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超日太阳 公告编号:2011-099
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1年10月26日以电话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并于2011年10月3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主持,会议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书面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补充新增2011年度对电站项目子(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补充新增2011年度对电站项目子(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详情请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增加总经理在办理太阳能电站项目投资事项中的授权的议案》。
《关于增加总经理在办理太阳能电站项目投资事项中的授权的公告》详情请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1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详情请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特此公告。
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超日太阳 公告编号:2011-100
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充新增2011年度对电站
项目子(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证券法》、《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董事会根据2011年度公司整体生产经营计划和现阶段电站项目发展规划,提出了补充新增2011年度对电站项目子(孙)公司(以下简称 “电站项目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1年3月18日,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对上海超日(洛阳)太阳能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80,000万元人民币担保额度,对上海超日(九江)太阳能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担保额度,合计担保额度为不超过100,000万元人民币。(详见《关于2011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1-030)
2011年5月6日,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对上海超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15,000万元人民币担保额度,对上海卫雪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15,000万元人民币担保额度,新增合计担保额度为不超过30,000万元人民币。(详见《关于新增2011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1-044)
2011年9月13日,公司201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对香港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担保额度,对西藏日喀则市超日国策太阳能应用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担保额度;并增加2011年度对超日国贸提供担保额度45,000万元人民币,对超日国贸年度合计提供最高担保额度增加为60,000万元人民币。(详见《关于新增2011年度对子公司(香港超日、西藏超日)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1-075;《关于增加2011年度对子公司(超日贸易)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1-082)
2011年10月2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对香港超日下设电站项目公司提供不超过210,000万元人民币担保额度,其中包括对Chaori Sky Solar Energy S.à r.l.下属电站项目公司提供不超过150,000万元人民币担保额度,对香港超日直属电站项目公司提供不超过60,000万元人民币担保额度。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详见《关于新增2011年度对全资子公司超日香港下设电站项目子(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1-098)
二、本次担保情况
根据公司本年度进一步整合产业链,重点发展建设电站项目的总体战略,从而进一步增加组件的总体销售量,提高综合毛利率,摆脱光伏组件制造企业在组件销售价格方面低层次的价格竞争,提升企业整体盈利能力,公司本年度积极投身于终端市场(电站建设),不断寻找合作伙伴投资建设太阳能电站。公司前期与Greenleaf TNX Mangement合资设立了Greenleaf Clear Skies I,LLC用于投资开发美国电站项目。随后公司为了规范管理、提高效率,专门设立了香港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日香港”)用以开拓海外太阳能电站市场、投资海外太阳能电站项目。超日香港投资建设海外电站存在两种经营模式,第一,超日香港直接投资设立电站项目公司;第二,超日香港按不同地区和合作客户设立地区项目投资公司(如Chaori Sky Solar Energy S.à r.l.、CHAORI SOLAR USA, LLC.、Chaori CS solar Project international AG等),再由地区项目投资公司投资设立电站项目公司。(本次补充新增担保对象为由地区项目投资公司设立的电站项目公司)
现为了持续有效地推进公司电站工程发展战略,开辟太阳能组件的全新销售渠道,根据公司现阶段电站项目发展整体规划,公司拟补充新增2011年度对电站项目公司提供不超过25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的欧元或美元)担保额度。
1.具体担保对象和提供的担保额度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被担保电站项目公司的所属项目投资公司 | 担保额度 |
1 | Greenleaf Clear Skies I,LLC (美国项目,超日公司与Greenleaf TNX Mangement合资) | 50,000 |
2 | Chaori solar USA,LLC (美国项目,超日香港全资) | 50,000 |
3 | Chaori CS solar Project international AG(设立中) (欧洲项目,超日香港与China Solar Gmbh合资) | 50,000 |
4 | CHAORI BG SOLAR JSC(设立中) (东欧项目,超日香港与Angel Vasilev Stefanov等自然人合资) | 50,000 |
5 | 超日天华新能源工程有限公司(设立中) (国内项目,超日香港与天华阳光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合资) | 50,000 |
2.担保期限及相关授权
上述担保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12个月。
从提请股东大会自通过上述事项之日起,在此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3.担保事项的审批程序
本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三、担保对象及相关公司基本情况
1.本次补充新增的担保对象为地区项目投资公司设立的电站项目公司,电站项目公司将随电站项目正式启动时投资设立。(公司将根据电站项目的进展情况履行必要审批程序并披露后续公告。)
2.本次补充新增担保额度的相关地区项目投资公司包括:
(1)Greenleaf Clear Skies I,LLC:主要投资建设Greenleaf TNX Mangement所拥有的美国电站项目。(详见公告2010-07《关于对外投资设立Greenleaf TNX Clear Skies I,LLC的公告》)
(2)Chaori solar USA,LLC:主要投资建设美国电站项目。(详见公告2011-072《关于对外投资设立CHAORI SOLAR USA, LLC.的公告》)
(3)Chaori CS solar Project international AG:主要投资建设China Solar Gmbh所拥有的欧洲电站项目。(详见公告2011-088《关于对外投资设立CS solar Project international AG的公告》)
(4)CHAORI BG SOLAR JSC:主要投资建设Angel Vasilev Stefanov等自然人所拥有的东欧电站项目。(详见公告2011-094《关于对外投资设立CHAORI BG SOLAR JSC的公告》)
(5)超日天华新能源工程有限公司:主要投资建设天华阳光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所拥有的国内电站项目。(详见公告2011-073《关于对外投资设立超日天华新能源工程有限公司的公告》)
四、担保的目的和风险评估
1.公司为进一步增加组件销量,进一步提高企业盈利,自2011年上半年以来,积极寻找合作伙伴投身于太阳能电站项目建设。根据太阳能电站工程项目建设的行业惯例,20%的项目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投入,80%的项目资金来自于国内外的银行贷款,本次对电站项目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即为取得电站项目的银行贷款所用。
公司本次对电站项目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将对落实电站项目投资建设提供有力保障。电站项目的顺利推进,一方面将有利于增加组件销量,消化组件库存,按照行业经验和初步测算,电站项目每新增2亿投资约将增加组件需求12MW,即公司提供担保后每能落实2亿电站项目的投资建设将新增组件销售量约12MW(公司目前可开发的电站储备项目按总投资额计算约有46亿,折算增加组件销售量约276MW);另一方面将有利于公司取得具有竞争力的组件销售价格,按照今年前三季度的组件销售情况,直接销往电站建设的组件均价约比纯销售组件的均价提高22%左右(以1-9月实际发生售价对比的数据计算得出,售往电站均价约1.25欧元/瓦,纯零售均价约1.02欧元/瓦)。开发投资电站项目将成为公司在现阶段竞争激烈的光伏市场环境中进一步抢占市场先机,进一步整合产业链的重要举措。
(上述增量数据分析并不代表公司 2011年度及以后的盈利预测,所涉及的电站项目能否顺利实施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2、公司本次补充新增提供担保额度的对象为控股地区项目投资公司下属的具体电站项目公司,其所涉及的电站工程项目系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担保所取得的贷款仅为电站工程建设作用,不存在行业非系统性风险。公司在担保期内拥有对电站项目公司经营控制权,有能力对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地区项目投资公司的合资对方也将按投资比例提供反担保措施,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相违背的情况。
五、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补充新增2011年度对电站项目子(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事项,主要是为了满足未来电站项目公司的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本次新增提供担保额度的对象为控股地区项目投资公司下属的具体电站项目公司,其所涉及的电站工程项目系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担保所取得的贷款仅为电站工程建设作用,不存在行业非系统性风险。公司在担保期内拥有对电站项目公司经营控制权,有能力对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地区项目投资公司的合资对方也将按投资比例提供反担保措施,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相违背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补充新增2011年度对电站项目公司提供不超过250,000万元人民币担保额度。同意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本议案还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1年9月30日,公司对下属子公司累计担保额为92,000万元,上述担保数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10年12月31日)的比例为:29.99%。
截至2011年9月30日,股东大会授权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为245,000万元。本次拟补充新增2011年度对电站项目公司的担保额度为250,000万元,若本议案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新增2011年度对全资子公司超日香港下设电站项目子(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均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则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为705,000万元。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
七、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特此公告
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超日太阳 公告编号:2011-101
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总经理在办理太阳能电站
项目投资事项中的授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公司”)为了进一步增强应对当前光伏市场的复杂情况的能力,进一步降低行业波动对公司的影响,进一步开辟和挖掘终端客户,进一步增加企业盈利,近期积极向晶硅太阳能组件的下游发展,投身于国内外电站建设运营领域。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授权总经理办理太阳能电站项目投资事项的议案》,为保证电站项目迅速、高效的实施,授权公司总经理在授权事项的条件范围内办理电站项目的投资事项(详见公告2011-086《关于授权总经理办理太阳能电站项目投资事项的公告》)。
现根据公司国内外电站业务的进一步发展情况,为确保新开发区域或新合作客户的电站项目能迅速、高效的实施,合理减少繁杂的决策程序,公司拟进一步有条件的增加对总经理在办理太阳能电站项目投资事项中的授权。
具体新增的授权范围如下:
原授权事项需满足的条件中 “2.所投资项目仅限于下属于Chaori Sky Solar Energy S.à r.l.、CHAORI SOLAR USA, LLC.、CS solar Project international AG及超日天华新能源工程有限公司这四家子、孙公司的国内外太阳能电站项目;”
增加为“2. 所投资项目仅限于下属于Greenleaf Clear Skies I,LLC、香港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Chaori Sky Solar Energy S.à r.l.、CHAORI SOLAR USA, LLC.、Chaori CS solar Project international AG、超日天华新能源工程有限公司及CHAORI BG SOLAR JSC这七家子、孙公司的国内外太阳能电站项目;”(上述电站项目投资公司相关信息详见公告2010-07、2011-014、2011-026、2011-072、2011-073、2011-088、2011-094)
(其余授权条件及授权事项不变)
特此公告
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超日太阳 公告编号:2011-102
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第六次临时
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2.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1年11月16日上午9:30召开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5.出席对象:
(1)截至2011年11月1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保荐机构代表等。
6.会议地点: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杨王经济园区旗港路738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新增2011年度对全资子公司香港超日下设电站项目子(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2.审议《关于补充新增2011年度对电站项目子(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有关议案的详细内容请参见刊登于本公告日的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1年11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00。
2.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深圳证券代码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持深圳证券代码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股东深圳证券代码卡、股东签署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或本人身份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请在2011年9月8日下午16:00点前送达公司,并电话确认)。
3.登记地点: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杨王经济园区旗港路738号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严佳伟、汤海虹
联系电话:021-51889318、021-51889328
传真:021-33617902
联系地址: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杨王经济园区旗港路738号
邮编:201406
5.注意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股东大会工作人员将于会议开始前30分钟结束实际与会人数统计,请出席会议的股东提前到场。
(3)与会代表在参会期间的交通、通讯、食宿费用自理。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0月31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 ),出席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投票。
序号 | 议案内容 | 表决意见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 | 关于新增2011年度对全资子公司香港超日下设电站项目子(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 |||
2 | 关于补充新增2011年度对电站项目子(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附注:
1、如欲投票同意提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提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提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补充新增2011年度
对电站项目子(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1年10月31日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全体独立董事承诺独立履行职责,未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影响,并就公司《关于补充新增2011年度对电站项目子(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我们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补充新增2011年度对电站项目子(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事项,主要是为了满足未来电站项目公司的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本次新增提供担保额度的对象为控股地区项目投资公司下属的具体电站项目公司,其所涉及的电站工程项目系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担保所取得的贷款仅为电站工程建设作用,不存在行业非系统性风险。公司在担保期内拥有对电站项目公司经营控制权,有能力对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地区项目投资公司的合资对方也将按投资比例提供反担保措施,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相违背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补充新增2011年度对电站项目公司提供不超过250,000万元人民币担保额度。同意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本议案还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签名:
庞乾骏 ___________ 薛 峰___________
兰 佳 ___________
2011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