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53 证券简称:旭光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1-030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1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1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1年10月27日以书面及传真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11年11月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9人。吴志强、黄生堂、田志强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葛行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过与会董事对相关议案的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转让成都一方投资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9票赞成、0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转让成都一方投资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委托拍卖公司对成都一方投资有限公司95%的股权进行拍卖,以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川华信专(2011)205号审计报告为参考确定拍卖保留价,及处理与本次股权转让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定具体的公开拍卖方案、组织实施股权拍卖、股权过户及股权转让款收取等。(详细情况见公司当日公告临2011-031)
二、关于召开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9票赞成、0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召开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董事会定于2011年11月21日召开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一。(详细内容见公司当日公告临2011-031)
特此公告。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十一月四日
证券代码:600353 证券简称:旭光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1-031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成都一方投资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转让情况的概述
1、转让的基本情况
为了盘活存量资产,集中资金发展主业,本公司拟采取公开拍卖的方式转让成都一方投资有限公司95%的股权。
2、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股权转让已经旭光股份第六届董事会2011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由全体与会董事一致通过。
3、本次股权转让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成都一方投资有限公司,是公司为了及时对搬迁完成后的原厂址土地及地上建筑物进行清理、处置而成立的全资子公司,投资组建该公司经2011年8月1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其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刘卫东,地址:成都市新都区电子路172号。经营范围:投资与资产管理。
2011年9月1日召开的2011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及2011年9月19日召开的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以实物资产、土地使用权和货币资金对成都一方投资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本次公司总投资218,243,749.00元认缴一方投资新增注册资本4000万元,其中以货币资金出资1000万元认缴一方投资新增注册资本1000万元;以实物资产、土地使用权认缴一方投资新增注册资本3000万元。认缴后余下的178,243,749.00元进入一方投资资本公积。此次增资完成后,成都一方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变更为5000万元。
成都一方投资有限公司自8月23日成立至今未发生任何经营项目,无盈利。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截止2011年10月31日,成都一方投资有限公司总资产227,016,651.69元,净资产227,016,651.69元。
三、其他事项
1、本次股权转让公司将委托拍卖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成都一方投资有限公司95%的股权进行拍卖。
2、公司将根据拍卖情况,公告后续转让情况。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第六届董事会2011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11月4日
证券代码:600353 证券简称:旭光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1-032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11月21日上午10:00
●股权登记日:2011年11月15日
●会议召开地点: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二会议室
●会议方式:现场会议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 会议召集人: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 会议时间:2011年11月21日上午10:00
3、会议地点: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二会议室
4、会议方式:现场会议
二、会议审议事项
| 序号 | 提议内容 | 是否为特别决议事项 |
| 1 | 关于转让成都一方投资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 是 |
三、会议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四、参会方法
1、出席会议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持有的证件: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账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加盖法人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出席人身份证。
2、登记手续及方法: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应持上述证件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成都地区以外的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但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3、登记地址:成都市新都区电子路172号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室。
4、登记时间:2011年11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8-83967182
传 真:028-83967187
邮 编:610500
联 系 人:晋晓丽
2、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目录
1、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1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1月4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人出席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公司/人对本次会议议案未明确表达意见的,受托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表决。
投票意见:
| 序号 | 议案 | 投票意见 |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1 | 关于转让成都一方投资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 |||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票账户: 委托人持有股数: 股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权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