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ST梅雁 证券编码:600868 编号:2011-029
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1年11月1日上午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举行,会议由汪汝俊董事长主持,6名董事出席了现场会议,9名董事参与投票表决。全体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调整的决议。同意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鉴于公司董事会董事人员变动,现对董事会下设的战略决策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人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专门委员会人员构成如下:
1、战略决策委员会:(3人)
主任委员:汪汝俊
组成人员:汪汝俊、崔学刚、杨健
2、审计委员会:(3人)
主任委员: 谭文晖
组成人员:谭文晖、肖敏、雷虹
3、提名委员会:(5 人)
主任委员: 肖敏
组成人员:肖敏、谭文晖、崔学刚、汪汝俊、唐春保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3人)
主任委员:崔学刚
组成人员:崔学刚、肖敏、王荣辉
上述委员会的基本职责、决策程序及议事规则按照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二、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长处置公司资产的决议。同意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1、授权董事长按照不低于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加转让税费的定价原则,对公司的房产、土地进行定价和销售;
2、如公司单次出售资产总额(如果同时存在帐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不超过3000万元时,且在十二个月内同类交易累计绝对金额不超过1亿元以内的,授权董事长按照有关规定决定资产处置事宜。
3、公司原于2010年10月15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授权总经理处置公司资产的决议”在本决议通过之日起失效。
三、通过了关于授权总经理审查批准公司生产经营权限的决议。同意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根据生产和经营管理需要,授权总经理按程序审查批准单笔金额在250万元以内的公司改造和流动资金事项。
四、通过了关于公司总会计师黄立同志辞职的议案。同意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公司董事会于2011年10月14日收到黄立同志的书面辞职报告。董事会经审议,同意黄立同志辞去公司总会计师职务。
五、通过了关于免除高春源同志审计部负责人职务的决议。同意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六、通过了关于聘任高春源同志担任总会计师的决议,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一致。同意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七、通过了关于聘任陈伟生同志担任审计部负责人的决议,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一致。同意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特此公告
附:个人简历
高春源,男,广东五华人,1971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会计师、审计师、国际商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1992年8至2010年6月先后在梅州市无线电厂、梅江区华侨住宅开发有限公司、广东梅雁轮胎有限公司、梅县梅雁电子科技工业有限公司从事会计工作;2010年7月至今任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总监。
陈伟生,男,1969年1月生,广东梅县人,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经济师。1992年7月至2007年12月在建设银行梅州市分行工作,主要从事过建筑工程预结算审核、信贷资产管理工作,历任业务部经理、信贷管理部经理。2008年1月至今在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主要从事公司内部审计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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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 事 会
二O一一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