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徐锐 ○编辑 裘海亮
通过一纸股权转让协议,关系“暧昧”的宗宣达和国中安最终“名正言顺”的实现了控制三峡新材的目的。
三峡新材今日突发公告称,公司近日接原第二大股东海南宗宣达通知,宗宣达已于11月1日协议受让了武汉广利源商贸100%股权,因武汉广利源商贸持有三峡新材第三大股东国中安的37.9%股权,故本次受让导致宗宣达与国中安成为间接关联公司,变为一致行动人。
本次股权转让前,当阳市国有资产管理局以12.40%的持股比例位列三峡新材第一大股东,宗宣达与国中安分别以12.31%、10.71%的持股紧随其后;而在后两者结为一致行动人后,合计持股达到23.02%,远超当阳市国资局,宗宣达由此成为三峡新材新任实际控制人。
事实上,宗宣达和国中安本次“联手”并不出乎外界意外。湖北证监局早在2008年对三峡新材进行现场检查时,就曾指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披露不实。湖北证监局认为,公司公开披露的实际控制人为第一大股东当阳市国有资产管理局,而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应为李伟。深圳国华盛公司以委托持股方式实际控制宗宣达,国华盛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李伟为三峡新材董事;国中安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陈智实为李伟姐夫,也是上市公司监事会主席。
对此,三峡新材当时解释称,国华盛、国中安的法定代表人系姻亲关系,为关联人士,但宗宣达和国中安之间不存在股权控制关系。此后三峡新材仍将当阳市国有资产管理局认定为实际控制人,参照公司2011年半年报,李伟和陈智仍在上市公司分别担任董事、监事会主席职务。
值得一提的是,就在本次股权交易完成前,宗宣达股权结构于今年10月24日也发生了变更,自然人许锡忠通过协议受让陈梓佳、杨建野所持宗宣达40%和19%股权,持股比例进一步增至99%,杨建野持股降至1%。仅从股权构成来看,许锡忠已成为三峡新材的幕后控制人。
受累于产品售价的下滑及原材料、燃料价格大幅上涨,三峡新材今年前三季度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滑逾四成;不过,公司在上月末公布了一系列投资计划,其中拟投入8亿元分两期建设特种低辐射节能玻璃项目,全部达产后预计可年增净利润2.1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