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25版)
2)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在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3)截至2011年6月30日,本基金的其他资产项目包括:
序号 | 名称 | 金额(元) |
1 | 存出保证金 | 4,436,738.08 |
2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
3 | 应收股利 | 2,658,012.92 |
4 | 应收利息 | 4,998,570.45 |
5 | 应收申购款 | 55,560.11 |
6 | 其他应收款 | - |
7 | 待摊费用 | - |
8 | 其他 | - |
9 | 合计 | 12,148,881.56 |
4)截至2011年6月30日本基金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债。
5)截至2011年6月30日,本基金未持有权证。
6)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序号 | 股票代码 | 股票名称 | 流通受限部分的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流通受限情况说明 |
1 | 600315 | 上海家化 | 201,266,415.60 | 6.28 | 筹划国资改革事宜 |
本基金截至2011年6月30日止持有的因公布的重大事项可能产生重大影响而被暂时停牌的股票,该类股票将在所公布事项的重大影响消除后,经交易所批准复牌。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其他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7)因四舍五入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市值占净值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六、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阶段 | 净值增长率① |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 ①-③ | ②-④ |
2006/09/20-2006/12/31 | 28.18% | 0.99% | 38.19% | 1.10% | -10.01% | -0.11% |
2007/01/01-2007/12/31 | 156.73% | 2.04% | 110.11% | 1.75% | 46.62% | 0.29% |
2008/01/01-2008/12/31 | -50.81% | 2.32% | -53.21% | 2.44% | 2.40% | -0.12% |
2009/01/01-2009/12/31 | 51.09% | 1.58% | 75.81% | 1.67% | -24.72% | -0.09% |
2010/01/01-2010/12/31 | -9.84% | 1.31% | -1.91% | 1.30% | -7.93% | 0.01% |
2011/01/01-2011/06/30 | -13.11% | 1.16% | -4.92% | 1.02% | -8.19% | 0.14% |
七、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 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财产拨划支付的银行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合同生效后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2、上述基金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按照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3、基金运作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本基金年管理费率为1.5%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本基金年托管费率为0.25%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3)上述1、中3)到8)项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支出金额支付,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
4、不列入基金运作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前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5、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降低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6、基金税收
基金和基金份额持有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主要包括基金的申购费、赎回费、转换费等,上述费用具体的费率、计算公式、收取使用方式等内容请参见本招募说明书“第七节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
八、其他应披露事项
1、2011年4月28日上投摩根成长先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2、2011年5月19日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申购费率调整的公告。
3、2011年5月25日上投摩根成长先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上述公告均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基金管理人公司网站上。
九、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说明
本基金于2006年9月20日成立,至2011年9月20日运作满五年。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结合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活动,对2011年5月3日公告的《上投摩根成长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内容补充和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更新内容截止日为2011年9月19日,基金投资组合及基金业绩的数据截止日为2011年6月30日。
2、在“三、基金管理人”的“主要人员情况”中,对独立董事、董事、监事长、基金经理及投资决策委员会等信息进行了更新。
3、在“四、基金托管人”中,对基金托管人的基本情况及相关业务经营情况进行了更新。
4、在“五、相关服务机构”中,增加并更新了代销机构的信息。
5、在“七、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和转换”中,变更了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及基金转换公式相关内容。
6、在“八、基金的投资”的“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中,根据本基金实际运作情况更新了最近一期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
7、在“九、基金的业绩”中,根据基金的实际运作情况,对本基金成立以来的业绩进行了说明。
8、在“二十一、其他应披露事项”中,列举了本基金报告期内与基金运作有重大关系的公告。
二O一一年十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