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财政资金扶持中小企业上市融资
2011-11-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胡心宇
安徽省财政厅日前印发《关于中小企业上市和债务融资奖励与补助实施办法的通知》,对中小企业首发上市、上市再融资、债务融资给予财政资金扶持。
根据该《通知》,安徽省中小企业改制成功、与保荐机构签订上市辅导协议、在安徽证监局办理上市辅导备案登记的上市后备中小企业,省和同级财政分别给予100万元的补助;在中小板或创业板首发上市成功的中小企业,省和同级财政分别给予50万元的奖励;上市中小企业成功实施再融资的,省和同级财政分别给予50万元的奖励;成功实现债务融资的中小企业,省和同级财政分别给予发行费用(包括中介机构费用、发行交易费用、推广宣传费用等)的10%、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补贴。
(胡心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