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全部内容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及其他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愿就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确认截至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封面载明日期止,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及误导性陈述。
声明及提示
一、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董事会已批准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人全体董事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发行人相关负责人声明
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报告真实、完整。
三、主承销商勤勉尽职声明
本期债券主承销商保证其已按照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行业惯例,履行了勤勉尽职的义务。
四、投资提示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及其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主管部门对本期债券发行所作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债券风险做出实质性判断。
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
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投资者自行负责。
五、其他重大事项或风险提示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作任何说明。
投资者若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六、本期债券基本要素
1、债券名称:2011年新疆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简称“11新投债”)。
2、发行总额:人民币5亿元。
3、债券期限和利率:本期债券为6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前3年票面年利率为6.47%(该利率根据Shibor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1.22%确定,Shibor基准利率为公告日前1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www.shibor.org)上公布的一年期Shibor(1Y)利率5.25%,基准利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在债券存续期内前3年固定不变。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发行人可选择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0至100个基点(含本数),债券票面年利率为债券存续期前3年票面年利率加上上调基点,在债券存续期后3年固定不变。本期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本期债券按票面金额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4、发行方式:本期债券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公开发行。
5、发行对象: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开户的中国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
6、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7、信用级别:经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释 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汇具有以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新投集团:指新疆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本期债券:指发行人发行的总额为人民币5亿元的2011年新疆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
本次发行:指本期债券的发行。
募集说明书:指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2011年新疆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募集说明书摘要/摘要:指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2011年新疆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国家发改委: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新疆自治区国资委: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央国债登记公司: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主承销商:指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承销团:指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组织的,由主承销商和分销商组成的承销团。
余额包销:指承销团成员按照承销团协议所规定的承销义务销售本期债券,并承担相应的发行风险,即在规定的发行期限内将各自未售出的本期债券全部自行购入,并按时、足额划拨本期债券各自承销份额对应的款项。
债券持有人:指持有2011年新疆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的投资者。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
工作日:指每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元:指人民币元。
第一条 债券发行依据
本期债券业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财金[2011]2252号文件批准公开发行。
第二条 本次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新疆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乌鲁木齐市解放南路135号兆恒国际大厦5-7层
法定代表人:王学斌
联 系 人:罗迎江
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解放南路135号兆恒国际大厦5楼
联系电话:0991-2834050
传 真:0991-2811271
邮政编码:830002
二、承销团
(一)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 系 人:黄凌、刘延冰、王学飞、廉晶、余雷、桑卓、张全、杨莹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88号
联系电话:010-85130821、010-85130395
传 真:010-65185233
邮政编码:100010
(二)分销商
1、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联 系 人:赵颖楠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8号盈泰中心2号楼9层
联系电话:010-59312889、021-38676776
传 真:010-59312892
邮政编码:1000140
2、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官少林
联 系 人:张华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9号金融街中心7层
联系电话:010-57601917
传 真:010-57601990
邮政编码:1000140
三、托管人: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0号
法定代表人:刘成相
联 系 人:李杨、田鹏
联系电话:010-88170735,88170738
传 真:010-88170752
邮政编码:100033
四、审计机构: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层1101室
法定代表人:梁春
联 系 人:王亮、马燕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2层
联系电话:010-58350011
传 真:010-58350006
邮政编码:100036
五、信用评级机构: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6号鹏润大厦A座2901
法定代表人:关建中
联 系 人:孙洪罡、谷蕾洁
联系电话:010-51087768
传 真:010-84583355
邮政编码:100016
六、发行人律师:北京市国枫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号A座12层
负 责 人:张利国
经办律师:张利国、郝震宇
联系电话:010-66090088
传 真:010-66090016
邮政编码:100033
第三条 发行概要
一、发行人:新疆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债券名称:2011年新疆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简称“11新投债”)。
三、发行总额:人民币5亿元。
四、债券期限及利率:本期债券为6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前3年票面年利率为6.47%(该利率根据Shibor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1.22%确定,Shibor基准利率为公告日前1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www.shibor.org)上公布的一年期Shibor(1Y)利率5.25%,基准利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在债券存续期内前3年固定不变。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发行人可选择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0至100个基点(含本数),债券票面年利率为债券存续期前3年票面年利率加上上调基点,在债券存续期后3年固定不变。本期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本期债券按票面金额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五、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3年的票面利率,上调幅度为0至100个基点(含本数)。
六、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公告日: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的第3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前的第10个工作日刊登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
七、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八、投资者回售登记期: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的,须于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公告日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登记;若投资者未作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债券并接受上述调整。
九、发行方式:本期债券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公开发行。
十、发行对象: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开户的中国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
十一、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100元,平价发行,以1,000元为一个认购单位,认购金额必须是1,000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1,000元。
十二、债券形式:本期债券采用实名制记账式。
十三、发行首日:本期债券发行期限的第1日,即2011年10月31日。
十四、发行期限:自发行首日起3个工作日。
十五、起息日:自发行首日开始计息,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每年的10月31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十六、计息期限:自2011年10月31日至2017年10月30日止;若投资者行使回售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为自2011年10月31日至2014年10月30日。
十七、还本付息方式: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息。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十八、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12年至2017年每年的10月3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2年至2014年每年的10月3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十九、兑付日:2017年10月3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14年10月3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二十、本息兑付方式:通过本期债券托管机构办理。
二十一、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二十二、承销团成员:主承销商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销商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十三、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二十四、信用级别:经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二十五、上市或交易流通安排: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1个月内,发行人将向有关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提出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经批准后安排本期债券在合法的证券交易场所交易流通。
二十六、税务提示:本期债券利息收入所得税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第四条 承销方式
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组成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第五条 认购与托管
一、本期债券采用实名制记账式,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公开发行。
二、本期债券由中央国债登记公司托管记载,具体手续按中央国债登记公司的《实名制记账式企业债券登记和托管业务规则》的要求办理。该规则可在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查阅或在本期债券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索取。认购方法如下:
境内法人凭加盖其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认购本期债券;境内非法人机构凭加盖其公章的有效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认购本期债券。如法律法规对本条所述另有规定,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三、投资者办理认购手续时,不须缴纳任何附加费用;在办理登记和托管手续时,须遵循证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
四、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投资者可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进行债券的转让和质押。
第六条 债券发行网点
本期债券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公开发行。具体发行网点见附表一。
第七条 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被视为做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及摘要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变更;
三、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经批准的证券交易场所上市或交易流通,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四、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限内,若发行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将其在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转让给新债务人承继时,则在下列各项条件全部满足的前提下,投资者在此不可撤销地事先同意并接受该等债务转让:
(一)本期债券发行与上市交易(如已上市交易)的批准部门对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变更无异议;
(二)就新债务人承继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有资格的评级机构对本期债券出具不次于原债券信用级别的评级报告;
(三)原债务人与新债务人取得必要的内部授权后正式签署债务转让承继协议,新债务人承诺将按照本期债券原定条款和条件履行债务;
(四)原债务人与新债务人按照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就债务转让承继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
第八条 债券本息兑付办法及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和投资者回售实施约定
一、利息的支付
(一)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每年付息1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12年至2017年每年的10月3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2年至2014年每年的10月3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二)本期债券利息的支付通过证券登记机构和其他有关机构办理。利息支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相关媒体上发布的付息公告中加以说明。
(三)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金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二、本金的兑付
(一)本期债券到期一次还本。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17年10月3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14年10月3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二)本期债券本金的兑付通过证券登记机构和其他有关机构办理。本金兑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相关媒体上发布的兑付公告中加以说明。
三、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实施办法
(一)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3年的票面年利率,上调幅度为0至100个基点(含本数)。
(二)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的第3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前的第10个工作日在相关媒体上刊登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年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和本期债券回售实施办法公告。
(三)投资者在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有权按回售实施办法所公告的内容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放弃投资者回售选择权而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四)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的,须于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公告日期起5 个工作日内按照本期债券回售实施办法的规定进行登记;若投资者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债券并接受发行人对利率的调整。
(五)投资者逾期未办理回售登记手续或办理回售登记手续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即视为投资者放弃回售,同意继续持有本期债券。投资者办理回售登记手续完成后,即视为投资者已经行使回售权,不得撤销。
(六)投资者回售本期的债券,回售金额必须是人民币1,000 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1,000 元。
(七)发行人依照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的登记结果对本期债券回售部分进行兑付,并公告兑付数额。
(八)投资者未选择回售的本期债券部分,债券后3年票面利率以发行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年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内容为准。
第九条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公司名称:新疆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乌鲁木齐市解放南路135号兆恒国际大厦5-7层
法定代表人:王学斌
注册资本:贰拾柒亿捌仟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项目投资,资产管理服务,投资咨询,在经济活动中提供担保服务,停车场服务,房屋租赁,物业管理。
新投集团是新疆自治区国资委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主要从事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产业投资经营以及经批准的其他业务,投资业务涉及矿产资源开发、水电、精细化工、有色金属制造、旅游服务业、商贸流通、房地产和农牧种植等行业等多个领域。
根据新疆自治区经济发展战略和产业政策要求,新投集团作为政府授权的国有资本出资人代表,是新疆自治区最重要的国有产业投资主体和推动自治区产业发展的重要载体。新投集团以实业为依托,以产业投资为抓手,以资本运作为手段,通过股权投资、管理增值、适时退出的方式对自治区重点项目、新兴产业、优势产业进行参股或控股投资,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引导自治区经济的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并借以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截至2010年12月31日,新投集团资产总额为721,805.00万元,负债总额为204,131.69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517,673.31万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482,211.87万元。2010年度,新投集团实现营业收入为89,912.02万元,净利润21,563.07万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9,413.79万元。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
2006年6月2日,新投集团系经《关于成立新疆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通知》(新国资函[2006]162号)文件批准,由新疆自治区国资委全额出资成立,公司注册资本20亿元。新疆自治区国资委分别于2009年7月24日核发《关于无偿划转新疆新天怡石材有限责任公司国有股权及债权有关问题的批复》(新国资产权[2009]321号)、2009年7月27日核发《关于划转和收购新疆天宁房地产有限公司国有股权有关问题的批复》(新国资产权[2009]322号)、2009年10月9日核发《关于将所持部分股权划转至新疆技术改造投资公司的批复》(新国资产权[2009]429号)、2009年11月3日核发《关于国资委参股企业股权划转新疆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有关问题的通知》(新国资产权[2009]464号)和《关于国资参股企业股权划转新疆新业国有资产经营有限管理公司的有关问题》(新国资产权[2009]465号)、2010年6月30日核发《关于将新疆新投绿原农牧业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等三家企业资产划转给新疆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通知》(新国资产权[2010]266号)。经上述国有股权划拨事项,新投集团注册资本增至27.80亿元。
三、股东情况
新投集团是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新疆自治区国资委是公司唯一出资人,出资比例占公司注册资本的100%。
四、公司治理和组织结构
(一)公司治理机制
1、出资人
新疆自治区人民政府授权新疆自治区国资委作为出资人,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行使下列权利:(1)批准公司章程;(2)审议批准董事会、监事会的报告;(3)委派和更换由非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指定董事长人选;(4)委派和更换由非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指定监事会主席;(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7)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定;(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定;(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并更公司形式做出决定;(10)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出资人权利。
2、董事会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对出资人负责。根据《新疆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2)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3)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4)制订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和发行债券的方案;(5)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6)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7)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8)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9)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授予的其他职权。
3、监事会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成员由新疆自治区人民政府派驻。监事会是公司常设的监察机构,执行监督职能,其主要职责是:(1)检查公司财务;(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出资人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3)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颁布的《监事会调条例》中规定的职权。
4、高级管理人员
新投集团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协助总经理开展工作。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2)组织实施公司的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3)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5)制订公司的具体规章制度;(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7)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8)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新投集团已建立了具有国有独资企业特点的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
(二)公司组织结构
新投集团下设综合办公室(董事会秘书)、党群工作部(监察室)、人力资源部、资金财务部、债权管理部、股权运营部、战略投资发展部、综合经营管理部、后勤服务管理中心(退管办)等9个职能部门。公司组织结构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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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主要子公司情况
截至2010年12月31日,发行人拥有4家全资子公司、3家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32家,其中,发行人参股的上市公司5家。截至2010年12月31日,新投集团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和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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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0年12月末,发行人参股的5家上市公司基本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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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丝绸之路大饭店
丝绸之路大饭店成立于1986年12月30日,注册资本为7,308.66万元,发行人的持股比例为100%。该饭店经营范围为客房、摄影摄像、停车场管理、商务咨询(除经纪);销售日用百货、烟、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截至2010年12月31日,丝绸之路大饭店资产总额为 9,089.86万元,负债总额为7,399.00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为1,690.86万元。2010年实现营业务收入658.91万元,净利润 67.30万元。
(二)新疆天宁房地产有限公司
新疆天宁房地产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5月27日,注册资本为6000万元,发行人的持股比例为100%。该公司的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委托及房地产资询。
截至2010年12月31日,新疆天宁房地产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29,206.85万元,负债总额为
22,356.90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为6,849.95万元。2010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0,773.99万元,净利润 1,186.70万元。
(三)新疆新投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新疆新投经贸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12月12日,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发行人的持股比例为100%。新疆新投经贸发展有限公司为新投集团唯一一家专门从事商贸经营活动的贸易公司,其经营范围为销售机电设备及产品,化工原料及产品,金属材料、建筑材料、装饰材料、仪器仪表、办公设备、文化体育用品、农畜土特产品、润滑油、地膜、化肥(零售)、五金产品、电子产品、环保设备、皮棉、棉麻制品、籽棉、节水设备、百货、针纺织品、服装鞋帽、日用杂品;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内货运代理。
截至2010年12月31日,新疆新投经贸发展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6,567.73万元,负债总额为4337.89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为 2,229.84万元。2010年实现营业务收入2,036.83万元,净利润 72.04万元。
(四)新疆新投绿环种植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新投绿环种植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7年11月6日,注册资本为378.55万元,发行人的持股比例为100%。该公司经营范围为一般经营项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有专项目审批的项目除外)蔬菜、水果、花卉、中药材、林木的种植与销售;零售:化肥、农膜、五金、建材。
截至2010年12月31日,新疆新投绿环种植有限责任公司资产总额为1,165.8万元,负债总额为25.26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为1,140.57万元。2010年实现营业务为127.69万元,净利润22.53万元。
(五)新疆金纺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金纺纺织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6月28日,注册资本为30,921.51万元,发行人持股比例为61.14%。该公司的经营范围为针纺织品、服装的生产、销售、皮棉经营,房屋租赁;自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来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桶装饮用水的生产、销售。
截至2010年12月31日,新疆金纺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66,350.98万元,负债总额为
23,659.22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为42,691.75万元。2010年实现营业务收入53,874.12万元,净利润3,376.95万元。
(六)新疆恒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恒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12月25日,注册资本为11,000.00万元,发行人持股比例为42.73%。该公司的经营范围为高新技术产业、新兴产业的风险投资、经营及管理;优势传统产业、资本市场的投资、经营管理;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担保;投资及融资信息咨询。
截至2010年12月31日,新疆恒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11,590.23万元,负债总额为115.48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为11,474.76万元。2010年实现营业务入433.95万元,净利润131.30万元。
(七)新疆大西部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大西部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7月,注册资本为15,500.00万元,发行人持股比例为34.62%。新疆大西部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旅游业务、旅游资源的开发、旅游项目的开发、分支机构经营旅游服务、旅游客运等。
截至2010年12月31日,新疆大西部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35,804.52万元,负债总额为12,776.15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为23,028.36万元。2010年实现营业务收入21,348.31万元,净利润1,028.25万元。
(八)国电新疆吉林台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国电新疆吉林台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1月5日,注册资本为45,675.00万元,发行人持股比例为16%。国电新疆吉林台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是集建设、运行管理一体化的水电流域开发公司,其经营范围为电站投资开发;电力生产及经营;水电工程技术咨询服务;供水;水产养殖。
截至2010年12月31日,国电新疆吉林台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369,097.45万元,负债总额为290,332.25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为78,765.20万元。2010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0,833.71万元,净利润14,786.36万元。
六、发行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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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董事会成员情况简介
1、王学斌,男,汉族,1957年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注册会计师和注册评估师,曾任新疆自治区国资局评估管理中心主任、新疆自治区国资局企业处处长、新疆自治区财政厅担保公司总经理、新疆自治区国资管理中心副主任、新疆自治区国资委监事会工作处处长、新疆自治区投资公司党委书记;现任新投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
2、康敬成,男,汉族,1957年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新疆自治区经贸委企业处副处长、新疆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副总经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技术改造投资公司总经理;现任新投集团董事、总经理。
3、王琦,男,汉族,1966年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曾任新疆自治区企业工委组织人事处副处长、新疆自治区国资委人事处副处长;现任新投集团董事、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4、克里木·玉素甫,男,维吾尔族,1960年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曾任新疆自治区计委干部培训中心副主任、新疆自治区投资公司经理助理;现任新投集团党委委员、工会主席、内部职工董事。
(三)监事会成员情况简介
1、王锴,男,汉族,1963年生,研究生学历,曾任新疆煤田地质公司物测队计划财务副科长、新疆煤田地质局审计处副处长和处长、自治区经贸委财政金融处副处长、企业处副处长和处长、自治区国资委企业改革处处长;2008年4月至今任自治区重要骨干企业第二监事会主席,兼任新投集团监事会主席。
2、马志刚,男,回族,1960年生,大学本科学历,曾任自治区财政厅商贸处主任科员、基建处副处长、综合处副处长、自治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办公室主任、国资委机关服务管理中心主任;2006年3月至今任自治区国资委监事会第二办事处主任、监事,兼任新投集团监事。
3、余梅娟,女,汉族,1968年生,大学本科学历,经济师职称,曾任伊犁州财政局科员、治区财政厅国资中心主任科员、自治区国资委统计评价处副调研员;2008年9月至今任自治区国资委第二监事会监事,兼任新投集团监事。
4、艾力卡木·艾克拉木,男,维吾尔族,1981年生,大学本科学历,曾任步兵第二十四团一营三连排长、步兵第二十四团一营一连副连长;2009年12月至今任自治区国资委第二监事会监事,兼任新投集团监事。
(四)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情况简介
1、康敬成,男,汉族,1957年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新疆自治区经贸委企业处副处长、新疆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副总经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技术改造投资公司总经理;现任新投集团董事、总经理。
2、林鲁凡,男,汉族,1951年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新疆自治区投资公司资金财务部负责人、副主任、主任、副总经理兼资金财务部主任;现任新投集团总会计师、党委委员。
3、郑东,男,汉族,1969年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新疆德隆实业有限公司项目部级理、新疆屯河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发展部副部长、新投集团资本运作部部长;现任新投集团副总经理、党委委员、新疆大西部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4、陆斌,男,汉族,1957年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曾任新疆新天怡石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新疆自治区投资公司企管部副主任、新投集团办公室主任;现任新投集团副总经理、党委委员。
5、张玉,女,汉族,1964年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新疆自治区投资公司综合计划部副主任、综合计划部主任、新投集团资产与法律事业部部长;现任新投集团副总经理、党委委员、新疆金纺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第十条 发行人业务情况
一、发行人所在行业现状及发展前景
新投集团是新疆自治区国资委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是新疆自治区最重要的国有产业投资主体和推动自治区产业发展的重要载体,主要从事实体产业投资经营活动。新投集团授权经营及投资管理的重点子公司业务主要集中在矿产资源开发、水电、精细化工、有色金属制造、旅游服务业、商贸流通、房地产和农牧种植等行业。
(一)矿产资源开发
1、行业现状
2009年,我国矿业资源开发领域基本走出金融危机的负面影响,矿产品需求、供应、价格等恢复调整速度出乎预料。在全球非燃料固体矿产勘查投资大幅下降40%的情况下,我国固体矿产勘查投资仍然保持20%以上的增速,重要矿产储量有新的发现,2009年全国新增探明地质储量超过亿吨的油田3个,新增探明地质储量超过1000亿立方米的天然气田4个,新增大中型矿产地共122处。其中,新疆地区新发现大中型矿产地25处,其中,能源矿产地13处,金属矿产地9处,非金属矿产地1处,水气矿产地2处。
2009年,全国采矿业投资约8093亿元,同比增长18.2%;主要矿产品生产活跃,矿产品价格自2009年二季度开始出现反弹之势,主要矿产品价格增长三成以上;矿产品贸易回暖趋势明显,石油、煤、铁矿石等大宗矿产品进口增速很快;同时,钢铁等部分行业存在过剩问题。
然而,总体上看,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对矿产资源的需求持续快速增长,矿产资源市场需求强劲,重要矿产消费增长快于生产增长。我国矿产资源总量大,但人均少、禀赋差,大宗、支柱性矿产不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和资源国情,决定了矿产资源大量快速消耗态势短期内难以逆转,资源供需矛盾日益突出。
2、行业前景
根据国土资源部发布的《全国矿产资源规划(2008-2015年)》,预测到2020年,我国煤炭消费量将超过35亿吨,2008-2020年累计需求超过430亿吨;石油5亿吨,累计需求超过60亿吨;铁矿石13亿吨,累计需求超过160亿吨;精炼铜730-760万吨,累计需求将近1亿吨;铝1300-1400万吨,累计需求超过1.6亿吨。如不加强勘查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届时在我国45种主要矿产中,有19种矿产将出现不同程度的短缺,其中11种为国民经济支柱性矿产,石油的对外依存度将上升到60%,铁矿石的对外依存度在40%左右,铜和钾的对外依存度仍将保持在70%左右。
《全国矿产资源规划(2008-2015年)》进一步明确,我国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实行总量调控,要求提高重要矿产资源供应能力, 加强重要优势矿产保护和开采管理, 实施矿产资源储备制度。
新疆自治区有丰富的矿产资源,已发现矿种9大类、138种。储量居全国前10位的有43种。以煤炭、石油和天然气为例:新疆煤炭预测资源量2.19 万亿吨,占全国的40%,已探明的储量约170 多亿吨,在全国名列第8位,在西北地区名列第2 位;石油资源量300 亿吨,占全国陆上石油资源量940 亿吨的1/4 强,石油保有储量居全国第3 位,未动用的石油储量居全国之首;天然气资源量为10.8 万亿立方米,占全国陆上天然气资源量30 万亿立方米的34%。新疆在我国能源资源战略中具有特殊重要的地位,未来新疆将建设成为国家大型油气生产加工和储备基地、大型煤炭煤电煤化工基地和国家能源资源陆上大通道。
(二)水电行业
1、行业现状
水电属于环保电力,是最重要的可再生能源之一。在我国目前的能源结构中,水电和煤炭是我国发电能源的两大支柱。我国是世界第二大能源生产国,也是世界第二大能源消费国。在电力供应方面,截至2009年底,全国发电设备容量874070MW,同比增长10.23%。其中,水电196790MW,占总容量22.51%,同比增长14.01%。我国已成为世界上水电装机规模最大的国家。
我国虽为世界水电第一大国,水能资源世界第一,技术可开发量5.42亿千瓦,但以目前1.85亿常规水电计算,利用率只有34%,仍远低于发达国家水平60%到70%的平均水平。
截至2009年底,新疆已开发利用的水电装机容量超过240万千瓦,占理论蕴藏总量9.79 %。目前,在建电装机规模超过200万千瓦,约占理论蕴藏总量4.89%;拟建水电装机容量约600万千瓦,占理论蕴藏量的14.89%。
2、行业前景
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以及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国电力消耗强度会有一个加大的过程。据初步预测,2020年我国全社会用电量将不低于45000亿千瓦时,后10年年均增长4%左右。
近期,国家出台了系列鼓励和促进包括水电在内的清洁能源发展的政策措施,明确优先开发水电。根据国家能源局正在制定的可再生能源“十二五”规划初稿,水电和核电将成为可再生能源主角,其中,水电装机容量将达到3亿千瓦。同时,根据国家能源局的预计,为改善我国能源供应结构,实现2020年节能减排和非化石能源发展目标,我国水电装机容量在2020年必须达到3.8亿千瓦。
据新疆自治区水利厅统计,新疆水能资源十分丰富,新疆水力资源理论蕴藏量为4054.68万千瓦。其中,理论蕴藏量大于1万千瓦的河流有323条,理论蕴藏量为3817.87万千瓦,占理论蕴藏量的94.15%;理论蕴藏量小于1万千瓦的河流有414条,理论蕴藏量为236.81万千瓦,占理论蕴藏总量的5.8%。新疆水能资源开发程度较低,未来开发潜力巨大。随着“西电东送”、“疆电外送”战略的进一步实施,新疆的水电产业将呈快速发展趋势。
(三)精细化工业
1、行业现状
精细化工是当今化学工业中最具活力的新兴领域之一,是新材料的重要组成部分。精细化工产品种类多、附加值高、用途广、产业关联度大,直接服务于国民经济的诸多行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的各个领域。大力发展精细化工已成为世界各国调整化学工业结构、提升化学工业产业能级和扩大经济效益的战略重点。精细化工率(精细化工产值占化工总产值的比例)的高低已经成为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化学工业发达程度和化工科技水平高低的重要标志。美国、西欧和日本等化学工业发达国家,代表了当今世界精细化工的发展水平。截至2009年底,这些国家的精细化率已超过60~70%,尤其是瑞士的精细化率甚至达到90%。而2009年我国的精细化率约40%。
近几年,全世界化工产品年总销售额约为1.5万亿美元,其中精细化学品和专用化学品约为3800亿美元,年均增长率在5~6%,高于化学工业2~3个百分点。
精细化工业已成为我国化学工业中一个重要的独立分支和新的经济效益增长点。《“十一五”化学工业科技发展纲要》将精细化工列为“十一五”期间优先发展的六大领域之一。近年来,许多地方省市均把建设精细化工园区,作为调整地方化工产业布局、提升产业、发展新材料产业、推进集聚的重要举措。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已建和在建的精细化工园区超过20家。
新疆依托煤炭、石油和天然气等资源优势,明确提出资源优势转换战略,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大力发展精细化工产业。例如,2006年,伊犁州煤化工基地就成为全国七大化工基地之一;2010年8月投产的美克化工工业园天然气化工项目,实现了新疆以天然气为原料加工精细化工产业的突破,成为国内第一个使用天然气加工1.4-丁二醇产品的项目,也是目前国内单套最大的1.4-丁二醇装置。
2、行业前景
我国精细化比重与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如果以过去5年我国化工行业平均的年复合增长率10%计算,那么要在10年内将我国的精细化工占比提高到60%,则精细化工的年复合增长率需要达到14.6%。所以,精细化工产业将是一个高成长的行业。采用高新技术、绿色化工原料、绿色催化剂和助剂,使精细化学品的生产和应用实现“生态绿色化”是精细化工行业的发展趋势。
随着新疆资源优势转换战略的实施,新疆不仅仅是国家石油化工业的原料基地,未来也将成为我国最重要的精细化工基地之一。
(四)有色金属制造业
1、行业现状
有色金属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原材料。铜、铝、铅、锌、镍、锡、锑、镁、钛、汞十种金属是最常用的有色金属,可以用来代表一国有色金属生产能力。建国50多年来,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取得了辉煌的成就,兴建了一大批有色金属矿山、冶炼和加工企业,组建了地质、设计、勘察、施工等建设单位和科研、教育、环保、信息等事业单位以及物资供销和进出口贸易单位,形成了一个布局比较合理、体系比较完整的行业。
2009年我国十种有色金属产量为2,604.88万吨,同比增长3.99%。其中,精炼铜410.95万吨,原铝1,284.60万吨,铅370.79万吨,锌435.67 万吨,镍16.48 万吨,锡13.45万吨,锑16.58万吨,镁50.08万吨,海绵钛6.15万吨。2009年我国有色金属进出口贸易总额831.97亿美元,同比降幅11.27%。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来,我国有色金属工业受到严重影响,产量下降,出口受阻,企业亏损严重。在国家大力支持下,有色金属工业生产从2009年第二季度开始逐步平稳回升,到2009年12月份,主要有色金属产品产量已超过金融危机前的正常水平。
2、行业前景
中国有色金属行业协会提出的有色金属“十二五”(2011-2015年)规划草案显示,至2015年,中国国内对精炼铜、电解铝、铅、锌等十种有色金属产量将控制在4100万吨以内,并按照产业技术政策全部淘汰落后产能。在兼并重组方面,对集中度提出具体要求:至2015年,铜、铝、铅、锌排名前十位企业产量占全国总产量比例分别达到90%、90%、70%和70%。此外,还要“大力开展节能减排”和“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
同时,国家对稀土等战略资源的政策作出了重大调整。稀土资源整合扩展到全国范围,国家对稀土资源的控制力度在逐步加大。2010年8月28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将稀土行业列为六个兼并重组的产业之一。氧化镨钕与其它主要稀土金属价格也出现小幅上涨。
新疆境内的有色、稀有金属和贵金属储量十分丰富,特别是有色金属是全国的富集区,多达129个品种,市场前景看好的铜、镍、铅、锌、金等均有较大的储量,其中铍、铌储量全国第一,镍、钽储量全国第二,新近探明的钾盐具有发挥比较优势、形成特色产业的条件。
(五)旅游服务业
1、行业现状
我国旅游业起步较晚,但发展非常迅速。自1978 年以来,旅游行业无论在行业规模、接待人数和旅游外汇收入等方面都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在国际旅游方面,2009 年我国接待过夜旅游者人数5088 万人次,旅游外汇收入397 亿美元,接待人数以及创汇能力在世界旅游业的位次已经分别跃升为第四位和第五位。从我国二十多年旅游发展的历程来看,旅游收入在国民生产总值的份额也呈明显增长趋势,旅游业与国民经济相关程度越来越高。1994 年我国旅游总收入占GDP 的比例为3.5%,2009 年该比例已经上升至3.8%。但是,世界发达国家的比例一般在10%以上。
新疆旅游业发展较快。 2010年上半年,新疆接待总游客1017.55万人次,总收入达98.89亿元人民币,比2009年同期分别增长了3.05%和5.43%。
2、行业前景
据世界旅游组织预测,未来几十年国际旅游仍然呈现蓬勃发展的态势,1995-2020 年世界旅游业的平均增长率为4.3%,1995-2000年年均增长率为4.2%,2000-2010年为4.2%,2010-2020为4.4%。2020年全球将接待16亿国际旅游者,国际旅游消费将达到2万亿美元。未来国际旅游人数和消费年均增长率分别为4.3%和6.7%,远远高于世界财富年均3%的增长率。
我国国土辽阔,历史悠久,人口众多,又是多民族的国家,因此旅游资源非常丰富。在自然资源方面,有长江三峡、黄河壶口瀑布、桂林漓江风光以及黄山、华山、泰山、峨眉山等风景名胜;在人文旅游资源方面,我国已公布了99个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在社会旅游资源方面,我国有56个民族,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的文化和独特的民族生活习俗,独特的风俗具有很强的旅游潜力。
据预测,我国有望在2020 年成为世界最大的旅游目的地国,预计接待旅游者人数达1.37 亿人次。另外,加上我国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出游率的上升,2020 年我国也将成为世界十大客源国之一,预计出境旅游人数达1 亿人次。
2009 年12 月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国发〔2009〕41号)明确提出“要把旅游业培育成为国民经济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旅游行业战略性支柱产业的定位首次出现在国家政策层面,业内普遍认为这个文件具有“里程碑意义”。
新疆旅游资源独特,吸引着越来越多的游客。自治区党委、政府也高度重视旅游业在全区奋力崛起、实现跨越式发展中的带动作用,并将旅游业纳入到了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决心将旅游业培育成新疆自治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目前,新疆自治区旅游业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存在加快发展的契机。
(六)商贸流通业
1、行业现状
近年来,我国商贸流通业发展迅速。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我国国内贸易方面,2010年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56,998亿元,比上年增长18.3%。在对外贸易方面,2010年全年货物进出口总额29,728亿美元,比上年增长34.7%。
商贸流通业已成为新疆第三产业各大门类中总量大、贡献高、拉动力强的支柱产业。目前,新疆共有各类商贸流通企业1.18万个,企业数位居全疆国民经济各行业之首,占到了全疆法人企业总数的41.1%。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0年全疆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324.47亿元,比上年增长17.1%,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实际增长12.0%。对外贸易方面,2010年新疆货物进出口总额171.28亿美元。
自20世纪90年代,新疆就提出了建设西北国际大通道的对外开放的总思路。制定了“地缘优势带动资源优势,贸易先行促进产业联动,繁荣商业,扩大对外贸易;外引内联,共建通商口岸”的方针。经过多年的不懈努力,新疆国际商贸中心的地位已经确立,新疆16个一类口岸与98个国家有贸易往来。新疆的触角不仅伸向中亚、东南亚、北美,并延伸到西亚、南亚、欧洲、非洲、拉丁美洲。各边贸口岸日益成为周边国家和全国商品向西进出口的物资集散地。例如,自1991年开放以来,阿拉山口口岸过货量以每年35%的速度增长,连续18年位居全国陆路口岸第二位,仅次于满州里口岸。
2、行业前景
流通业被誉为“现代经济的血脉和神经”。2005年8月,《国务院关于促进流通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19号)发布,明确提出建设大市场,发展大贸易,搞活大流通,加快推进内外贸一体化和贸工农一体化。2009年2月,国务院审议通过物流业调整振兴规划,并确定了多式联运和转运设施、物流园区、城市配送、大宗商品和农村物流、制造业和物流业联动发展、物流标准和技术推广、物流公共信息平台、物流科技攻关及应急物流等九大重点工程。流通产业的发展已纳入“十二五”规划。商贸流通业发展前景良好。
新疆是我国向西开放的桥头堡,在商贸流通领域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和地缘优势。在进入大开发、大建设、大发展的历史新时期,新疆的商贸流通业有望迎来高速增长。
(七)房地产业
1、行业现状
房地产行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主导产业,在现代社会经济生活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经过十几年的发展,中国房地产业正处于向规模化、品牌化、规范化运作的转型时期。根据国家统计局2010年全国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数据,2010年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48267亿元,比上年增长33.2%。其中,商品住宅完成投资34038亿元,增长32.9%,占房地产开发投资的比重为70.5%。2010年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10.43亿平方米,比上年增长10.1%。其中,商品住宅销售面积增长8%;办公楼销售面积增长21.9%;商业营业用房销售面积增长29.9%。2010年,商品房销售额5.25亿元,比上年增长18.3%。
2、行业前景
由于我国处于城镇化的加速阶段,同时土地日益显得稀缺,房产需求存在巨大空间。
2010年4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实行更为严格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应大幅度提高。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严格限制各种名目的炒房和投机性购房,坚决抑制不合理住房需求。2010年9月出台的《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规定,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1年内重新购房的纳税人不再减免个人所得税。房产新政旨在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将对近期房地产市场形成影响。
随着新疆的城市化发展,城镇人口和居民收入稳步增加,新疆自治区“十一五”规划提出,力争完成城镇住房投资550亿元,实现竣工面积6000万平米,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22-35平米,住房成套率达到85%,初步建立比较完善的城镇住房保障制度。因此,平均每年需建住房建筑面积约1000万平方米,其中乌鲁木齐市每年需建住房500-600万平米,才能满足市场需求,因此,预计新疆房地产业至少还有20年的发展空间。
(八)农牧种植业
1、行业现状
农业是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第一产业,农牧种植产业是确保我国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支柱型产业,是一个十分庞大的产业链条和网络,广泛维系着农牧民生产增收和国家食品安全问题。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全国全年粮食产量54641万吨,比上年增加1559万吨,增产2.9%。其中,夏粮产量12310万吨,减产0.3%;早稻产量3132万吨,减产6.1%;秋粮产量39199万吨,增产4.8%。
根据新疆统计局公布的《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0年新疆农林牧渔业总产值1846.18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4.9%,其中,农业产值1376.89亿元,增长4.7%;林业产值35.27亿元,增长6.4%;畜牧业产值375.79亿元,增长5.1%;渔业产值12.66亿元,增长5.5%;农林牧渔服务业产值45.57亿元,增长6.1%。
在新疆的农牧种植业中,棉花种植在全国范围内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棉花是人民生活的必需品,也是重要的工业原料和军用物资。棉花在国民经济发展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国际国内需求量很大,我国每年对于进口棉花的需求是在200万吨左右。新疆是我国重要的棉花生产基地,2009年棉花总产量250万吨,棉花总产量占全国的40%,棉花单产连续16年位居全国之首。
2、行业前景
农业现代化是我国农牧种植业的必然发展趋势,也是十二五的规划重要内容。因地制宜推进规模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切实保障粮食安全,走一条有特色的农业现代化路子是我国农业发展的主旋律。农业现代化发展至少包括以下内容:农田、牧区和其他作物种植面积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土地保护;建设若干兼具优势与特色的农产品产业带,引导资金、加工、流通、储运等资源向优势产业区聚集,提高我国农产品国内外竞争力;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加快构建便捷高效的现代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打造各种形式、覆盖全程的农业专业化合作组织,促进农业技术集成化、劳动过程机械化、生产经营信息化;加快生态农业和循环农业建设。
新疆拥有独特的光热水土资源优势,是我国重要的棉花、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新疆出产的棉花、啤酒花、红花、枸杞、番茄、哈密瓜、吐鲁番葡萄、库尔勒香梨、和田石榴等特色农产品品质优异,在国内外享有盛誉。而且新疆水资源比较稳定,现人均耕地面积为全国人均数的2倍多。根据新疆农业厅的统计,新疆农业高效节水面积超过2000万亩,居全国前列。新疆还有大量的可开垦的宜农荒地和利用草地、林地,具有大力开展农业综合开发的比较优势。同时,根据新疆农业厅的规划,2010年新疆棉花面积将稳定在2000万亩左右,总产量达250万吨以上。
二、发行人行业地位及优势
(一)行业地位
新投集团是新疆自治区最重要的国有产业投资主体和推动自治区产业发展的重要载体。根据新疆自治区人民政府相关会议精神,将进一步壮大新投集团资产实力,充分发挥新投集团在自治区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投资发展方向方面的引导作用。例如,新投集团全资子公司新疆金纺纺织股份有限公司是自治区规模最大的国有棉纺织企业;控股子公司新疆大西部旅游股份公司是新建自治区旅游行业的龙头企业;参股子公司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是新疆自治区最大的钢铁企业;参股子公司国电新疆吉林台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拟开发建设的伊犁喀什河流域14级梯级水电项目,是新疆自治区最大的水电建设工程。
(二)竞争优势
1、突出的资源优势
新疆地域辽阔,地形多样,矿产种类齐全、储量大。在全国已知的171种矿产中,新疆已发现有138种,探明资源储量的有117种。其中,5种储量居全国首位,24种居全国前5位,43种居全国前10位,23种居西北地区首位。特别是石油储量占全国陆上石油资源量的30%,天然气储量占全国陆上天然气资源量的34%,煤炭储量占全国资源量的40%。为新投集团对矿产资源开发、有色金属制造、精细化工等板块业务的开发提供了充足的资源保障。
2、良好的区位优势
新疆与周边8个国家陆路接壤,拥有17个沿边一类口岸和13个二类口岸。自古以来就是东西方通商的重要枢纽,对中亚地区具有较强的辐射作用。新投集团依托新疆特有的区位优势,有利于拓展商业贸易板块业务的发展。
3、便捷的交通优势
新投集团所在地区交通网络发达。在航空方面,乌鲁木齐机场为全国五大门户机场之一,开通国际国内航线69条;在铁路方面,乌鲁木齐火车站是全疆铁路的总枢纽,兰新铁路复线和南疆铁路的建成运营后,其承担内地和中亚地区的客货集散运输能力大为增强;在公路方面,3条国道穿过市区与全疆、全国及周边国家相连,市区主干道河滩快速路与吐乌大高等级公路、乌奎高速公路和衔接,外环路现已贯通。
4、有力的政府支持优势
新疆自治区政府实施优势资源转换战略和“大企业、大集团”战略。新投集团是自治区人民政府最重要的企业国有资本营运及机构之一,是自治区优势支持产业、重要骨干企业,其发展得到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强力支持。在中央提出倾全国之力建设新疆,新疆处在大建设、大开发、大发展的历史新时期,新疆自治区人民政府明确提出要向新投集团注入优质矿产资产,做大做强新投集团。同时,自治区国资委根据“谁投资、谁决策、谁收益、谁承担风险”的原则,授予新投集团在发展战略规划之内充分的投资决策权,强化投资功能。同时,赋予新投集团更加灵活的资产处置权。
5、良好的管理及人力资源优势
发行人具有良好的国有企业治理模式,近年来,进一步完善了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了一套管理体制顺畅、运行机制灵活的运行模式和市场化的管理机制,形成了机构设置合理、决策程序科学、监督手段有效、分配制度合理的运行机制。公司拥有从业经历丰富、综合素质较高的投资经营管理团队和专业人才,为公司管理及运作提供良好的人力资本支持。
三、发行人主营业务模式、状况及发展规划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模式
新投集团主要从事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以及经批准的其他业务,以资本运作为主要操作手段,对相关实体产业进行投资获取投资收益,领域涵盖了矿产资源开发、水电、精细化工、有色金属制造、旅游服务业、商贸流通、房地产和农牧种植等行业和其他新兴产业领域。集团公司主要从事投资管理和人才管理工作,各项具体业务以子公司形式开展实体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的主营业务状况
自2006年6月成立以来,新投集团始终坚持在整合优势资源、创新发展模式、加强风险控制、打造核心竞争力等方面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情况如下表:
表10-1 发行人2008年-2010年主营业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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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人业务发展规划
新投集团的中长期业务发展目标是通过资产收购整合等形式实现资产规模超百亿元,成为跨行业、跨地区、跨所有制的以资源型能源产业为主营业务的,西部一流,辐射全国的具有较强的竞争力的大型国有投资控股型企业集团。
新投集团“十二五”的发展规划进一步提出“两轮驱动、前后加力”的战略发展思路以及“阶梯储备、递进开发、前后加力、稳步推进”的投资理念。争取在两到三年的时间里打造5家年度分红回报在3000万元以上的参控股企业;打造5家年度分红回报在1000万元以上的参控股企业;培育10家年度分红回报在500万元以上参控股的企业;积极培育扶持3家拟上市参控股公司实现上市融资。
第十一条 发行人财务情况
本部分财务数据来源于新投集团2008年、2009年及2010年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发行人的上述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阅读下文的相关财务报表中的信息时,应当参照发行人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注释以及本募集说明书中其他部分对发行人的历史财务数据的注释。
一、发行人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表11-1 发行人2008-2010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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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财务分析
(一)财务概况
截至2010年12月31日,发行人资产总额为721,805.0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为144,315.53万元,非流动资产为 577,489.47万元,所有者权益为517,673.31万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482,211.87万元;2008至2010年发行人分别实现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7,923.14万元、6,732.05万元和 19,413.79 万元。
通过上述基本财务数据可以看出,发行人资产规模较大,资产负债率较低,盈利能力较好且逐年增强,能够保证本期债券按时还本付息。
(二)财务构成情况
表11-2 发行人2008-2010年资产负债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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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转20版)
公司名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万元) | 经营范围 | 持股比例 | |
(一)全资、控股子公司 | |||||
丝绸之路大饭店 | 餐饮、住宿 | 7,308.66 | 客房、饭食、饭菜(不含外送)、酒、饮料、干湿点熟食、美容、美发等。 | 100.00% | |
新疆天宁房地产有限公司 | 房地产开发及经营 | 6,000.00 | 房地产开发及经营、委托代建;房地产咨询。 | 100.00% | |
新疆新投绿环种植有限种植责任公司 | 种植及零售业 | 1,000.00 | 蔬菜、水果、花卉、中药材、林木的种植与销售;零售;花费、农膜、五金、建材。 | 100.00% | |
新疆新投经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投资及经贸 | 2,000.00 | 轻工、化工、纺织生产原料及产品(专项除外),机电设备(专项除外),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含三材),仪器仪表,办公设备,文化用品,农副土特产品等的批发、零售 | 100.00% | |
新疆金纺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 纺织加工 | 30,921.51 | 针纺织品服装的生产、销售;皮棉经营;房屋租赁等。 | 61.14% | |
新疆恒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投资 | 11,000.00 | 高新技术产业、新兴产业的风险投资、经营及管理。 | 42.73% | |
新疆大西部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 旅游业务 | 15,500.00 | 旅游业务、旅游资源的开发、旅游项目的开发、分支机构经营旅游服务、旅游客运等。 | 34.62% | |
(二)募投项目实施主体 | |||||
国电新疆吉林台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 水电 | 45,675.00 | 电站投资开发;电力生产及经营;水电工程技术咨询服务;供水;水产养殖。 | 16.00% |
上市公司名称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持有股数(万股) | 持股比例(%) |
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广汇股份 | 沪市:600256 | 2,384 | 1.93 |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 特变电工 | 沪市:600089 | 4,422 | 2.18 |
新疆中泰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泰化学 | 深市:002092 | 3,060.35 | 2.65 |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八一钢铁 | 沪市:600581 | 451 | 0.59 |
美克国际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 美克股份 | 沪市:600337 | 360 | 0.57 |
董事会成员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出生年份 |
1 | 王学斌 | 董事长 | 男 | 1957 |
党委书记 | ||||
2 | 康敬成 | 董事 | 男 | 1957 |
总经理 | ||||
3 | 王 琦 | 董事 | 男 | 1966 |
党委副书记 | ||||
纪委书记 | ||||
4 | 克里木· 玉素甫 | 董事 | 男 | 1960 |
党委委员 | ||||
工会主席 | ||||
监事会成员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出生年份 |
1 | 王锴 | 监事会主席 | 男 | 1963 |
2 | 马志刚 | 监事 | 男 | 1960 |
3 | 余梅娟 | 监事 | 女 | 1968 |
4 | 艾力卡木·艾克拉木 | 监事 | 男 | 1981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出生年份 |
1 | 康敬成 | 董事 | 男 | 1957 |
总经理 | ||||
2 | 林鲁凡 | 党委委员 | 男 | 1951 |
总会计师 | ||||
3 | 郑 东 | 党委委员 | 男 | 1969 |
副总经理 | ||||
4 | 陆 斌 | 党委委员 | 男 | 1957 |
副总经理 | ||||
5 | 张 玉 | 党委委员 | 女 | 1964 |
副总经理 |
项 目 | 2010年度 | 2009年度 | 2008年度 |
主营业务收入 | |||
农产品种植销售 | 108.52 | 250.67 | 191.58 |
旅游餐饮服务业 | 21,927.15 | 720.26 | 703.35 |
房地产 | 10,623.79 | 6,539.42 | - |
商品贸易 | 1,375.76 | 7,666.68 | 219.10 |
棉纱销售 | 50,614.35 | 36,514.94 | - |
其他 | 318.42 | 3,752.87 | 1,154.49 |
合 计 | 85,574.61 | 55,444.83 | 2,268.53 |
主营业务成本 | |||
农产品种植销售 | 155.79 | 262.90 | 211.59 |
旅游餐饮服务业 | 18,625.37 | 0.00 | - |
房地产 | 7,152.54 | 4,942.78 | - |
商品贸易 | 1,452.01 | 7,506.93 | 193.18 |
棉纱销售 | 44,696.76 | 36,154.38 | - |
其他 | 88.31 | 1,843.54 | - |
合 计 | 72,170.78 | 50,710.53 | 404.77 |
主营业务利润 | |||
农产品种植销售 | -47.27 | -12.22 | -20.01 |
旅游餐饮服务业 | 3,301.78 | 720.26 | - |
房地产 | 3,471.25 | 1,596.64 | - |
商品贸易 | -76.25 | 159.75 | 25.92 |
棉纱销售 | 5,917.59 | 360.56 | - |
其他 | 230.11 | 1,909.33 | - |
合 计 | 13,403.83 | 4,734.31 | 5.91 |
项 目 | 2010年度/末 | 2009年度/末 | 2008年度/末 |
资产总额 | 721,805.00 | 545,718.12 | 336,345.31 |
其中:流动资产 | 144,315.53 | 67,201.67 | 17,180.00 |
负债合计 | 204,131.69 | 104,622.96 | 38,953.66 |
其中:流动负债 | 140,574.09 | 35,583.00 | 11,310.52 |
所有者权益(归属于母公司) | 482,211.87 | 426,889.52 | 291,463.41 |
营业收入 | 89,912.02 | 56,181.31 | 3,278.69 |
投资收益 | 22,444.16 | 7,625.02 | 7,529.36 |
利润总额 | 21,011.34 | 8,652.55 | 10,624.71 |
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 | 19,413.79 | 6,732.05 | 7,923.14 |
项 目 | 2010年度/末 | 2009年度/末 | 2008年度/末 |
资产总额 | 721,805.00 | 545,718.12 | 336,345.31 |
其中:流动资产 | 144,315.53 | 67,201.67 | 17,180.00 |
固定资产 | 54,826.72 | 24,908.75 | 11,378.53 |
负债合计 | 204,131.69 | 104,622.96 | 38,953.66 |
其中:流动负债 | 140,574.09 | 35,583.00 | 11,310.52 |
非流动负债 | 63,557.60 | 69,039.96 | 27,643.14 |
资产负债率 | 28.28% | 19.17% | 11.58% |
所有者权益(归属于母公司) | 482,211.87 | 426,889.52 | 291,463.41 |
发行人
主承销商
二〇一一年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