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合同公告
证券代码:002459 证券简称:天业通联 公告编号:2011-043
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合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北京华隧通掘进装备有限公司及SELI-SOCIETA ESECUZIONE LAVORI IDRAULICI SpA公司与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10月28日签订了《埃塞俄比亚GD-3水电工程硬岩掘进机及其附属系统采购项目合同书》,合同金额为USD28,813,821.42(大写:美元贰仟捌佰捌拾壹万叁仟捌佰贰拾壹元肆角贰分),折合人民币182,362,675.77元。现将上述合同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合同风险提示
1、合同的生效条件: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2、合同的履行期限:2011年10月至2012年9月。
3、合同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本合同受不可抗力影响造成的风险。
二、合同当事人介绍
1、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解放大道558号葛洲坝大酒店
法定代表人:杨继学
注册资本:348,745.8977万元
主营业务:建筑工程承包施工、水泥生产销售、民用爆破、高速公路运营、水力发电和房地产。
葛洲坝集团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未与公司发生类似业务的交易。
2、北京华隧通掘进装备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SELI-SOCIETA ESECUZIONE LAVORI IDRAULICI SpA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的交易价格为USD28,813,821.42(大写:美元贰仟捌佰捌拾壹万叁仟捌佰贰拾壹元肆角贰分),折合人民币182,362,675.77元。
2、结算方式:合同生效后,买方凭卖方出具的单证,20天内(不迟于2011年11月10日)向卖方支付10%设备价格的预付款;设备运抵组装工厂后,买方于20天内凭卖方出具的单证支付设备价格的30%;合同设备在组装工厂完成预组装及调试工作、工厂验收且合同双方签署验收合格证后、完成适当解体、包装并装船后,20天内凭卖方出具的单证支付本批次发货设备价款的20%;已交付合同设备到达施工现场经双方清点并具备组装条件后,20天内凭卖方出具的单证支付已交付设备价格的20%;已交付合同设备在施工现场完成组装调试以及1000m试掘进且试掘进验收合格并签署合格证书后20天内,根据卖方提交的单证支付已交付设备价格的15%;质量保证期满完成最终验收后,应当由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文件经审核无误后30天内支付给卖方质量保证期已满的合同设备价款的5%。
3、签署时间:2011年10月28日
4、生效条件议: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5、履行期限:2011年10月至2012年9月。
6、违约责任:
(1)如果卖方未能按照规定的计划交货,卖方按以下比例支付迟交违约金:
a.从迟交的第1~4周,每周违约金为迟交的合同设备金额的百分之零点二(0.2%);
b.从迟交的第5~8周,每周违约金为迟交的合同设备金额的百分之零点八(0.8%);
c.从迟交第9周起,每周违约金为迟交的合同设备金额的百分之一(1.0%)。
在计算违约金时,迟交不足1周的按1周计算。违约金的总金额不得超过合同设备总价的百分之八(8%)。迟交违约金的支付不能免除卖方继续交付迟交的合同设备的义务。
(2)由于卖方原因合同设备未在2.5个月内完成组装、调试并开始试掘进,每延误1周赔偿金额为该台合同设备总价的0.75%,少于1周的,按1周计算。赔偿金额不超过合同设备总价的5%。
(3) 卖方知晓买方购买本合同项下设备的具体用途及对因该设备导致的工程工期延误给买方所造成的风险。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此次合同总金额为USD28,813,821.42元,折合人民币182,362,675.77元,收入全部在本公司实现,约占本公司2010年度营业收入的16.66%。合同的履行将对本公司2012年的经营业绩产生较为积极的影响,但对公司业务、经营的独立性不会产生影响。
五、备查文件
埃塞俄比亚GD-3水电工程硬岩掘进机及其附属系统采购项目合同书
特此公告。
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