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金是企业及其职工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建立企业年金计划,是政府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应对社会老龄化危机的良方;是企业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提高员工养老保障福利的良策;是员工改善退休生活,尊享体面养老的良选。
企业年金计划目前主要分为单一运作和集合运作两类。集合计划是国家倡导的优选运作方式,在OECD(经合组织)等国家已经运行了几十年,发展较为成熟,但在我国仍处于起步阶段。2011年随着《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与《关于企业年金集合计划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出台,集合计划产品的设立、运行得以进一步明确和规范,集合计划产品的特征、优势得以进一步发挥和突显,预计集合计划产品的推出将吸引更多企业参加企业年金,也为企业建立年金计划提供更多的选择空间。
相对于单一计划,为什么选择企业年金集合计划?
相对于单一计划,集合计划采用标准化的模式,对加入该计划的企业年金基金进行集中管理、集合投资,从实践来看,集合计划之所以得到如此迅速的发展,主要得益于其特有的优势及对企业和职工的巨大吸引力:
一是规模经济。企业年金集合计划能够以整体规模摊薄和降低计划的运营成本和管理费用,并且可将资产分散给不同的金融机构进行投资管理,最大限度地实现资产多元化配置,提高资产管理效率。
二是加入简便。集合计划采用标准化的模式和标准化的流程,降低了中小企业参与年金的门槛,简化了中小企业参与年金的流程,解决了年金建立程序繁琐的问题。作为标准化产品,集合计划的加入程序十分便捷,委托人只需进行产品选择,无需再对其他管理人进行招标,也不必要自主承担资产配置、合同谈判、备案等大量管理工作。
三是参与便利。企业年金集合计划没有资产规模的限制,消除了中小型企业建立企业年金计划的门槛,降低和分摊了企业建立企业年金计划的成本。
四是选择灵活。集合计划可以提供多种不同风格的投资产品满足不同企业和职工的个性化需求,赋予企业和职工在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转换和分配资产的权利,充分发挥出企业和职工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五是携带方便。员工在同一集合计划的企业之间流动,可以不改变企业年金计划的参保关系,养老金权益也不会因工作变动遭受损失。
六是受托专业。集合计划制度安排赋予了受托人在产品开发、机构选择、战略资产配置等方面的核心职能,不仅凸显了专业法人受托机构的专业核心价值作用,较好解决了目前企业年金制度运行中普遍存在的受托人缺位问题;另外还引入在不同投资细分领域的外部优秀投资管理人,各年金管理人的管理优势在集合计划平台上得到了更有效地整合,为客户带来更多选择和更好收益。
可以预见,随着更多规范的集合计划产品推向市场,集合计划将逐渐成为国内企业年金市场发展的主流。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国内市场上集合计划的主要实践者和推动者,先后开发设计了金色晚晴、金色交响、金色林荫、金色创富、金色丰年等各具特色的金色系列企业年金集合计划,其创新性、稳健性、便捷性的集合计划将成为企业客户建立年金计划安心、省心、明智的选择。
(CIS)
——企业年金集合计划,您的明智之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