媛、张喜学、林隆彪,高管层成员李建生、马力、章献、于腾群,联席公司秘书谭振忠及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李长进主持。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过有效表决,会议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股份公司201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中国中铁高级管理人员2010年度业绩考核结果与薪酬兑现方案>的议案》,同意按照2010年度公司高管人员薪酬兑现方案兑现公司高管2010年度薪酬。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薪酬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0年度薪酬事项相继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和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0年度薪酬兑现方案是依据公司2010年度经营业绩、董事会对高管层2010年度业绩考核结果和国务院国资委的相关要求确定的,确定程序符合《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薪酬水平符合公司2010年度经营管理的实际状况和同行业高管薪酬水平;
3.同意按照薪酬兑现方案兑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0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